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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党委(总支、支部),各社区、行政村、渔业大队:
为深入贯彻“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巩固和发展我街道来料加工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加工费收入。根据街道年发放加工费6800万元的总体目标,综合考虑各村、社区2012年来料加工加工费收入实绩及总人口数进行任务分解(见附表二)。
(二)经纪人队伍。经纪人要诚信经营,及时发放加工费,台帐健全,鼓励原有经纪人加快发展,重点培育上规模经纪人。积极扶持集中加工点,创办有场地、有设备,并有业务扩散到农户的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以2013年工商执照为准。
(三)专业村、集中加工点。培育来料加工达到一定规模,且常年在家人员中有50%以上从事来料加工,加工收入人均在4000元以上的村(社区参与人数达到总人口数的5%以上),并连续正常加工半年以上的专业村(社区)。积极扶持集中加工点,扶持有固定场所、稳定的加工人员20名以上,并有半年以上生产时间的加工点。
(四)基础工作。各村、社区主要领导重视,切实把来料加工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小组,专人负责;培训及时,宣传到位;措施得力,经费落实;基础帐册齐全,报表上报及时、准确。
二、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标准对照《2013年度来料加工目标责任制考核表》核实工作目标落实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超额完成任务或不完成任务的,按比例加扣分,分值不封顶(具体见附表一)。
(二)根据考核分值进行排序。对前五名的村和社区给予奖励,对前八名的经纪人分别给予奖励。
本办法由街道来料加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