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关于奶牛补贴制度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根据市财农字文件精神,为稳定奶业市场,解决卖奶难的问题,维护奶农利益,决定对“三鹿奶粉事件”期间产乳奶牛给予阶段性补贴,特制定本产乳奶牛补贴办法。
第一条“奶粉事件”期间对生鲜奶生产的补贴政策按照“政策公开,农民受益”的原则,以乡为单位组织实施。
第二条补贴范围为全县现有的专用产乳奶牛。
第三条补贴标准为产乳奶牛每头每天十元,共15天。
第四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迅速成立专门领导组,具体负责补贴政策实施落实。补贴资金到账后,五个工作日内必须将补贴资金落实到养殖户手中。
第五条乡、村两级和畜牧部门要严格核实专用产乳奶牛数量,作为补贴发放的依据,做到“四见”,即见牛,村干部和村级防疫员要逐户、逐场、逐头调查;见人,现场调查的产乳奶牛数量要经各养殖户现场确认;见标,对产乳奶牛佩带的畜禽标识实行一牛一标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见榜,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张榜公布农户饲养产乳奶牛情况,接受村民监督。
第六条补贴资金能通过“一卡(折)通”发放的,用“一卡(折)通”的办法直接发放到养殖户手中。“一卡(折)通”承办机构要积极配合、及时发放。不能通过“一卡(折)通”发放的,乡镇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养殖户手中。
第七条严格工作责任制,县监察、财政、畜牧部门要联合组成产乳奶牛补贴款发放督查组,密切配合,分口把关,各司其职,对全县产乳奶牛补贴发放工作进行督查、验收。各乡镇要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和及时足额发放,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发放表一式二份,养殖户签名盖章后上报县畜牧中心一份备查。
第八条要加强政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补贴政策,做到家喻户晓,确保奶农心理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