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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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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素质,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形成良性激励和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正确评价干部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干部职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局系统在编在岗干部职工。

二、考核内容

(一)共性目标(30分)

1.廉洁自律:认真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4分)

2.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系列规定,爱岗敬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遵守作息时间。(4分)

3.理论学习: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按要求完成在线理论学堂、党校远程教学、公共管理核心课程培训(MPA)、无纸化学法考试、“六五”普法、综治、计划生育等知识学习任务;完成干部职工讲课任务。(4分)

4.党建工作:积极参加支部活动,按时完成党支部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争创“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五星级党员”。(4分)

5.文明创建:做到文明办公、文明办事、文明待人,积极参与全局文明争创活动,积极参加全县统一安排的5次文明劝导、社区共驻共建、洁城洁河等各项任务。(2分)

6.综治信访:落实好安全管理、治安管理等措施,完成信访工作任务,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分)

7.信息调研:每月按时报送信息、调研文章等。(2分)

8.材料上报:按时上报相关材料。(2分)

9.电子政务: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实现公文网上交换,及时阅批电子公文;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等信息公开工作。(2分)

10.扶贫帮困: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落实帮扶措施到户到人;积极参加“三万”活动。(2分)

11.其他:扎实做好保密、六五普法、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等工作。(2分)

(二)岗位目标(50分)

岗位目标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重点考核亮点和创新工作。根据县机关事务局年度工作要点、岗位职责及月度重要工作提示,重点围绕岗位职责,完成常规工作,突出亮点和项创新工作,局系统工作人员对工作完成情况半年进行一次总结述职,年终进行一次全面述职。

(三)民主测评(20分)

按照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群众测评与专班考核相结合,群众测评与专班考核各占10分,通过权衡平均计算出综合得分。对超额完成任务的,由专班考核组按实际情况予以加分,工作拖拉,造成工作失误的由专班考核组据实酌情扣分。

三、考核办法

(一)实行百分制考核

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共性目标、岗位目标、民主测评分别占30分、50分、20分。

(二)共性目标考核办法

1.廉洁自律:所在部门干部职工没有被相关部门通报、查处的,分管领导和该干部职工得1分,出现一起分管领导及该干部职工扣1分;完成了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及日常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相关任务得1分,没有完成的该干部扣1分。

2.作风建设:日常作风建设及专项治理活动中,没有违反本单位及中央、省、市、县规定,也没有被相关部门查处通报情况发生的得2分;被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通报一次分管领导扣1分,责任人扣2分。班子成员及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违反作风建设规定被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通报的每次扣2分,,凡被通报的,取消当年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3.理论学习:班子成员读书笔记3万字以上,干部职工读书笔记2万字以上得1分,在线理论学堂综合考核优秀、党校远程学习达三次以上得1分;读书笔记达不到规定字数的扣1分,在线理论学堂达不到优秀的扣0.5分,无纸化学法考试未达到优秀扣0.5份、公共管理核心课程培训(MPA)未达到优秀扣0.5份、党校远程教学达不到三次以上的,每差一次扣0.5分;没有完成讲课任务的扣0.5分。

4.党建工作:积极参加党支部活动,按时完成党支部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社区共建共驻任务得1分;积极争创“五星级党员”,被评为四星级及以上党员得1分,评为三星级及以下的扣1分。

5.文明创建:积极参加文明创建活动,文明办公、文明办事、文明待人,没有被投诉举报现象,并完成了各项创建任务的得1分;积极完成县城包片责任区任务及其他全县性创建活动得1分,无故不参加一次扣1分,并实行倒扣分。

6.综治信访:抓好安全管理,全年没有发生安全事故或被相关部门通报得1分;加强个人房屋出租管理,因租住人发生治安安全、门前三包等问题影响单位综治考核的每起扣该房产所有权人2分;信访件办理及时,信访人满意得1分;每出现一起信访因办理不及时或信访人不满意造成不良后果的分管领导和办理人员各扣1分。

7.信息调研:各股室(部门)每月向县及县以上部门报送信息4篇,全年在县及县以上采用信息12篇以上(2人部门15篇、3人以上部门18篇)得2分;超额完成10篇的加0.1分,设超额上限,超30篇以上的加1分。

8.材料上报:每月25日前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向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安排、每周五向办公室报送下周工作提示得1分,迟报一次各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扣0.2分;按时完成单位及个人规定材料报送的得1分,迟报或漏报1次扣0.2分。

9.电子政务:全体干部职工按时阅处“市公务员办公门户”网各类文件、材料,3天内阅批处理结束传公文送达人,全年无超期或无漏阅处文件得1分,每超期或未阅处一次扣0.1分;及时将上级和本级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在“县机关事务局”网站,各股室及二级单位每月工作动态不少于4条、政策文件3天内及时在网上的,分管领导和所有干部各得1分,全年每差10个百分点及政策不及时分管领导扣0.1分、部门信息员扣0.2分;局党政信息网、公文处理收发及时,全年无失误管理员得1分,每失误1次扣0.1分;机关事务局网站内容更新及时,每月不少于10条,会议通知无失误,管理员得1分;更新数量每差10个百分点或会议通知失误一次分管领导扣0.1分,管理员扣0.2分。

10.扶贫帮困:局系统在编在册干部职工,每人结对帮扶3名贫困户,完成县扶贫办和局党组安排的精准扶贫工作、慈善一日捐、“三万”活动等中心工作任务得1分,被县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通报一次分管领导扣0.2分,责任人扣0.5分。

11.其他:全年没有出现泄密、文件丢失等现象,完成了“六五”普法、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等工作,相关责任人得1分,每出现一起责任人扣1分。

(三)岗位目标考核办法

1.常规业务工作按时完成,没有失误也没有被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通报的得该项基本分(30分),通报一次分管领导扣1分,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人各扣2分;完成不到位的视情况扣分。

2.股室(二级单位)亮点和创新工作重点查阅相关方案、制度、办法、文件等资料。全部完成且效果良好得基本分(10分),每项完成不够的视完成工作量对部门主要负责人扣分,直至该项分扣完,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减半扣分。

3.领导交办任务按时完成,没有失误也没有被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通报的得该项基本分(10分),通报一次分管领导扣1分,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人各扣2分;完成不到位的视情况扣分。

4.分管领导分管多个部门的,扣分、奖分按每个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扣分和奖分标准按比例计算。

(四)民主测评考核办法

1、每半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民主测评,所有考核对象均参加测评计分,按参加测评人数计算得票总分,然后按该项权重10分计算出实际得分。

2、由专班考核组在测评综合得分基础上,根据工作人员平时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五)奖励加分和扣分

业务工作或综合性工作获得国家部委办局或省委省政府表彰、省机关事务局或市委市政府表彰、市机关事务局或县委县政府表彰、县直单位表彰的,分管领导及具体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在总分中分别加8分、5分、3分、1分(其中县委县政府综合性奖励加3分、单项奖励加2分,各级表彰奖励的个人不加分),同一项目取最高奖励加分。部门业务工作在市机关事务局考核排名中获全市第一名和倒数第一名的,分别在总分中奖1分、扣1分。凡因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安全工作、信访维稳等被一票否决的,按照《省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暂行办法》、《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暂行办法》(鄂办发〔2014〕45号)等相关规定兑现目标奖。

四、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局考核小组结合平时的工作记录、现场查阅相关资料评分等形式综合进行,考核结束后由考核小组汇总考核结果,局党组办公会研究决定考核等次。

五、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奖励依据,与目标责任奖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