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民营经济考核奖励规则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一、民资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管委会。
(二)考核内容
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民资目标任务
(三)计分形式
1、考核评分项分为基本项、加分项、减分项;
2、考核计分=目标考核基本分+加分-扣减分;
3、考核计分超过100分,则以第一名得分为满分,按百分制换算,依次得出各家得分。
(四)考核方法
1、基本项
分值设置:基本分总分100分。
完成政府下达的民营企业注册资本金、民营企业发展户数、新注册1亿元以上有限公司(含增资)户数、新开工投入亿元以上民资项目任务得基本分,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取消参评资格。
2、加分项
为鼓励招引大客商、大项目,做优做强民营企业,推动民营经济创新转型,被考核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加分奖励:
(1)新增大项目加分
①新注册1亿元以上有限公司(含增资),以当年下达的任务数为基数,超出任务数1个加2分。
②新开工投入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含10亿元以上)以当年下达的任务数为基数,超出任务数1个亿元项目加2分、10亿元项目加10分、20亿元项目加15分、30亿元项目加20分、50亿元项目加25分。
(2)民营经济创新转型加分
①当年每新增1个民营上市企业加10分。
②民营企业当年每新增1个中国驰名商标(不含司法认定)加5分,新增1个省著名商标加1分。
③当年每新增一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加0.5分。
④当年每新批一个经省及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两站三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加0.25分,国家级加0.5分。
⑤当年获得省以上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计划资助的,国家“千人计划”每一名加1分,省“双创人才”每一名加0.5分。
⑥在推动民营经济创新转型工作中成绩突出,在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当年通过招商引进2个亿元以上项目并拉长增粗产业链的,经申报考评小组考核确认后加5分。
(3)提升发展质态加分
①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占民营企业注册资本金50%为基数,超出部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0.2分,以整计分。(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含新开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资本金和外资企业中民资部分的资本金,下同。)
②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实际到资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50%为基数,超出部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0.2分。
③完成当年注册、当年开工、当年投产的总投资亿元以上企业(不含增资项目)加2分。
④项目注册为分公司、在有投入的重大项目,经考评小组研究确认后靠档加分。
3、减分项
为优化我市民营经济运行质态,提升落户项目质量,被考核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扣分、扣奖:
(1)新增民营企业注册资本金总数中,有限公司占比不足50%的,每低于1个百分点减2分;
(2)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实际到资占比50%为基数,每低于1个百分点减2分;
(3)新增注册资本金千万元以上项目中,出现上年注册、次年注(吊)销情况的,按项目同比例分值、奖金对所属单位双倍扣分、扣奖,并予以通报。
二、民资重大项目认定考核办法
(一)认定标准
1、时间界定:当年新注册(含增资)的开工项目,时间为上年度12月26日至本年度12月25日(含上年考核未确认的结转项目)。
2、资金要求:总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注册资本金到资2000万元以上;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技改项目,注册资本金增资到资3000万元以上;总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注册资本金2亿元以上;总投资20亿元以上项目,注册资本金3.5亿元以上;总投资30亿元以上项目,注册资本金4.5亿元以上;总投资50亿元项目,注册资本金6亿元以上。
3、项目界定:民资项目(含市外国资项目,不含市内国资、外资项目)的总投入,应不包含流动资金,且工业项目土建投入应不大于项目总投入的30%。10亿元以上项目必须以市有关部门确认文件为依据,没有确认文件的项目不予认定。
4、形象进度:项目(含增资项目)必须开工建设,上半年注册开工项目,主体工程必须达到50%;下半年注册开工项目,主体工程必须达到“正负零”;没有土建内容的项目,须出具购置设备进场、已签约主要设备订购合同或支付货款(订金)等相关材料。
5、产业类型:一、二、三产有投入的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担保项目、基础设施投资项目不予认定。
(二)证明材料
1、《新开工总投入亿元以上民资重大项目认定申请表》;
2、新设立企业提供工商注册登记证(副本),已设立企业分别提供增资前和增资后的工商注册登记证(副本);
3、项目正式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项目正式合同或协议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上述3类材料中的任意2类;
4、项目土地、规划、环评等审批文件;
5、主要设备订购合同、支付货款(订金)凭证;
6、其它能证明总投资额的文件材料。
(三)考核程序
1、申报。各县(市、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化工园区个私办(民营办)对照上述项目认定条件,认真填写《新开工投入亿元以上民资重大项目认定申请表》,由所在地政府(管委会)确认后,报市个私办汇总。
2、验收。市考评领导小组年底对各地申报的民资重大项目按文中认定、奖励标准要求进行实地考核验收,并形成考核结果。
三、评分奖励
市政府成立民营经济考核奖励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工商局(个私办)、组织部、监察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统计局、科技局、人社局为成员单位,市工商局(个私办)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1、等级等次:对完成市政府年度考核指标的考核对象,根据综合考评得分前2名为一等奖,后2名为三等奖,其余为二等奖。如总得分相等,以新注册1亿元以上有限公司(含增资)、新开工投入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得分确定等级。
2、考核奖励:奖金分配按2011年市政府第40期专题会议纪要执行,即考核单位奖金=奖金总额*考核得分/各考核单位考核得分之和。奖金主要奖给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民营经济责任部门负责人。
3、其他:对推进民资招商工作组织有力、成效显著的市直相关部门(单位)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