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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渔业安全生产监管的各项任务,把渔业安全管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将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相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领导
为依法开展对全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并对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船管科、渔政科、执法大队、各渔政中心站、水产技术推广站、产业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船管科。
二、工作分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研究拟订年度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考核办法;制定、完善和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全县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调查处理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制订渔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台帐,按规定及时上报渔业安全生产信息和渔业安全生产事故。
船管科: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做好渔船船员培训考试发证管理;按照适航要求开展渔船技术检验;依法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执法大队:协助船管科依法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查处渔业安全违法违章行为;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和渔业安全生产事故。
渔政科:协助起草渔业安全生产和防汛应急预案,协助开展应急演练和渔业安全事故救援工作。
水产技术推广站:负责指导水产养殖场和养殖渔民做好渔业管理用房、渔业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指导灾后渔民生产生活自救,落实恢复生产措施,协助船管科做好对养殖渔船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产业科:负责指导休闲渔业基地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船管科做好对休闲渔船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魏塘渔政中心站:负责魏塘辖区内的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法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与签辖区内渔船主、渔业生产经营单位订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书;及时传达上级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西塘渔政中心站:负责西塘辖区内的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法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与签辖区内渔船主、渔业生产经营单位订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书;及时传达上级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三、工作要求
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局长领导下根据有关规定协调、指导全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局长为全县渔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科、室、站、大队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站、大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会议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在有必要时可召开专题会议。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不少于三次,安全生产检查组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各有关科、室、站、大队派人参加。根据需要,可以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发生渔业安全生产事故时,各有关科、室、站、大队必须同时报告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底将安全生产月报表报送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