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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大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乡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的考核评估,全面掌握各乡(镇)区的实际工作水平,增强工作的指导性,现结合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制定《市人口计生工作实施“十三+X模式”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突出重点,打造亮点,破解难点,确保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调整人口结构,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遵循的原则:客观公正,注重导向,分类指导,精简效能,鼓励创新。
三、考核范围
对各乡(镇)区、街道办年度的日常工作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设置13项必选指标(分值500分),10项自选指标(分值200分)。
规划统计(80分)
(一)出生统计求实(60分)
1、一孩出生率的求实率25分。以该乡(镇)考核年度近三年的年平均女性初婚率为基准,用一孩出生率与年平均初婚率比对,结果在-3‰的为满分,每降低0.5个千分点扣2.5分,不足的按0.5个千分点扣分,扣完为止。
2、政策内出生上报及时率(即:自出生之日起,一个月内上报)25分。依据WIS数据库汇总数据与月报表比对(当月出生当月上报就是及时),政策内出生上报及时率达到99%以上记满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2.5分,扣完为止。
政策内出生上报及时率=当月出生当月上报政策内出生人数/当月政策内出生人数×100%。
3、漏报补报率10分。依据WIS数据库汇总,用近五年的补报出生占WIS数据库总出生的比例,补报率为5%记满分,每增加或降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二)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情况(20分)
1、信息化建设及装备情况3分。有办公场所,计算机、打印机办公设施的记3分,每缺一项扣1分。
2、人员素质4分。乡(镇)区至少有1人参加过省级培训认证记4分,否则不记分。
3、数据库质量8分。人口覆盖率达99%以上记2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主要信息准确率达98%以上记4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逻辑关系准确率达95%以上记2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4、PIS系统应用及信息核查情况5分。能够按照省市要求完成每个阶段工作任务,确保数据质量记5分。每一阶段不能完成扣1分,扣完为止。
自选(20分)
(一)二孩出生率的求实率5分。考核的方法是以全市二孩出生率为基准,以乡镇的二孩出生率与全市二孩出生率比对,每降低0.1个千分点扣5分。
(二)政策内二孩怀孕上报及时率5分。年终对各乡镇的政策内二孩出生妇女的怀孕上报及时率进行记分。
上报及时率=怀孕在3个月内上报人数/政策内二孩出生人数×100%
(三)后进村转化情况10分。根据对后进村进行专项检查的情况记分。经石市确定,无后进村的乡镇得10分,对已经确定有后进村的乡镇,通过解剖调查,利用解剖的各种数据(出生统计求实率、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群众满意度等)确认能够转化的得10分,不能转化的酌情扣分。
政法工作(120分)
(三)便民服务大厅建设及使用情况(30分)
1、环境建设20分
(1)大厅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记3分,低于30平方米扣1分,没有大厅不记分。
(2)配备统一的办公桌椅、文件柜、空调、微机、办公设施记3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3)配备必要的便民设施(电子显示屏、服务指南、饮水机、休息椅等)记3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4)设立服务窗口:主要含一胎登记和再生育审批受理窗口;独生子女光荣证、农村独生子女中、高考加分受理、奖励和奖励扶助(救助)资格审核窗口;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窗口;征收社会抚养费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窗口;受理群众举报、政策咨询等窗口的记3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5)公示办事程序示意图。主要含生育第一个子女登记程序示意图;成人伤残及残儿病残鉴定程序示意图;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登记程序示意图;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登记程序示意图;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审核程序示意图;农村独生子女中、高考照顾10分政策审查程序示意图;征收社会抚养费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程序示意图的记3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6)统一设置监督台记2分,没有不记分。
(7)工作人员挂牌上岗记3分,没有不记分。
2、管理制度10分
建立服务承诺制度记2分;首问责任制度记2分;一次性告知制度记2分;限时办结制度记1分;群众来访接待制度记2分;行政过错追究制度记1分。以上六项制度缺一项按分值扣分。
