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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强化镇企业服务中心的争先进位意识,充分发挥镇党委﹑镇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为我县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现制定2009年度各镇企业服务中心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1、完成工业经济主要目标任务(10分):
(1)年度各项经济指标及时分解落实,并制定具体推进工作计划(2分,未及时分解和制定推进计划扣2分);
(2)按照序时进度完成县局下达的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工业增加值、工业利润、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五项主要经济指标(8分)。
(3)努力营造大工业优势:开票销售亿元以上企业每增一户加5分,5000万元以上企业加3分。
2、积极配合做好实施工业企业“123”工程的相关工作,培育和发展规模以上企业(5分,每新增一家“123工程”企业加2分(增减相抵))。
3、完成五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5分):
(1)健全固定资产投资台帐(特别是列入县重点技改项目要有具体的推进计划)、准确按时上报技改工作报表、完成县下达的技改项目及技改工作量任务(8分,台帐不健全扣1分,上报报表不按时﹑出现差错每次扣0.5分,技改工作量按指标完成情况加减分);
(2)做好新产品开发、出样、鉴定或认定工作(2分);(新产品通过国家级鉴定加2分,省级鉴定加1分,市级鉴定加0.5分,未完成县工业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酌情扣分);
(3)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和企业技术创新机构建设工作并通过评审、认定(2分)(市级各加1分,省级各加2分,国家级各加4分);
(4)做好企业产品创名牌及争创著(驰)名商标、创绿色食品标志和有机食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企业贯标认证工作任务并建立台帐(3分):(①申报名牌产品1家省级加1分、市级加0.5分,获证书分别再加1分和0.5分,②申报著名商标1家省级加1分、市级加0.5分,获证书分别再加1分和0.5分,③创绿色﹑有机﹑环境标志产品1个加1分,④企业贯标认证超计划(1家以上)1家加0.5分,⑤无贯标认证企业扣1分,⑥台帐不健全扣1分)。
4、企业改革工作任务(2分):
做好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宣传和服务工作,每完成1家加2分,上市1家加4分。
5、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工作任务(2分):
建立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基本情况台帐,完成县下达的新增任务(台帐不健全扣1分,任务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6、招商引资﹑园区管理﹑特色配套区建设工作任务(6分):
(1)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有关招商引资活动(2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每次扣1分);
(2)建立园区建设基本情况﹑进区企业基本情况﹑标准化厂房建设及出租使用情况台帐(2分,台帐不健全扣1分);
(3)建立特色配套区建设的投入情况、工作进度情况等基础台帐(2分,台帐不健全扣1分)。
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任务(8分):
有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生产组织网络和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健全、安全生产台帐完整﹑责任制度落实﹑“三同时”工作落实﹑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有专项治理和年终工作总结﹑发生事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8、工业企业财统工作(22分):
(1)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财统报表且报送各部门数据一致,不得缺报、迟报、漏报和数据出错(6分,凡缺报、迟报、漏报、数据出错每次扣0.5分);
(2)做好经济运行监测点工作(5分):按要求上报报表和有关分析材料,迟报、错误一次扣1分。
(3)每季和年终按时上报经济运行情况分析(5分,少报1次扣2分,上报不按时1次扣1分);
(4)建立财统数据资料和企业基本情况台帐及相关资料的电脑数据库,尤其对新增企业要及时纳入统计范围,并做到记录完备准确,及时更新数据库(4分,台帐不健全视情扣分);
(5)参加市﹑县组织的财统业务培训(2分,1次不参加扣1分)。
9、服务体系建设工作(18分):
(1)服务机构“四到位”落实情况(2分);
(2)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参加县局组织的各项活动(2分);
(3)做好对辖区内企业的融资需求情况的动态调查,配合做好各次银企对接活动,按时上报《县工业企业流动资金和在建项目融资需求调查表》(4分):(每迟报、漏报一次扣2分);
(4)重点关注使用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统贷资金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县局报告(4分);
(5)及时掌握辖区内企业的培训需求,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市、县局组织的各类培训班,根据需要自行或和县企业服务中心联合组织举办各类培训班,有台帐记录(3分);列入省培训计划并按要求完成的加2分;
(6)服务企业协调工作到位(3分);企业投诉一次扣3分;
10、上报信息工作任务(6分):
(1)按时上报半年、年度工作总结;按局布置完成会议及其他专题材料(3分,缺报1次扣1分);
(2)每年至少报1篇调研文章,每季至少报送100字以上的信息2条(3分,无调研文章扣1分,全年少于5条信息扣2分,少于7条扣1分);
(3)凡上报的材料和信息经县、局采用,专题材料1次加1分,信息1次加0.5分。
11、制度建设工作任务(4分):
(1)按要求分工、职责明确,有内部考勤考核制度,每月召开工作例会有记录(2分);
(2)依照档案管理办法,将上年度各类报表、文件、资料整理分类、装订成册、妥善保管(2分)。
12、完成局临时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2分)。
二、考核办法:
1、由各科按职能分工对各镇企业服务中心进行考核打分,并由分管领导签字后,交企业指导科汇总,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考核结果。
2、考核采取平时考查和年终全面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要求各科室平时对所考核的内容认真做好记录,凭工作实绩确定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单位。
3、凡四项工业经济主要指标中有一项未完成的、企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死亡事故),均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考核资格。
三、考核奖励:
1、根据考核结果,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
2、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企业服务中心,县局给予表彰外,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其他经济责任主体、直属工业单位参照本办法考核奖励,考核等次、名额另行追加。
四、本办法由县中小企业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