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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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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绩效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充分调动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各项审计工作争先进位,根据区委、区政府加强机关部门绩效管理要求,结合我局具体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局各科在职工作人员。

二、考核原则

(一)公正、公平、公开;

(二)责权利相统一;

(三)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标准;

(四)适当量化、科学可比;

(五)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三、计分方法

考核得分由基本分和加扣分组成,基本分100分,扣分不保底,加分不封顶。

四、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全年绩效管理考核基本分由共性工作目标分值40分、个性工作目标分值60分组成。具体计分标准为:

(一)共性工作

1.完成年度信息、宣传(包括调查报告或论文)基本分20分,具体按照局信息宣传工作规定进行考核计分。

2.档案立卷归档和管理符合规定得5分。

3.遵守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得5分,有违规现象按规定扣分。

4.参加局组织的各项中心活动得5分,有违规现象按规定扣分。

5.按时完成领导交办其它各项工作任务的得5分,无特殊情况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1分。

(二)个性工作

1.行社科、财金科、农环科、经审科审计人员

(1)完成全年审计项目任务并担任2次以上(含2次)主审的得40分,少完成一个项目扣5分,少担任一次主审扣3分。

(2)审计程序合法,审计取证充分,运用法律法规准确,出具各类审计文书无差错得15分,有一处差错扣0.5分。

(3)配合综合科按时、准确填报审计统计台账及撰写统计分析得5分;配合不到位的每次扣1分。

2.固投科审计人员

(1)有计划地按时完成政府工程审计项目得20分,少完成1个扣0.5分;

(2)本科独立完成不少于3个工程决(结)算审计得10分;

(3)加强对审计项目的质量的审核把关,出具的工程决(结)算审计结论性文书无差错得10分;

(4)及时安排政府工程的现场跟踪审核,把好审签关得3分,如因安排不及时造成影响的,每次扣0.5分,不严格把关结果出现差错每次扣1分;

(5)做好工程审计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4分,若工程审计中发生违纪违规现象的不得分;

(6)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做好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得4分,如因工作不到位导致有关人员在网上发帖或人民来信等,经调查属实的,每发生一次投诉扣1分;

(7)有序安排好标底审核工作得2分;

(8)协助做好审计统计工作得2分;

(9)按规定对政府工程项目进行摇号,并对参与项目审计的中介机构审计过程进行管理监督和考核得5分,发现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有一次扣2分。

3.综合科人员

(1)做好局后勤保障工作,督办安全保卫、卫生保洁、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保证机关正常运转得6分;

(2)保持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调资、计划生育、帮扶、创建等工作得5分;

(3)统筹处理来文来电,及时安排有关日常工作得5分;

(4)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全员考核、年终考核等工作得5分;

(5)负责印章管理与使用得5分;出现差错的每次扣1分,严重出错的扣5分。

(6)做好文字材料以及信息稿件的撰写和审核工作并按时统计全局信息撰写情况得8分。

(7)做好各类文书的审核工作,确保行文符合规范要求得5分;

(8)做好审计宣传、网络舆情浏览、局网站每月更新等工作得2分;

(9)完成月、季、年度审计报表及审计统计上报工作得4分;

(10)做好会务工作得2分;

(11)做好保密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得5分;

(12)做好办公设备的维护工作得2分;

(13)做好月度工作计划的上报工作得1分;

(14)做好平安创建、综合管理、法制建设、审计规范化建设、纪检、监察、预防职务犯罪基础资料及信息反馈等工作得5分;

4.法制科人员

(1)及时做好审计文书的审核工作得10分;

(2)及时做好审计项目审理和审计整改情况统计工作得25分;

(3)做好全局业务质量考核得15分;

(4)做好领导交办工作的督查、反馈等工作得5分;

(5)做好审计回访工作得5分。

5.审计管理科人员

(1)做好全区的内审机构审计指导工作得35分;

(2)制定内审机构考核办法并组织好考核工作得10分;

(3)做好内审人员培训,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培训得10分。

(4)做好内审工作的总结工作得5分。

五、加分及扣分事项

(一)加分事项

同一事项重复获奖,以最高奖项加分,不重复计分;同一级次分档表彰的,按20%的档差递减。

1.工作受表彰

(1)审计项目被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评为优秀的,分别加12分、8分、4分;表彰的加10分、6分、2分,加分中主审占50%,参审人员分别加25%。

(2)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被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单项评优的分别加6分、4分、2分,加分主审得50%,参审人员分别加25%。

(3)计算机审计方法入选审计署、省审计厅审计方法库的分别加4分、2分;AO应用实例获审计署优秀奖、应用奖、鼓励奖的每个分别加6分、4分、2分,AO应用实例获省审计厅优秀奖、应用奖、鼓励奖的每个分别加3分、2分、1分。

(4)所做其它工作得到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区委区政府书面表彰的,分别加6分、4分、2分、2分。

2.工作成果获运用

(1)审计意见和建议被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采纳,并据此制定、修改或废除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者政策措施的,或审计结果被市领导批示的加5分;审计建议被区委、区人大、区政府采纳,并据此制定、修改或废除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加2分。加分主审得50%,参审人员分别加25%。

(2)审计建议被被审计单位采纳,并据此建议制定、修改、完善规章制度的每件主审加1分,参审人员加0.5分。

(3)每一个项目有收缴入库的加3分,收缴额达5万元另加1分,5万元以上,每增加5万加1分。加分主审得50%,参审人员分别加25%。

(4)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移送后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得5分;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加4分;被其他部门立案查处的加2分,加分主审得50%,参审人员分别加25%。

(5)超额完成审计信息上报和采用任务的,按《审计信息宣传工作规定》第五条规定加分。

(6)完成不是局领导交办的审计科研选题的,加5分,论文获奖的再按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三个级次加3分、2分、1分,同一级次分档获奖的,按20%档差加分。

(7)各科工作任务完成好,无违规违纪违法现象的,科长加2分,如发现问题的不加分。

(八)临时交办重大任务,由领导班子根据工作量大小,研究决定给予加分。

(二)扣分事项

1.审计质量发生一般性差错的,相关责任人每次扣1分;如审计质量发生重大差错,行政复议改变原决定的,每件扣30分,主审扣60%,另扣的40%参审人员进行分配。

2.违反审计纪律八不准和区委“六不准”的发现一次扣5分;上班期间上网、炒股、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扣1分,被绩效办等单位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

3.能使用AO系统实施审计的项目而未使用的,每个项目扣2分,未完成AO应用实例或审计方法编写任务的每个扣2分。

4.未完成审计信息上报和采用任务的,按《审计信息宣传工作规定》第五条规定扣分。

5.档案整理不及时,影响市审计局质量考核的,审计组长扣3分。

6.局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的,一次扣1分;无故旷工,每次扣5分,累计超过三天以上,每天扣10分。

7.因私请假超过各人年休假的每超过一天扣0.5分;

8.其它扣分事项,由局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决定。

六、考核结果运用

绩效管理考核实行“百分考核,以分计奖,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的办法管理。

1.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发放绩效奖金的依据,根据区政府奖金发放办法,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发放办法,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不享受绩效奖。

2.考核结果在年终确定优秀公务员、评选优秀党员等评先评优中占60%,同时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