(四)依法行政情况(90分)
1、生育证办理情况5分
(1)符合生育政策未办证造成的政策外生育。按符合生育政策未办证造成的政策外生育占政策外生育总数的比例为1%的记2分,超出1%为零分。
(2)一胎生育登记卡办理合乎规范;二胎生育证存根、批复无差错记2分,一项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3)生育证档案资料管理规范、齐全的记1分,不齐全不得分。
2、政务公开栏建设情况5分
(1)公开栏制作标准和公开内容规范记3分,内容不规范、不清楚记1分,没有公开内容不记分。
(2)公开内容及时记2分,不及时不记分。
3、执法队伍建设10分
(1)具备执法资格且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3人以上记1分,每少一人不得分。
(2)无违法施政行为记4分,发生一起不得分。
(3)政策外生育立案达到100%记2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立案及时准确记1分,否则不得分。
(4)政策外生育档案实行“月报季结”制度,即每月向市人口计生局上报本月外生所立案卷,并按法定时间入户取证、告知和向法院提交记2分,每月有一项不及时扣1分,扣完为止。
4、奖励政策落实情况20分
(1)严格落实奖扶、特扶政策,资格确认政策符合率100%记10分,每有一人不符合政策扣5分,扣完为止。
(2)农村独生子女父母10元奖金按月落实率100%记10分,一人不落实扣2分,扣完为止,不按月落实不记分。
5、社会抚养费征收及上解情况50分
(1)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到65%以上记30分,依据年初市下达的外生费征收数额和财政局提供的上解数额,每少上解10000元扣4分,扣完为止。
(2)社会抚养费个案征收到位率达70%以上记20分,不达标准不得分。
自选(50分)
(四)《第二个子女生育证》办理
1、根据年度内怀孕三个月以上办理《第二个子女生育证》的数量占办证数量的比例记分,比例最低的记满分15分,其它乡镇按比例记分。
2、按不足间隔提前生育造成的政策外生育人数占政策外生育总数的比例得分,比例最低的记满分15分,其他乡镇按比例记分。
3、根据年度内办理《第二个子女生育证》数量与一孩已婚育龄妇女比例记分,比例最高的记满分10分,其它乡镇按比例记分。
4、按照石市规定标准,被评为便民维权“双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记10分,没有不记分。
科学技术(80分)
(五)技术服务站标准化建设(30分)
乡级服务站建设30分。廉州、丘头、九门、张家庄、增村等乡级技术服务站按VI视觉识别标准进行升级改造,并通过人口计生局验收合格的记30分,不改造不得分,改造不合格的酌情记分。
(六)季服务情况(35分)
1、怀孕量10分。随机走访10名当年有生育行为的育龄妇女与WIS数据库核对怀孕记录,怀孕2个月以上记录100%的记5分,每少一人扣2分,扣完为止。生孕比达到100%记5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孕情分析5分。随机走访10名当年有计划内生育行为的育龄妇女核对WIS数据库与普查帐。出生前两个季度全部有孕情记录的记5分,每少1人扣1分,扣完为止。
3、环情分析10分。通过WIS数据库核对全部当年二胎出生,查看出生前两个季度节育措施记录,无1例上环记录的记10分,发现1例扣2分,扣完为止。
4、季服务、民心工程10分。第一季度完成民心工程60%,前三个季度完成100%,随机走访20名已婚育龄妇女,口述与WIS数据库、免费服务单记录一致的记5分,有一人不一致扣0.5分,扣完为止。四个季度普查率达到100%,随机走访20名应上站育龄妇女与普查帐核对,普查率达到100%的记5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七)避孕节育(15分)
1、综合避孕率5分。随机走访20名已婚育龄妇女,避孕率达88%以上记5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当年出生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5分。随机走访20名当年有生育行为的已婚育龄妇女,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80%以上记5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3、外孕补救情况5分。全年外孕补救率达到90%以上记5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自选(100分)
(五)落实我市年初四项手术指导任务数(80分)
四项手术包括:一孩新特环、二孩及以上计划内新特环、计划外结扎、人流,完成每一项任务记20分,各项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5分,扣完为止。
(六)组织出生缺陷知识宣讲2-3次,覆盖率达到80%以上(5分)
要求有讲课记录,参加人员名单,否则酌情扣分。
(七)组织开展孕前安全评估记(15分)
引进信息系统软件,并对辖区内新婚无孩和符合二胎照顾未孕的育龄妇女进行孕前安全评估,有工作记录的记15分,否则酌情扣分。
药具管理(30分)
(八)药具供应与优质服务(30分)
1、库存6分。帐卡、物是否相符记2分,不符不得分;药具品种齐全记2分,不全不得分;乡级库存量2个月记1分,少于2个月的不记分。村级库存量1个月记1分,少于1个月的不记分。
2、药具供应10分。每年开展4次培训记2分,少1次不记分;村级有常用药具展牌记2分,没有的不记分;药具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记2分,低于90%的不记分;药具服务及时率达98%以上记2分,低于98%的不记分;对使用药具对象随访率达100%记2分,低于100%的不记分。
3、全面推广应用药具平台管理信息系统10分。不能正常使用微机管理不记分。
4、设立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点4分。标牌齐全记2分,不全不记分;按要求发放,记录齐全记2分,否则不记分。
基层组织(20分)
