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镇委2014年计生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范文

镇委2014年计生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镇委2014年计生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镇委2014年计生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组织领导(3分)

1、有建立村(社区)计生工作领导机构的(形成文件),得0.5分;

2、两委成员有实行分片包干,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得0.5分;

3、每月有召开计生例会,得2分;缺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社会抚养费征收(15分)

村居、社区能积极、主动协助配合镇政府搞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征收面达到100%,征收率达到70%以上,得15分;征收面达到80%,征收率达50%,得10分;征收面达到50%,征收率达30%,得5分。不积极主动协助配合,酌情扣分。

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兑现情况(9分)

严格执行资格确认程序的得4分,资格确认差错(多报、错报、漏报)每1例扣0.5分,直至扣完此项为止;其中,未执行公示的扣2分,村级奖励扶助对象个人档案不全的每例扣0.5分,直至扣完此项为止。“新农村新家庭计划书”签订完成的得2分,档案不全的每例扣0.5分,直至扣完此项为止。当年独生子女领证率达到80%以上的得3分,少于80%酌情扣分,低于40%不得分。

统计准确率(20分)

1、出生人口数、出生人口性别、出生人口政策内外出生人口的孩次、总人口、育龄妇女统计准确的得18分。在检查考核存在出生人口漏报的,发现1人当年计划外生育扣2分(扣完此项为止,下同);历年计划外生育扣1分,存在出生人口性别、出生人口政策内外、出生人口孩次错报的,发现1人扣1分;存在总人口、育龄妇女漏管漏统的,发现1人扣0.5分;发现外乡镇出生,未取得证明的1人扣0.5分。

2、《生育证》管理符合规定的得2分,未按《生育证》管理办法签注怀孕、生育时间的1例扣0.5分,转证不及时的1例扣0.2分。

查环查孕(20分)

1、当年应采取节育措施对象全部落实到位得8分,1人节育未到位扣1.5分,二女扎未到位扣2分。

2、查环查孕全部到位的得10分,1人一轮未到位扣0.5分,1人连续两次未到位扣1分,未填写双查个案报告扣0.5分。

3、做好药具发放、管理工作。有建立使用药具人员花名册得1分,有随访登记的得1分。

流动人口管理(20分)

1、查验计划生育证明,提高流入人口纳管率,达到90%以上得3分。流入地村居、社区加强日常巡检,适时组织清查,及时查验《婚育证明》、采取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将流入人口及时纳入服务管理。每月均有开展流动人口摸底登记工作,缺一项扣0.5分。

2、落实流出育妇办证,做好流出人口档案管理得3分。流出地村居、社区坚持“四个一”制度,与流出已婚育妇签订计生管理合同;建立信息管理档案。流动人口办证率应达到98%以上,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低于90%的不得分。

3、流入人口信息完整准确情况得5分。流入地村居、社区对流入人口全员信息质量,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双查情况、避孕情况、户籍地地址等重要信息应完整、准确。流入人口重点育妇登记管理率(居住一个月以上)应达到90%以上,每缺1项未登记的扣0.5分。

4、流出人口信息变更、反馈情况得5分。流出地乡、村两级对流入地提交查询信息及时接受,认真核查反馈,接收反馈率达90%以上;对流入地通报的怀孕、生育及管理服务信息及时、如实变更、记录、核实流动出生人口去向,每缺一项扣1分。

5、与房屋出租户、企业单位有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得4分。建筑施工企业建立流入育龄妇女登记制度得1分,未建立不得分;物业管理能协助社区做入户调查登记得1分,不配合的不得分;核对签订流动育龄女合同情况,(1户或1个单位)均签订得2分,未签1人扣0.5分。

宣传工作(5分)

1、村(社区)主干懂得5条计生法律法规基本常识得1分。

2、村(社区)有计划生育报刊杂志得1分,有3条固定标语得0.5分,否则相应扣分。

3、村(社区)干部、计生管理员、中心户长对当年新婚、怀孕、生育及落实节育措施的已婚夫妇上门访视两次以上得1分,一次未上门访视扣1分。

4、育龄群众计生知晓率达90%以上得1分,知晓率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5、村(社区)有计生宣传栏并有宣传内容的得1分,有宣传栏没有宣传内容,扣1分。

协会工作(8分)

1、协会工作开展达到标准的得3分。其中,被评为一流的得3分,合格的得2分,基本合格的得1分。

2、配齐配强协会会长,协会中心组小组长的得1分。

3、村(社区)计生协会会长、协会小组长报酬及时兑现的,得2分,无特殊原因有1人以上(含1人)未兑现不得分。

4、协会小组长作用发挥好的得2分,不起作用或出现1例小组长本人及家属违反计生政策的不得分。

附加分(工作奖励分)

1、被省市县评为计生方面先进单位的分别奖励3、2、1分。

2、被省、市、县抽查合格的分别奖励5、4、3分。

3、年度安排阶段工作或单项工作准时超额完成的奖励1分。

4、10万元以上的征收突破1例奖励2分。

5、突破“两非”案件的奖励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