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社保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范文

社保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社保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社保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全局信息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信息工作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指导工作的职能和参谋助手作用,增强各股室、事业单位报送信息的政治敏感性和工作主动性,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全局上报信息及采用情况实行记分考核评比制度。

一、考评期间、范围、及结果应用

考评期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考评范围:局内除机关办公室以外的全部股室、事业单位。

每季度根据信息上报数量和采用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通知各参评单位负责人;年底对全局信息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评价,考评结果将在全局通报,对信息工作后进单位实行约谈制度,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确定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二、考评办法及量化标准

实行报送信息基础分与分级采用分累加记分考核评比办法。

(一)上报数量考核标准

各股室、事业单位每周报送信息1篇以上,全年报送信息50篇以上;每季度报送长篇调研信息1篇以上,全年报送4篇以上。其中,短篇信息每篇记1分,中篇信息及情况反映类信息每篇5分,长篇调研信息每篇记10分。

(二)加减分项目及标准

1.所报信息被区委《广阳快报》、《要情汇报》和《情况交流》采用1篇分别记5分、10分、20分;被区政府《昨日要情》、《情况通报》采用1篇分别记5分、10分,被区领导批示则加记一倍分数。所报信息被区级其他媒体采用1篇记10分,被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机构采用1篇记50分,被市级及以上其他媒体采用1篇记20分。

2.各股室、事业单位必须及时、准确上报涉及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及本部门主要工作的重点信息,如就业、劳动保障和维权工作政策性调整及重大事件,中央和省、市、区领导视察调研活动等,全年不能出现迟报、漏报、误报现象。因重点信息迟报、漏报、误报给局领导工作造成被动者,直接记为不达标单位,并在全局予以通报批评。

3.局机关办公室约要信息,按时保质报送的,每篇记5分;不能按通知要求完成约稿者,每篇扣5分。局机关办公室到各股室、事业单位进行调研,各考核单位协助完成的调研报告,1篇记10分。

4.各股室、事业单位所报送信息要做到格式规范、标题清晰、信息要素完整,对内容陈旧、决策参考价值不高、照搬照抄文件材料等无效信息不予记分。

5.对党委、政府系统的直接约要信息,须经局机关办公室审核后上报。各股室、事业单位可将已报送信息直接报送党委、政府系统外的其他媒体。

6.对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和疫情等紧急情况,各股室、事业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局机关办公室。同时,要及时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和事发原因及处理结果。

三、考评条件及结果设置

信息工作考评是局党组在一个考核年度结束后对每一个被考核单位的综合评价。

(一)集体评比条件

集体考核标准分为三档: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信息工作达标单位和信息工作不达标单位。上报信息数量达到考核标准要求,且总分数超过50分者为达标单位;上报信息数量未达到考核标准要求,或总分数不到50分者为不达标单位。在达标单位中选取总分前三名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二)个人评比条件

信息工作先进个人三名,主要从每年的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产生,要求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感,具备较高的信息工作能力和理论水平。

年度考评结果将在全局予以通报,对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将给予物质奖励,并将在本单位评优、提职等项工作中给予优先考虑。

四、附则

本办法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