(九)小组长“三月”制度及待遇落实情况(20分)
1、按标准配齐小组长,并落实“月训、月报、月发”制度的记10分,每缺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2、小组长工资报酬按标准落实到位的记10分,未按标准落实的不记分。
宣传教育(60分)
(十)宣传服务情况(60分)
1、瓷砖、宣传标语内容完整、字迹清楚,4月底前完成破损政务公开栏的粘贴工作记15分,每有一块(条)破损或字迹模糊不清扣5分,每发现一条应清理未清理的旧标语扣5分,没有公开栏不记分。
2、乡镇有内容丰富,通俗易懂的流动宣传展牌记5分,内容陈旧、展牌残缺不全扣2分。
3、年,在原有基础上新增加25%的村级“新家庭文化屋”并达到市统一标准记15分,每少一个村扣5分,扣完为止。
4、人口学校内有电视、DVD、教学光盘等记2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5、村级有文化大院、阅报栏、服务室记3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6、日常报表、会议培训按要求时间完成记3分,每迟到(迟报)一次扣1分,未到(未报)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7、对年初计生局下发的明白卡及计生宣传年画持有率达到90%以上记2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8、各乡镇能及时完成上稿任务记10分,每少上报一篇扣2分。上报稿件一经采用,另加2分。
9、报刊征订及时记5分,按规定时间每晚一天扣1分,扣完为止。
性别比治理(20分)
(十一)性别比综合治理(20分)
1、落实“三级两全包保制度”10分
(1)政策内照顾二胎包保协议书签订及时并报市备案记5分,每少上报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
(2)三级两全包保手册以村为单位填写清楚完整记5分,每少一村扣1分,扣完为止。
2、查处两非案件10分
各乡镇每年至少提供一起“两非”案件线索并积极配合查实记10分,不提供不得分。如经举报查实或由卫生、药监等有关部门查实乡镇计生办未上报的除不记分外,另从总分中再扣10分。
流动人口管理(30分)
(十二)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工作(30分)
1、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工作10分。信息反馈率达到80%以上记5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累计提交个案信息达到年度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总量15%的记5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10分。采集全部流动人口的信息,流动人口个案信息采集量达到总人口8%以上的记5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录入,按省市要求时间和质量完成的记5分,每出现一例信息录入错误或虚假信息扣0.2分,扣完为止。
3、各乡镇设专职流动人口管理员记5分,没有专职流动人口管理员不记分。
4、完成流动人口外生外孕查处情况记5分,发现一例流动人口外生没有处理的扣5分。
自选(20分)
(八)对流动人口求实情况进行调查记15分。信息交换平台反馈的流出未办证人员和清理活动发现的流出未办证人员比例达到100%记满分15分,发现一例未办证扣2分。
(九)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普查免费服务达到60%记5分。利用普查程序核对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普查免费服务情况,对发现的未参加普查或未寄回流入地避孕情况报告单的少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
信访及行风建设工作(60分)
(十三)信访及行风建设工作(60分)
1、信访工作30分
(1)因违法施政导致4人以上(含4人)进京、赴省、石市访实行“一票否决”。
(2)无个人石市以上访记10分,出现1例扣5分。
(3)初信初访一次查处,重信、重访控制在2次以内记4分,超出1次,扣2分,超出2次不得分。
(4)市级以上交办的案件按期结案率达100%记10分。有一期未按期结案的扣5分,扣完为止。
(5)专兼职人员配备到位,职责、制度齐全并上墙记2分,每缺一项扣1分。
(6)计生信访档案管理规范,登记齐全记2分,管理不规范或登记不齐全的不得分。
(7)信访报表及时准确,隐患排查到位,上报及时的记2分,报表不准确、排查不到位或上报不及时的不得分。
2、行风建设30分
(1)工作热情周到、举止文明、着装整齐,挂牌上岗;计生办服务环境好,卫生整洁;办公场所按要求达标,办公室与宿舍分设记6分,缺一项不达标扣2分。
(2)计生办制度健全,档案管理规范,并落实年初向社会公开承诺记6分,缺一项不达标扣2分。
(3)积极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和“双评活动”记4分;组织参加民主评议活动,有评议方案、工作机构、责任制落实到位且聘请了纠风监督员的记4分,每缺一项扣1分;民主评议信息反馈及时的记1分,不及时的不得分;行风资料齐全、规范并立卷存档的记5分,不齐全、不规范或未立卷存档的不得分。
(4)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无强制收费、搭车收费、刁难勒索现象的发生;实行政务公开,乡村计生公开栏内公开上级计生部门阳光热线和投诉举报电话记4分,一项不达标扣2分。
财务自选(10分)
(十)财务工作
1、年乡级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应达到人均15元,足额拨付到位记2分,否则不记分。
2、小组长工资落实情况。按月发放记2分,每少发一个月扣2分。
3、民心工程、四术经费出情况。专款专用记6分,挪作他用不记分。
五、组织实施
本考核办法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