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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完成全县招商选资任务,根据《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县“百项千亿招商”工程的意见(试行)》、《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经济回归工程的意见》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A类:只承担招商选资任务的单位,即岩头镇、沙头镇、枫林镇、岩坦镇、碧莲镇。A类单位若有后续签约项目则纳入B类单位。
(二)B类:既承担招商选资任务又承担签约项目责任的单位,即上塘中心城区、瓯北城市新区、楠溪江风景旅游区、桥头镇、桥下镇、鹤盛镇、大若岩镇、巽宅镇。
二、考核内容
(一)年度考核
主要考核招商选资任务完成率和签约项目前期推进情况。
1.招商选资任务完成率是指当年招商选资实到资金占招商选资目标任务的比例。即招商选资任务完成率=实际招商选资完成数/目标招商选资任务数×100%。招商选资目标任务以《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2年招商选资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中下达给各功能区、镇的确保实到资金任务目标为依据。
2.签约项目指2012年世界永商新春恳谈会、世界温商大会上签约的项目以及后续签约的项目。已签约的16个项目的前期推进工作考核内容以《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2年招商选资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中的各季度进展初步安排内容为依据。后续签约项目的各季度进展安排由县招商选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
(二)季度排名考核
主要考核季度累计招商选资任务完成率。
三、考核评分办法
(一)难度系数。各功能区、镇分两类设置难度系数。A类单位,赋难度系数1.0;B类单位,赋难度系数1.1。
(二)年度考核排名。根据综合得分×难度系数进行排名。A类单位综合得分按单项得分换算成百分制计算。B类单位综合得分按招商选资任务完成率和签约项目前期推进情况两项得分总和计算。
四、考核方式与时间
(一)考核方式
县招商选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功能区、镇的招商选资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采取进度统计、报送报表、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季度排名考核由各功能区、镇每季末上报有关统计资料和报表数据进行汇总排名。
(二)考核时间
1.年度考核工作于次年1月初开始到1月上旬结束,并确定考核排名。
2.季度考核排名统计截止日期为每季第三个月25日前,各功能区、镇于季末25日前将有关统计资料和报表上报。
招商选资工作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单位工作绩效考核,并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签约项目前期推进情况得分低于32分的单位,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年度考核排名前三的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