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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监管理念,全面推进“五个监管”,创新创业,务实有为,争当落实科学监管理念的先行区、实验区和示范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和原则
1、考核对象:局机关各科室。各科室工作人员由科室考核。
2、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正确评价考核对象的实绩。
3、依据考核结果,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科室负责人奖惩与科室考核结果挂钩,局班子领导考核与局整体工作考核结果挂钩。
4、有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过错责任追究、机关作风建设等问题的科室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本年度评选先进集体资格。
二、工作目标
工作目标以2013年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和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为内容,分综合目标、业务目标、依法行政目标三部分,按百分制量化分解。
(一)综合目标(25分)
1、思想政治工作(4分)
坚持学习制度,认真落实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工作实践(2分)。教育、引导科室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大力弘扬敬业奉献、艰苦奋斗精神,弘扬“恪尽天职,争创一流”的食品药品监管精神,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形成“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2分)。
2、党风廉政建设(4分)
认真落实局与各科室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完善监督机制(2分)。严格遵守上级局及本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2分)。
3、业务学习和培训(3分)
坚持周业务学习制度,自觉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培训活动;外出参加培训的同志要及时组织在局内进行传达学习(1分)。熟练掌握本岗位专业技能,不断提高业务及依法办事的能力(1分)。全年工作无大差错(1分)。
4、工作作风(4分)
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大讨论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推进工作;积极完成本职工作,自觉服从安排,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支持配合其他科室工作,团结协作精神强;重视信访工作,执行首问责任制,自觉执行局各项规章制度(1分)。科室责任人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科室工作人员互相尊重,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风气(1分)。加强工作人员能力建设,培养善于发现问题、善于思考问题的能力,工作人员要求每年完成一篇以上的调研文章(2分)。
5、创建、共建、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5分)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工作的要求,巩固金华市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单位创建成果,争创省级文明单位,积极做好社区共建、责任路段保洁巡查工作(3分)。认真做好局机关安全、计划生育、普法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密、档案等工作(2分)。
6、信息宣传文化建设工作(5分)
以强化群众普法宣教,提升部门形象为目标,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力争在报送数、采用数、总得分上名列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第一(4分)。有计划、有特色地组织开展系统文化建设(1分)。
(二)业务目标(60分)
三、考核办法
考核实行计分量化的办法。完成某项职能工作的,相应得到职能工作后标示的分值。未完成的,相应扣去一定的分值,直至扣完该项职能工作的分值。
考核总分由基础分和附加分组成,最高不超过120分。基础分为综合目标(25分)、业务目标(60分)、依法行政目标(15分)组成,共计100分。附加分由奖励分和扣除分的净值组成,被实行“一票否决”的科室,不再细化考核,直接定为最后一档。
具体考核工作由局考评小组考核。王建新任组长,赵素平、陈国强、翁国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局工会、纪检监察员监督考核过程。半年综合考评一次,由局务会研定。年度总考核在各科室总结自评基础上,由考核小组组织互评,最后由局党组研定。
四、附加分
(一)奖励分
1、专项工作成绩显著,受省级(国家局、省委、省政府,下同),地市级(省局、市委、市政府,下同),县市级(市局、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分别加7分、5分、3分。
2、本科室工作有创新,工作经验受到省级、地市级、县市级肯定,并总结推广的(领导批示、现场会、工作经验以文件形式转发),分别加6分、4分、2分。
3、已办结的案件罚没款达4万,每件加2分;4万元以上的每增加1万元,再加0.5分;10万元(不含)以上,每件加6分。
4、所写信息被省局以上部门采用的,在完成基数基础上每篇加0.5分。
5、所撰写调研论文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刊物发表的每篇分分别加2分、1分、0.5分,但总分最高限为3分。
6、其它认为需要加分,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可以酌情加1-5分。
(二)扣除分
1、本科室工作或人员被市委、市府或金华局、省局公开点名通报批评查实的,视情扣5-10分。
2、本科室工作在金华市各条线名列倒数第一、二、三名的,分别扣除8分、5分、3分。
3、工作有失误,不文明办事,不按局规章制度办事,工作不负责任,群众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每件扣3分。上班时发生打架、吵架等不文明行为,有损形象者每发生一次扣科室3分。政治、业务学习未经请假批准每人次扣1分。
4、科室工作人员缺乏团队精神,科室管理落后,工作人员形象差,扣3分。
5、其它认为需要扣分,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可以酌情扣1-5分。
五、奖励措施
考核总分前三名的科室,优先推荐本年度先进科室评比,报局党组研究。
六、其他事项
本办法由局考评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