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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考评办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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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考评办法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考核原则;考核项目和权重;突出成绩奖励分值;考核办法;进行讲述。其中包括:以经常性检查评估为手段,以提高办学整体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学区考核权重、市办学校考核权重、民办小学考核权重、民办初中考核权重、单位工作成绩特别突出、顶岗实习和支教任务、年度督导评估、教学评估等重点工作任务、教育局各有关股室按照考核项目和权重、党办室将各股室考核打分情况进行汇总、考核结果与评先选模挂钩等,具体材料详见:

为全面了解各学区、各学校教育工作情况,加强过程督导与阶段性考核,推进教育发展目标任务的落实,就各学区、各市办学校、各民办学校20**年度工作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以经常性检查评估为手段,以提高办学整体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综合教育局机关各股室对各学区、各市办学校、各民办学校每项工作的检查考核量化打分情况和通报情况,分类排队,评定位次,促使各级各类学校不断有新的变化和发展。

二、考核项目和权重

对各学区、各市办学校、各民办学校的考核,以教育局20**年工作要点为考核内容,以各项工作评估检查和通报情况为主要依据,按分值比例,逐项汇总量化。

1、学区考核权重400分

⑴学校常规管理50分。其中校园环境20分,以3月份教学秩序检查结果为主要依据,结合有关股室检查评估意见,由办公室负责评定;学籍管理及控辍保学20分,由普教股负责评定;师资培训10分,以7月份培训骨干教师情况为主要依据,由师教股负责评定。

⑵教学管理20分。其中教学秩序10分,以3月份教学秩序检查结果为主要依据,由办公室负责评定;文体活动10分,以春季中小学生运动会和第二届科技艺术节活动评比结果为主要依据,由教研室负责评定。

⑶布局调整10分,按应有学校所数(包括幼小一体化学校)与现有学校所数的比例测算,比例越大,分数越高,以完成本年度任务情况为主要依据,由发展规划股负责评定。

⑷成职教工作20分。其中两报两送和组织送教下乡活动10分;职教后备生源管理5分,没有初中的学区,按有初中的所有学区的平均分值计算;成人学校建设5分。由成职教股负责评定。

⑸教育经费使用与管理10分。以各学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和各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为主要依据,由财务股负责评定。

⑹综合办学水平20分。由督导室以全年督导评估结果为依据负责评定。

⑺教育宣传20分。其中信息工作10分,由办公室根据各学区所报信息篇数及《**教育》采用情况负责评定;电视教育宣传10分,在《**在线》栏目中,每配合录播一期计5分,两期以上计10分,由党办室负责评定。

⑻校长队伍管理10分。以对学区校长在岗检查情况为依据,由人事股负责评定。

⑼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20分。由纪检监察室根据市评议办对各学区民主评议打分排位情况进行评定。

⑽办学声誉和自身形象50分。对于工作不宜量化的考核项目,如学校管理、教学改革、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由教育局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股长、主任依据了解到的各学区及其校长日常工作情况进行评定。教育局班子成员评定所占权重为30分,其中自身形象8分、工作能力8分、工作实绩14分。各股室股长、主任评定所占权重为20分,其中自身形象6分、工作能力6分、工作实绩8分。由党办室负责汇总。

⑾办学规模80分。其中万人口在园幼儿20分,万人口在校小学生40分,万人口在校初中生20分。没有初中的学区,万人口在校初中生所得分值按有初中的所有学区的平均分值计算。由普教股负责评定。

⑿教学质量90分。其中上半年、下半年两次期末调研测试成绩分别20分(优秀率10分,平均成绩10分);小学毕业生会考成绩30分(优秀率15分,平均成绩15分);中考成绩20分(优秀率15分,升学率15分)。没有初中的学区,中考成绩所得分值按有初中的所有学区的平均分值计算。分别由教研室、普教股、招生办负责评定。

2、市办学校考核权重340分

⑴校园环境10分,以3月份教学秩序检查结果为主要依据,结合有关股室检查评估意见,由办公室负责评定。

⑵教学管理20分。其中教学秩序10分,以3月份教学秩序大检查结果为主要依据;文体活动10分,以春季中小学生运动会和第二届科技艺术节活动评比结果为主要依据,由教研室负责评定。

⑶职教后备生源管理10分,由成职教股负责评定。

⑷教育经费使用与管理10分。以各学校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和各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为主要依据,由财务股负责评定。

⑸综合办学水平20分。由督导室以全年督导评估结果为依据负责评定。

⑹教育宣传20分。其中信息工作10分,由办公室根据各学校所报信息篇数及《**教育》采用情况负责评定;电视教育宣传10分,在《**在线》栏目中,每配合录播一期计5分,两期以上计10分,由党办室负责评定。

⑺校长队伍管理10分。以对学校校长在岗检查情况为依据,由人事股负责评定。

⑻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20分。由纪检监察室根据市评议办对各学校民主评议打分排位情况进行评定。

