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部分林地封山禁牧规章制度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封山禁牧范围包括全市现有的未成林造林地及退耕还林的造林地;有林地中的幼林地;坡度在25度以上的生态脆弱地区林地。封山禁牧期限为5年。
三、封山禁牧的区域,大小牧畜一律舍圈饲养,禁止一切人畜活动。禁牧区域的林权所有者可以设立标志,注明四至边界、面积及禁牧规定,有条件的林权所有者可以设立围栏阻止人畜进入林地。
四、封山禁牧区域内,实行封山育林。林权所有者应当加大对林木的培育力度,管护好林地和草地不受破坏,加强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封山禁牧区域内森林资源的平安。
五、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做好封山禁牧的宣传,公布封山禁牧区域,落实管护责任,保证封山禁牧工作顺利开展,实现森林资源的继续增长。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予以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违反本制度规定在未成林造林地、退耕还林造林地、有林地中的幼林地及各级人民政府划定封山育林的区域内砍柴、放牧等活动。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七、本制度由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
八、本制度自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