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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乡造林绿化管理,加快造林绿化,提高造林成效,确保如期完成上级下达造林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奖惩办法。
造林任务
1、全乡总体目标任务
2011年县下达我乡造林任务11900亩,其中:宜林荒山造林8100亩,疏林地补植2700亩,采伐迹地造林500亩,非规划林地600亩。
2、各村造林任务分解情况
黄沙村385亩;船坑村1297亩;东厝村1377亩,非规划林地50亩;游墩村715亩;马坪村1407亩,非规划林地50亩;旧县村551亩,非规划林地50亩;岩下村1001亩,非规划林地200亩;六墩村948亩,非规划林地250亩;李墩村691亩;下段村1529亩;官村村715亩;洋前村702亩。
考核原则
1、注重实效的原则。以考核造林绿化任务完成和目标实现为重点,注重各村造林绿化成效。
2、激励为主的原则。考核的目的是促进各村更好的推进造林绿化工程,实行奖优罚劣。
3、注重与上级验收相结合的原则。
奖惩标准
(一)分档标准:
1、第一档:造林任务在1000亩以上的村(下段村、东厝村、马坪村、船坑村、岩下村);
2、第二档:造林任务在600亩至1000亩的村(六墩村、游墩村、官村村、李墩村、洋前村);
3、第三档:造林任务在600亩以下的村(旧县村、黄沙村)。
(二)奖惩办法
1、奖励办法:
专项奖:对完成或超额完成规划造林任务的村,分档给予奖励:
第一档完成任务96%以上给予奖励3000元/村;
第二档完成任务98%以上给予奖励2500元/村;
第三档完成任务100%以上给予奖励2000元/村;
优秀奖:同时,根据验收情况,乡政府将给予各档中位列第一的优秀村予以嘉奖:
第一档第一名给予奖励6000元(需完成造林任务96%以上);
第二档第一名给予奖励4000元(需完成造林任务98%以上);
第三档第一名给予奖励2000元(需全部完成造林任务)。
以上奖励资金由村主干、挂村领导、工作队及护林员分享
2、处罚办法:对造林规划任务完成落后的村,除给予全乡通报批评外,根据未完成情况处以资金处罚。
第一档未完成任务96%的村给予处罚3000元/村,每少完成一个百分点加罚300元;
第二档未完成任务98%的村给予处罚2500元/村,每少完成一个百分点加罚300元;
第三档未完成任务100%的村给予处罚2000元/村,每少完成一个百分点加罚300元;
考核办法
1、乡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
2、我乡造林绿化工作将结合上级验收结果实行量化考核。
3、考核时间: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在9月20日前完成林地准备,9月底前初评;
第二阶段:在10月20日前完成补植补造任务,10月底前复评:
第三阶段:在上级部门验收后一周内进行总评。总评结果作为评比奖惩依据。
其他
1.采取领导包村,干部包点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
2.采取“一周一通报”半月一点评方式进行督查,对进度落后的山场所在的村包村领导进行约谈,对工作队、村主干实行诫勉谈话。
3.将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村主干绩效考评和换届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