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家庭工业发展工作细则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家庭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我镇家庭工业发展,进一步营造全镇上下积极投身家庭工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在激励扶持中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订以下实施细则。
一、家庭工业集聚点建设奖励。
1、家庭工业集聚点确定。由村厂申请,报镇家庭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符合城镇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前提下,以城镇建设管理局规划的红线平面图为准,家庭工业集聚点建设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容积率必须在1.0以上,临时建筑容积率必须在0.6以上。2、家庭工业集聚点建设奖励。对当年批准并在当年建成的家庭工业集聚点,40亩以上的村厂年终奖励10万元;30-40亩的村厂年终奖励8万元;20-30亩的村厂年终奖励5万元;10-20亩的村厂年终奖励3万元。建成后由村厂申请,并经镇家庭工业发展领导小组验收,报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后兑现。
二、家庭工业集聚点奖励。
对进入批准后的家庭工业集聚点内的企业,当年镇所得部分20%奖励给集聚点,数据由镇财办提供,并经镇家庭工业领导小组审核报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奖励给村厂。
三、新增圆机奖励。
对当年镇外购入进入村厂家庭工业集聚点,新增圆机每台奖励1000元,集聚点外新增圆机每台奖励500元。有发票凭发票原件上报,6台以上无发票不作奖励,6台(含6台)以下无发票的,各村厂必须实事求是,严格把关。1-6月份先由村厂汇总上报,以后每月30日上报一次,并经镇家庭工业发展领导小组派员审核确认,同时每月经村务公开栏、镇有线电视台公示,年终经领导小组派员复验后,报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年终兑现。
四、家庭工业专业村评比(5个)。
家庭工业专业村评比按百分制结算评比。1、销售考核20分,在全镇20个村中,家庭工业销售排列每退一位次减1分,依次类推;2、家庭工业总户数考核20分,家庭工业同一行业占全村户数在10%以上的村中,家庭工业总户数排列每退一位次减1分,依次类推;3、家庭工业新增户数考核20分,家庭工业新增户数排列每退一位次减1分,依次类推;4、领取执照户数考核20分,领取执照户数排列每退一位次减1分,依次类推;5、当年新领执照户数考核20分,新领执照户数排列每退一位次减1分,依次类推;6、附加分1-5分,家庭工业集聚点按建设规模、进展情况加附加分1-5分。所得总分前五位的村经镇家庭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审核,报镇党委政府同意,评为家庭工业专业村。
五、家庭工业示范户评比(20个)。
在全镇工商注册登记的家庭工业户中,当年销售达到300万元以上,圆机、织机在6台以上,其他家庭工业户在全镇同行业中领先,注意安全生产,注重环境保护,无劳资纠纷,由村推荐,经镇家庭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实地审核,镇有线电视台公示,报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
六、小额贷款担保。
为切实解决家庭工业户发展所需资金,由10家企业合股成立镇担保公司。家庭工业户在需要进行贷款担保时,首先向担保公司提交担保书面报告,写明贷款金额、用途、时间和提供反担保物品名称、数量、价格等有关内容,向担保公司领取并填制好《担保项目申请书》并报担保公司、合作银行,担保公司派人员会同协作银行人员进行调查论证,办理好相关担保手续,家庭工业户按时还贷结息的同时,向担保公司交纳一定的手续费。
上述政策兑现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镇家庭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若享受县有关奖励政策按照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07]11、12号文件精神。
本实施细则由镇家庭工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