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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巩固和提升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确保全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完成,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强化基层干部抓好人口计生工作责任意识,经研究决定,对各自然村2013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进行责任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自然村主要负责人,村计生专干,信息员。
二、考核内容
1.出生政策符合率达100%;
2.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参查率达100%;
3.孕前—围孕期保健服务参查率达100%;
4.孕情服务见底率达100%;
5.社会抚养费征收结案率达90%;
6.人口计生统计准确率达98%以上。
三、考核办法
采取百分制考核办法,具体考核记分办法如下:
1.无违法生育记20分,有1例超生扣10分,有1例早育、非婚生育、未批先生扣5分;
2.全面完成优生健康检查任务记20分,每下降10%扣5分;
3.孕前—围孕期保健服务参查率达100%记20分,每下降10%扣5分;
4.孕情服务见底率达100%记10分,每下降10%扣2分;
5.社会抚养费征收结案率达90%记20分,每下降10%扣5分;
6.人口计生统计准确率达98%记10分,每下降10%扣2分。
四、考核时间
从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五、考核方式
年终由计生站按考核要求进行记分汇总,报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红星办事处,纳入各村四个文明建设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