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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开展创优督查管理规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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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开展创优督查管理规定

为了解我区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推进活动纵深、均衡发展,区委教育工委建立了创先争优活动督查制度。

成立了万州区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督查组,由区委教育工委书记蒋艺义任组长,区委教育工委其余领导为成员。督查组下设五个工作组,由五个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对教育系统各学校(单位)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督查方式为明察暗访相结合,督点为六个方面:

一是各级党组织结合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结合党员干部的岗位职责,审议细化主题载体,逐一确定党组织和党员承诺事项的情况。

二是党员每月向支部、支部每两月向上级党组织讲述汇报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

三是支部每月对党员、上级党组织每两月对支部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点评和开展评比的情况。

四是设置支部创先争优展示台和党员创先争优公示栏,定期公示评比结果的情况。

五是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动科学发展、加强基层组织、提高队伍管理水平的情况。

六是总结交流各级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载体、做法、经验,宣传先进典型,切实推进面上工作。新晨

区委教育工委将进行专项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优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要求各校(单位)党组织建立督查制度,把党支部和党员(职工)每月的评比作为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抓手,把评比的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干部职工和确定党员、干部、职工个人年度考核等次的主要依据,并与公务员记功嘉奖、职工绩效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等挂钩,以此细化岗位管理、做实工作考核。

区委教育工委还建立了督查工作定期汇报交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