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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高市生态环境系统机关工作效能,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强化上下班考勤考核管理和机关节能及安全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
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含借用人员、聘用人员)。
二、管理要求
(一)严守在岗管理制度。自觉遵守县政府统一要求的上下班时间,上班不得退到、早退、缺勤,不得无故串岗、离岗,不得进行网上购物、玩游戏、看影视、炒股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日中午不得饮酒。
(二)严守会议管理制度。按要求参加各类工作会议及学习教育活动,原则上提前5-10分钟进入会场;不得无故缺席和迟到早退,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报备;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必须将手机调至震动或静音状态。
(三)严守机关节能及安全制度。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县相关节能及安全条例和制度,倡导绿色环保理念,增强节约能源和办公安全意识。机关办公楼内外使用节能灯,白天充分利用自然光,下班、夜晚加班后要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不使用时,随时关闭,在长时间未使用及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减少待机能耗。人员离开办公场所时及时关闭门窗,注意防火防盗,增强安全意识。合理使用室内空调,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使用空调时原则上不得开门开窗。牵头组织会议的科室和单位在会议结束后,必须及时关闭会场电灯、空调等能耗设备。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用毕水即关闭水龙头,避免出现“长流水”现象。规范机关办公用品的保管、领取和使用,力求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
三、管理制度
一是实行日常管理制度。各科室、单位全体工作人员按照县政府统一要求的日常上下班时间,原则上不得迟到早退。如遇突发情况不能按时到岗的,须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报备;有特殊情况确需提前离岗的,须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经同意后方可离开。
二是实行电子考勤制度。电子考勤实行每天四次签到(退)制度,上班为签到,下班为签退。各科室、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要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并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三是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局办公室定期对局系统各科室和单位上下班时间执行情况及文明办公情况进行抽查;定期组织对局系统节能及安全制度遵守情况进行抽查。原则上每季度抽查不少于1次,对不遵守相关制度的人员和行为将进行严肃批评并通报。
四、制度执行
因不遵守上下班管理制度、节能及安全管理制度,被市县优化营商办、节能办等上级部门查处通报的,以及在日常抽查中被通报且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