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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网络问政办理工作考核办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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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网络问政办理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县热线和网络问政办理工作各承办社区居委会、街道相关部门。每周计分,一月一汇总,半年考核兑现一次,采取100分制考核,扣分加分方式进行评比,年底汇总两次考核情况。

二、考核项目和扣分标准

1.办理量考核

采取比例法扣分,每周汇总一次。承办单位本周比上周办理量增加50%以上的扣10分,增加50%以下的扣5分;办理量减少50%以上加10分,减少50%以下的加5分。

2.办理满意率考核

各社区居委会及街道有关部门承办12345热线电话投诉办件和网络问政平台办件,对群众咨询、投诉的问题不回复,虚假回复,草率办结,导致群众不满意的,有一件省级平台不满意的扣5分,市级扣3分,县级扣2分。

3.办理及时性考核

承办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结束的,出现超时的,一次扣1分。

三、加减分情形

1.扣分情形。对上级交办的紧急事项,未能及时处置或在交办24小时内未将处置结果及时反馈的;不服上级交办事项安排的;遇公共突发事件,或其他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事项,可能导致群众大量咨询、投诉,未及时主动向上级汇报的;对群众咨询、投诉的问题不回复,虚假回复,草率办结,导致群众不满意的;被县12345热线交办或通报后仍未整改且无正当理由的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

2.加分情形。对于上级交办的紧急事件,积极处置并及时反馈结果的;遇公共突发事件,或其他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易导致大量咨询或投诉,事前主动向上级报备的;群众诉求件办理成绩突出,被县级以上领导批示表扬的;积极主动解决群众诉求、赢得百姓好评,被县级以上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的;以上情形每有一例,加10分。

四、考核方式和计分办法

综合评定分数,一周一统计,每月一次点评通报,每半年考核一次,年度综合得分为当年度两次的平均得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通过考核,每月得分倒数后2名承办单位表态发言,年度综合得分在街道排名后3名的,取消街道年底评先评优资格并与街道目标奖挂钩,同时评选出办件优秀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六、考核口径

1.所有承办件经领导批示,由12345办公室指派至社区居委会及部门后,需认真办理,不得推诿扯皮。

2.对网民合理诉求严格按照本考核办法进行考核;“零办件”村居及相关部门不列入考核。

3.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诉求;人事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机构已依法立案的诉求;公检法机关或纪委(监察局)已依法立案的诉求;已办理信访终结的诉求;行政机关已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诉求,不列入满意率考核,仅列入按时办结率考核。

4.对网民合理诉求因办理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同一反映人针对同一问题重复(二次及以上)投诉的,热线满意率考核时仍作为多个办件考核;办理措施落实后,同一反映人仍针对同一问题多次重复投诉的,热线满意率考核时只作为一个办件考核。

5.无理诉求经承办社区居委会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经街道12345办认定。如诉求人表示满意的,列入热线满意率和按时办结率考核;如诉求人表示不满意的,不列入热线满意率考核,仅列入按时办结率考核。

七、本考核办法

从2020年8月17日起执行,由街道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