⑼办学声誉和自身形象50分。对于工作不宜量化的考核项目,如学校管理、教学改革、教师队伍建设等,由教育局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股长、主任依据了解到的各学校工作情况进行评定。教育局班子成员评定所占权重为30分,其中自身形象8分、工作能力8分、工作实绩14分。各股室股长、主任评定所占权重为20分,其中自身形象6分、工作能力6分、工作实绩8分。由党办室负责汇总。

⑽办学规模和控辍保学80分。其中办学规模50分,按服务区域万人口在校生数评定。**中学、**中学、**中学、**中学、**中学、**中学按所在乡镇人口测算,市二中、市四中参照测算;控辍保学30分。由普教股负责评定。

⑾教学质量90分。其中上半年、下半年两次期末调研测试成绩分别20分(优秀率10分,平均成绩10分),中考成绩50分(优秀率25分,升学率25分)。分别由教研室、招生办负责评定。

3、民办学校

民办小学考核权重240分

⑴学校常规管理30分。其中校园环境20分,以3月份教学秩序检查结果为主要依据,结合有关股室检查评定意见,由办公室负责评定;控辍保学10分,由普教股负责评定。

⑵教学管理20分。其中教学秩序10分,以3月份教学秩序检查结果为主要依据;文体活动10分,以春季中小学生运动会和第二届科技艺术节活动评比结果为主要依据,由教研室负责评定。

⑶综合办学水平30分。其中硬件建设10分、学校管理10分、校园文化建设10分,由普教股以12月份联合检查结果为主要依据负责评定。

⑷教育宣传20分。其中信息工作10分,由办公室根据各学校所报信息篇数及《**教育》采用情况负责评定;电视教育宣传10分,在《**在线》栏目中,每配合录播一期计5分,两期以上计10分,由党办室负责评定。

⑸办学声誉和自身形象30分。对于学校管理、学校建设等不宜量化的工作,由普教股依据了解到的学校及其校长工作情况排位评定。其中自身形象、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各10分。

⑹办学规模40分。由普教股按在校生人数评定。

⑺教学质量70分。其中20**年小学毕业生会考成绩30分(优秀率15分,平均成绩15分),上半年、下半年两次期末调研测试成绩分别20分(优秀率10分,平均成绩10分),分别由普教股、教研室负责评定。

民办初中考核权重250分

⑴学校常规管理40分。其中校园环境20分,以3月份教学秩序检查结果为主要依据,结合有关股室检查评定意见,由办公室负责评定;控辍保学10分,由普教股负责评定;职教后备生源管理10分,由成职教股负责评定。

⑵教学管理20分。其中教学秩序10分,以3月份教学秩序检查结果为主要依据,由办公室负责评定;文体活动10分,以春季中小学生运动会和第二届科技艺术节活动评比结果为主要依据,由教研室负责评定。

⑶综合办学水平30分。其中硬件建设10分、学校管理10分、校园文化建设10分,由普教股以12月份联合检查结果为主要依据负责评定

⑷教育宣传20分。其中信息工作10分,由办公室根据各学校所报信息篇数及《**教育》采用情况负责评定;电视教育宣传10分,在《**在线》栏目中,每配合录播一期计5分,两期以上计10分,由党办室负责评定

⑸办学声誉和自身形象30分。对于学校管理、学校建设等不宜量化的工作,由普教股依据了解到的学校及其校长工作情况排位评定。其中自身形象、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各10分。

⑹办学规模40分。由普教股按在校生人数评定。

⑺教学质量70分。其中上半年、下半年两次期末调研测试成绩分别15分(优秀率7分,平均成绩8分),中考成绩40分(优秀率20分,升学率20分),分别由教研室、招生办负责评定。

三、突出成绩奖励分值

1、单位工作成绩特别突出,20**年度受到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的表彰或在本地召开过全市现场会的,分别奖励加计20分、15分、10分、5分,奖励加分按最高项加分,不重复加分。

2、承担**师大顶岗实习和支教任务的学区和市办中学,酌情加计3-5分。

3、承担省市年度督导评估、教学评估等重点工作任务,并顺利通过评估验收的学区、市办中学、民办学校酌情加记3-8分,对不能顺利通过验收,存在问题较多影响全市工作大局的酌情扣除3-10分。

四、考核办法

1、教育局各有关股室按照考核项目和权重,结合对每项工作的检查评估量化情况和通报情况,测算分值比例,逐项考核打分,并将各学区、各学校获**市级以上表彰和通过现场会等形式经验推广情况于20**年1月25日前报党办室。新晨

2、党办室将各股室考核打分情况进行汇总,按学区、市办学校、民办学校(民办初中、民办小学)等不同类别和层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队。

3、将考核结果与评先选模挂钩,作为推荐受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主要依据。

4、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由法制安全股、纪检监察室负责单独考核。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群体上访、发生违法乱纪等事件的,一票否决,有关学区、学校及其校长一律不得评为先进。

5、鉴于**中学、职教中心、进修学校、特教学校、市直幼儿园教育教学业务特点不尽相同,可参照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