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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信息考核办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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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信息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调动各科室(单位)做好信息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发挥信息工作服务领导决策、推动工作落实、交流经验做法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组织人事局各科室(单位)全体人员

二、报送要求

1.报送信息以经验做法类、问题建议类、贯彻落实类为主,加强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等方面信息上报。

2.深度挖掘,注重信息的参考和指导价值;及时上报,注重信息的时效性。原则上,在会议、活动开展2个工作日内必须上报,对于突发性事件做到随时报送,及时跟踪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

3.各科室(单位)全体人员每人每月上报信息不得少于1篇。

4.报送信息的名称统一格式为“科室(单位):信息标题”。信息统一由各科室(单位)信息员报送至局办公室扎口汇总,上报区党政办。各科室(单位)上级条线部门的信息上报,仍由各科室(单位)自行报送。

三、计分办法

1.报送的各类信息,每篇得5分。

2.报送的信息被商务城门户网站商务动态和区内要闻录用,每篇得10分;被上报至市两办,每篇得30分;被市、市录用的每篇得40分;被报送至省的每篇得50分,被省录用的每篇得100分。同一篇信息可累计得分。

3.报送的信息被市级以上主流媒体采用的,每篇得30分。

四、结果运用

1.信息录用情况将按月通报,积分情况将作为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重要依据。

2.未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评区、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