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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监管效能考核办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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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监管效能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充分发挥数字化城管效能,全面加大问题处置力度,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优化“重心下移、部门联动”的城管工作机制,全力构建精确、高效、全时段、全方位覆盖的城市管理新模式,促进城市环境持续好转和城管水平不断提升。

二、考核原则

(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二)奖惩结合原则;

(三)科学量化、数据考评为主原则;

(四)内考核与外考评相结合原则。

三、考核对象

根据部门工作职责、任务量等情况,实行差别化考评。

(一)一类部门单位(10个)

市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局、环保局、建工局、镇、经济开发区。

(二)二类部门单位(8个)

市发改委、民政局、水利局、供销总社、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体育局、消防大队。

(三)三类部门单位(8个)

工商局、邮政局、电信公司、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中石油公司、中石化公司。

四、考核方式

(一)月度考核

月度考核综合得分=案件减少率得分+案件处置率得分+案件按期处置率得分+一次完成率得分+奖励加分

(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得分为月度考核累计分数的平均分,年度考核满分为100分,基准分为90分。

年度考核得分=月度考核累计分数/12个月

年度考核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75—89(含75分)为良好,75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计分标准与方法

(一)案件减少率(15分)

案件减少率是指当月应处置数与基准值的比率。

计算公式:

案件减少率=(基准值-当月应处置数)/基准值×100%

应处置数是指立案数中,专业部门按照处置规则要求应该完成处置的案件数。

基准值是指该专业部门前三个月应处置数的平均值。

案件减少率为正值或零时,得15分。

案件减少率为负值时,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二)案件处置率(40分)

案件处置率是指案件处置数与应处置数的比率。

计算公式:

案件处置率得分=40分×(处置数/应处置数×100%)

处置数是指立案数中,专业部门按照处置规则要求已经完成处置的案件。该值等于同期的按期处置数和超期处置数之和。

(三)案件按期处置率(30分)

案件按期处置率是指按期处置数与应处置数的比率。

计算公式:

案件按期处置率得分=30分×(按期处置数/应处置数×100%)

按期处置数是指应处置数中,专业部门按照处置规则要求,在处置时限内已完成处置的案件数。

(四)一次完成率(15分)

案件一次完成率是案件返工率的逆反映。

计算公式:

一次完成率得分=15分×[(1-返工数/处置数)×100%]

案件返工率是指案件返工数与处置数的比率。

返工数是指因未通过监督指挥中心核查而发回专业部门重新处置的案件数。

(五)奖励加分

对于处置责任确实难以界定的案件,专业部门主动或受派帮助解决,实行加分奖励。加分视案件工作量及难易程度,每件加0.05-0.1分。

(六)特殊案件计算说明

1﹒申请缓办、延期的案件,如果时间跨月,则该案件的立案时间视作立案当月专业部门的应处置数,该案件的结案时间列为结案当月专业部门的处置数。

2﹒一般性案件不得申请缓办、延期,申请量不得超过当月案件处置总量的2%。

六、奖惩措施

(一)实行通报制

1﹒数字化城管月度考核实行排名制,通过《新闻》、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予以公布。年度考核结果由市政府发文通报,并在本市有关媒体上公示。

2﹒连续三个月排名第一(第一、二类考核对象)的,由市城区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通报表扬。

3﹒连续三个月排名末位(第一、二类考核对象)的,由市城区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通报批评。

4﹒第三类考核对象的月度考核、年度考核情况,由市城区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函的形式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并建议纳入考核体系。

(二)每季度召开考核点评会。

根据考核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点评会,由市分管领导进行点评,通报该季度的考核情况,分析数字化城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三)建立数字化城管目标考核保证金制度。

根据各部门、单位职能和规模,第一、二、三类考核对象分别向市政府缴纳3万、2万、1万元保证金。年度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的,全额返还保证金,并给予50%奖励;90-94分的,全额返还保证金,并给予30%奖励;85-89分的,全额返还保证金,并给予20%奖励;80-84分的,全额返还保证金,并给予10%奖励;75-79分的,全额返还保证金,不给予奖励;75分以下(不含75分)的,缴纳的保证金全部扣除,作为奖励资金存入财政专户。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参与数字化城管的先进个人。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七、其他事项

本办法由市城区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数字化城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