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社区住房建设使用规则方案范文

社区住房建设使用规则方案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社区住房建设使用规则方案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社区住房建设使用规则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笫一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有关部门对各街办的社区用房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用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府厅发[]45号,以下简称《工作意见》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笫二条本方案所称社区用房是指社区工作用房和服务用房,包括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办公,社区警务人口计生劳动保证社会救助社区党员活动社区文化教育社区卫生服务残疾人康复体育娱乐等用房。

第二章新建小区社区用房的建设

笫三条新建及改建住宅小区的社区用房由开发建设单位按规划设计和土地出让合同要求同步建设并根据约定提供,其产权归属区政府。

笫四条新建及改建住宅小区的规模在300户以下(或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下)社区用房建筑面积至少按150平方米的规范提供;每递增100户(或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社区用房建筑面积至少相应增加50平方米。

笫五条新建及改建住宅小区的社区用房位于方便群众办事的位置,临近出入口或小区干道,其设计是地面以上具备水电采光通风等基本使用功能的房屋。若附建于住宅,应位于建筑的一至二层(不得提供地下层和架空层)并有独立的出入口楼梯间及公厕等。

笫六条区民政部门相关街办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建及改建住宅小区社区用房的选址协调和验收工作。相关街办依照规划部门的批复对社区用房进行开工确认,并对施工过程进行跟踪监督。

笫七条相关街办督促新建及改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向社区提供用房,街办已经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了协议书而尚未交房的督促开发建设单位按时交房;尚未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协议书的督促开发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工作意见》待开发建设单位提供足够的社区用房面积后,方可签订协议书。

第三章老城区社区用房的购买处置

笫八条老城区社区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并采取置换购买等方案逐步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笫九条老城区社区用房购买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所需经费全部由区财政承担。

笫十条对原经批准搭建的老城区社区用房,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符合乡村规划要求的情况下,可按顺序向房管国土部门申请权属登记,产权归区政府。

笫十一条已在正常使用的老城区社区用房因各类建设需要拆建的区民政部门相关街办与建设部门联系,依照“拆一还一”原则,要求拆建单位负责在原社区区域内整体还建或购置。

笫十二条对原已购买了社区用房但后来新建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又提供了新的社区用房的所在街办按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方案》财政部35号令)规定,经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原购买的社区用房出卖,其处置收入作为非税收入上交区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原购入时的出资比例,分别返还给所在街办和区财政。

笫十三条若一个社区有几处用房,可以置换到一块办公;若置换不了其中面积狭小不适宜办公的可以用于社区服务,或经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同意后,用于经营,其收入由街办按《区经营性房产租赁收入管理暂行方案》东府发【22号)规定,缴入区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用于社区建设事业。

第四章社区用房的装修维修

笫十四条社区用房的装修和外观颜色社区标识公示栏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及工作站的牌匾,均按省市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和制作,由民政部门统一提供样式。

笫十五条社区用房的装修费用,由区民政部门从社区建设发展基金中按100元/平方米的规范拨付给街办,缺乏局部由街办从民政部门拨付给街办的40%社区办公经费中列支或自筹解决。

笫十六条社区用房的维修费用在5万元以内的由街办从社区办公经费的40%中列支或自筹解决;超出5万元的其超出部分,由区民政部门从社区建设发展基金中补贴50%街办从社区办公经费中列支或自筹解决其余的50%

第五章社区用房的使用管理

笫十七条新建小区的社区用房和具有自主房屋产权的区属社区用房(由政府和政府与街办按比例出资购买的社区用房)其《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一律交由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保管。

笫十八条各街办负责将所有社区用房登记造册,明确权属地址面积,一式三份,一份留存,一份交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区民政部门备案;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全区社区用房及配套设施的台账,随时掌握社区用房的基本情况。

笫十九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社区用房,不得擅自改变社区用房的使用性质而挪作他用。对于擅自将社区用房出租转让抵押或以任何理由挪作它用等违规违纪行为,责令所属单位改正;对拒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笫二十条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有关部门对各街办的社区用房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第六章附则

笫二十一条本方案由区民政部门负责解释。

笫二十二条本方案自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