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关于基层统计管理考核办法范文

关于基层统计管理考核办法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关于基层统计管理考核办法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关于基层统计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统计工作,全面提高基层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根据《关于切实加强社区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10号)、《区社区统计调查工作管理实施细则》(江统发〔〕]17号)及《关于建立全市统计调查工作先进乡镇(街道)评选机制的通知》(杭政办函〔〕116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二、考核内容

由统计基础建设、统计业务建设、统计法制建设和统计创新工作4部分组成。

(一)统计基础建设:包括组织领导、机构人员、信息化建设、规章制度和教育培训5个方面,总分20分。

(二)统计业务建设:包括名录库管理、报表管理、台帐管理、调查管理、统计分析、培训管理和重大国情国力调查7个方面,总分60分。

(三)统计法制建设:包括普法教育和统计检查2个方面,总分20分。

以上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详见《年区基层统计工作考核计分表》。

(四)统计创新工作:包括专项考核、自主创新和荣誉奖励3个方面,属额外加分。

1.专项考核

针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普查),区统计局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另行制订考核办法,并以额外加分的形式计入总分,最高分为15分。

2.自主创新

由各街道、镇自行申报创新项目,考评组视项目的推广价值和实际成效进行打分,最高分为5分。

3.荣誉奖励

①荣获“全国统计系统先进集体”的加15分;荣获“全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的加10分;荣获“杭州市统计调查先进乡镇”的加5分。

②全国性普查工作,获得“国家级先进单位”的加15分;获得“省级先进单位”的加10分;获得“市级先进单位”的加5分。

③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有关统计信息、分析批示,每篇加1分(上不封顶);其他领导批示,每篇加0.5分,最高分为5分。

④上报区统计局的统计信息、分析被采用,每篇加1分,最高分为5分。

三、考核程序

(一)考核方式:采用计分制,由基础分与额外加分2部分组成。基础分总分为100分,采用扣分的方式,每单项分扣完为止,不实行倒扣分。

(二)考核时限:当年的1月1日至月31日。各街道、镇在当年月31日前将考核总结材料上报区统计局,并随附本部门获奖和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批示情况的印证材料。

四、工作职责

(一)综合考评工作由区统计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项目中有关统计报表数据质量的准确性、及时性等情况,由区统计局按季度进行通报。

五、奖励办法

根据考核结果评选若干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六、其他事项

(一)本办法自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办法由区统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