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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整规市场经济秩序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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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整规市场经济秩序制度

为促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工作成果,完善工作机制,逐步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加快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步伐,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制度。

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调度会议制度

1、目的:认真履行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能,加强对全市整规工作的领导,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指导、部署和调度,研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研究治本之策,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

2、参会人员:市整规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

3、时间及主要内容:整规工作调度会议由市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召集,拟定于每年召开-次。市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对前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听取各专项整治活动牵头部门和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前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解决存在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及上级整规机关的指示,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整规工作重点及进度安排。

二、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季度例会制度

1、目的:及时掌握全市整规工作进展情况,了解专项整治工作现状及发展趋势,动态把握各专项整治活动进度、问题及拟定对策;督导检查各专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推动整规工作深入开展。

2、参会人员:市整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和各县、区(开发区)整规办负责同志。

3、时间内容:整规工作季度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市整规办召集,具体时间及调度内容由市整规办负责安排。主要内容是:听取各专项整治活动牵头部门和县区(开发区)整规办汇报前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阶段工作思路,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对策和措施,落实上级整规机关及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部署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

三、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月报制度

1、目的:全面扎实推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工作向纵深发展,随时掌握各专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挖掘工作典型。

2、要求:市整规办依据全年专项整治活动的总体部署编制整规工作月报表下发至各县、区整规办及各专项整治活动的牵头部门,各相关单位要按要求及时、准确、真实报送,不得瞒报、漏报、误报和虚报。

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督导制度

1、目的:发挥市整规办对重大案件督查、督办的作用;对于影响市场经济发展的重大案件和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案件进行督导检查,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依法规范的综合管理效能。

2、形式:市整规办针对发生的重大案件和消费者举报事项及内容向相关部门制发督办函,并加强跟踪、督导、检查,确保督办的事项落到实处。

3、要求:各县、区整规办及相关执法部门接到督办函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不得拖延怠慢,敷衍了事,并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按照时限确保完成任务。涉及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整规信息反馈工作制度

1、目的:加强各项整规工作信息的采集、整理和上报,不断总结经验,交流工作体会,随时反映工作情况,宣传工作成绩,推动整规工作向纵深发展。

2、涉及单位: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整规办。

3、要求: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工作,要做好对信息的采集和整理,确保上报质量。同时要讲究实效,体现时效性,避免时过境迁,失掉信息的意义。对于突发的重大案件要立即上报,不能有半点延误。信息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整规工作综合评价内容之一,具体考核办法见整规办[]号文件。

六、综合素质培训制度

1、目的:通过授课、考察、参观、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全市整规系统各级干部的政治业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经济形势。

2、培训范围:全市各级从事整规工作的广大干部职工。

3、培训形式和内容:聘请国家、省整规系统领导针对当前整规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做形势分析报告;请业内专家学者讲授专业知识技能,提高整规人员业务水平;赴整规工作先进城市考察学习,借鉴其先进经验和做法;市内整规工作先进单位交流工作经验和典型做法。

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综合评价制度

1、目的:对全市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和市直相关部门全年的整规工作给予客观、公平、公正的综合评价,评选年度工作先进单位(个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在全市各级各部门间形成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的良好工作作风。

2、评价形式:市整规办受市整规领导小组的委托负责对全市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及市直相关部门全年的整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由市整规办提出具体考核办法和评价细则。

3、通报形式:市整规办将综合评价和考核结果报市整规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以市政府名义向全市进行通报,对省垂直管理部门综合评价结果函告省级对应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