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环境保护制度发展情况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我国的环境制度大多数是在计划经济体制背景下制定,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继续运行,体制冲突不可避免,制度效力大大减弱。在经济体制转轨和国民经济高速发展时期,环境问题凸显,管制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管理对象行为的迅速变化,而同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先天同质性”的经济激励制度由于灵活弹性的实施方式可以较好地兼顾差异,可以弥补这一缺陷。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科学发展观的实施,运用经济手段保护环境成为环境管理的发展趋势,也成为当前环境经济学和环境管理部门研究和实践的新领域。
经济激励制度体系不完善。我国的经济激励制度种类较多,以税收手段、收费制度和财政手段为主体,但缺乏配套措施,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中国人民银行要求金融机构“不符合环保规定的项目不贷款”,由于没有配套措施,这项制度并没有得以实施。我国也建立了差别税收政策,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差别税收政策种类较少、应用领域较窄;环境税收制度仍处于初创阶段(理论研究阶段);生态环境补偿费、排污许可证交易、废物加收押金制度、环境资源核算、污染责任保障仍处于起步阶段。排污权交易制度发放了排污许可证,从1991年开始,排污权交易试点,并未进入到排污权交易阶段;国际上行之有效的押金——退款制度也未实施,这表明,我国环境保护的经济激励制度建设不平衡,市场机制的调节潜力难以充分发挥。
经济激励制度的负激励。现行的经济激励制度应用面窄,缺乏深度,对污染主体的约束力不够,表现为收费项目不全,收费标准偏低,部分排污收费标准仅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成本的25%左右,某些项目的收费甚至不到污染治理成本的10%,导致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缴排污费、买排污权”的现象,难以发挥对企业环境保护的激励作用,无法真正实现促进排污单位合理利用资源、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改善环境质量的目的。
经济激励制度的作用发挥主要依赖于行政法规命令,而模拟市场作用方式的经济手段不多,这主要受传统惯性和路径依赖的影响;预防性的经济手段缺乏,末端罚款所占的比重最大。据统计,在国家、省、市级的有关法规中,罚款的项目多达100多项。
(二)环境保护经济激励制度安排的绩效
间接管理的有效性。经济激励制度以市场为基础,通过改变市场信号,把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责任从政府转交给环境责任者,同时把环保行为选择的决策权也交给他们,通过影响经济主体的利益,引导其改变行为,这适合于具有不同条件、能力和发展水平的微观经济主体。对政府来说,修改和调整一种收费总比调整一项法律或规章制度更加容易和快捷,不需要全面监控经济主体的微观活动,从而大大降低了政策执行成本;对污染者来说,可以根据有关的收费情况进行行为选择,使环境管理更加灵活而有效。
利益的有效协调。经济激励制度实行“污染者付费原则”,可以有效地筹集环境保护所需要的资金,可投资于对环境有利的项目,还可以用于纠正不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环境行为,对于环保资金短缺的国家来说,这一点尤其具有吸引力。对微观经济主体而言,可以自主选择以最少的成本而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使得经济主体有动力改变危害环境的行为。新晨
经济激励制度的有限性。经济激励制度的制定受到政策可接受性、相关政策的制约、管理的可行性、公平性的考虑、对市场竞争力的担心、产业政策等方面的影响,具体的实施,要求具备比较完备的市场体系、相应的法律保障、配套的规章和机构、相应的数据和信息等条件。由于现阶段我国实施条件的不完善使得环境保护经济激励制度安排的绩效大打折扣。
研究表明,政府力量与市场力量最终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单纯的市场与政府二元化取向已经不能适应环境保护与治理发展的需要,任何单一的制度设计无法适应环境这一公益物品的多样性和环境保护的多样需求。因此,实施制度创新,建立复合多样的环境保护激励制度来解决环境问题,势在必行,但在现阶段,现有的环境制度尚不适应市场经济下有效地保护环境资源的要求。环境保护制度的近期发展趋势是加强对激励制度的运用,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应是我国今后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制度的核心理念,通过把市场机制与政府干预的有机结合,以经济诱导与惩罚约束经济主体实施环境保护行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有效的制订和实施与之相配套的宏观政策、法规和制度,通过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多方努力,会使环境保护制度真正发挥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