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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民委员会:
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促进各村扎实抓好秸秆禁烧工作,现制定2014年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如下:
一、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采取百分制考核。主要考核宣传发动,责任落实,工作成效。
1、宣传发动(10分)
利用一切手段开展宣传发动,形成浓烈的舆论氛围,农户对秸秆禁烧的要求知晓率达100%,见一户不清楚禁烧要求的扣1分。
2、责任落实(10分)
各村建立巡查网络,与分工到组干部签订禁烧工作责任书,做到禁烧区域明确,禁烧要求落实、考核办法落实,奖惩措施落实。见一项不到位的扣2分。
3、工作成效(80分)
加强对收割机、拖拉机作业管理和指导,控制好秸秆留茬高度;指导农户搞好秸秆还田,每组划定一块秸秆堆放场地,方便农户集中堆放。确保道路、田间地头“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单个田块出现焚烧秸秆现象见一例扣2分,自然村连片田块出现焚烧秸秆现象见一例扣5分,公路上有一例焚烧秸秆见一例扣4分。发现烧毁树木的见一株扣1分,发生暴力抗法或焚烧情节严重,造成大气污染事故或人员伤亡事故的见一例扣10分。
二、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由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全体领导小组成员、督查组长负责实施。从大麦、油菜收割期开始督查记载、综合评分。夏、秋两季平均得分为各村全年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由镇党委集中审定。
三、奖励办法
根据考核结果,以村水稻、小麦实际种植累计面积为依据,按每亩3元的标准,结算村奖励资金。奖励资金用于村干部和其它工作人员抓禁烧工作的补助。凡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的取消奖励资金,凡被市以上部门通报批评及被新闻媒体暴光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奖励资金,并按责任状内容追究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