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乡村财务监管细则范文

乡村财务监管细则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乡村财务监管细则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乡村财务监管细则

一、管理体系

乡村财务服务中心接受乡人民政府的领导,其主要职责是:㈠根据《会计法》及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及时记录。计量和报告村合作经济组织资金增减变动情况和结果;㈡协助各村做好财务管理工作;㈢指导和帮助各村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二、服务对象和资金范围

乡村级财务服务中心服务对象为全乡5个行政村的村级合作经济组织。

(一)纳入村级核算的集体资金范围包括:

(1)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3)统一经营收入;(4)土地、企业等发包及租金收入;(5)土地补偿、矿山、企业等补偿费;(6)库区、扶贫、救灾救济及其它专项资金;(7)机关、团体经济组织及个人对村民委员会的拨款、补贴、资助、捐赠及借、贷款等;(8)利息等其它收入;(9)按规定清收的税改前的历年尾欠等;(10)清偿的债权收入及其它应纳入村集体的收入。(11)其它收入。

(二)村集体资金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1、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只能用于村组干部、党员工资报酬、村退休干部退休金和村办公费、防疫、防保费。

(1)村干部工资:定员干部工资均按乡党委政府核定人员及工资标准支付,村退休干部退休金按乡党委、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标准支付。

(2)村副职非定员干部按工作分工情况一律按照误工补工的原则支付。

(3)组长工资按各村实际情况,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

(4)办公经费主要用于差旅费、办公用品、购置费、报刊费、油费、电话费等支出,严格控制费用标准,村主要正职、定员干部的电话通讯费用,严格按照党委政府的批复执行。

(5)村级卫生防疫费、畜牧兽医防疫费的支付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支付。

2、原则上取消村级招待费,如遇特殊情况已安排招待的费用,必须及时如实填写村来客招待情况清单,属副职或其它农户家安排用餐的,由招待户填写招待费用领取表,做到一餐一单。党员、组长开会用餐的必须有三个以上党员或组长代表签字证明,由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共同签字审批。如属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家中直接安排用餐的费用,除做到一餐一单,注明招待对象、菜单金额明细、招待日期,还必须有三名以上村干部或包村领导签字证明。除特殊情况要安排的,要求在普通农户家安排用餐实际金额补助,每人每餐金额补助不可超过10元。村干部在本村议事和工作,不得在村集体经费中开支伙食费,村干部特殊情况用餐,报乡纪委审核后,方可在村经费中入帐。

3、“一事一议”所筹资筹劳必须专项用于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建设,按照减负政策规定,筹资筹劳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三)有效化解村级债务

1、各村对村内的应收款项要及时催收。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呆账死帐,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讨论同意,报乡农经站审查,乡政府批准核销,对不按规定核销的,谁核销谁负责赔偿,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应收款的减免。

2、各村全面清理和核对村级债务,属于村级债务的,应增加集体收入,盘活资产偿还债务。

三、管理方式

1、集体开户,分户核算

各行政村不设立会计、出纳岗位,只设一名报帐员,负责现金代收付工作。乡村级财务服务中心为各村统一在银行开户,分别建帐,分户核算(各村原债权债务不变)。

2、定期报帐

①每村由报帐员到乡村级财务服务中心预借1000元作为备用金。各村报帐员对本村发生的支出业务,持经办人签署事由并分项填写统一制定的乡村级财务支出明细表,经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支书签字审核,村委会主任审批)签批审批意见的原始凭证作为附件,报乡分管财务领导审查同意加盖章后,乡村级财务服务中心方可办理报帐手续。

②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村级收入应由报帐员在收入发生后三天内存入该村信用社帐户,任何人不得坐支,且每次报帐时,收据要带来村级财务中心核收。用完后及时到村级财务中心缴销收据存根。

③所有发生的财务收支帐目要求每月一清帐,每季一结帐,即每月5号前必须将经手的帐目交村级财务专报员处,财务专报员必须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将账交乡村级财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四、定期公开

乡村级财务服务中心分别于每季终了5日内,年度终了20日内编制“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明细表”,在各村及时进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且必须将各村当年的财务收支帐目在第二年的第一季度前做好报表交包村干部和乡纪委各一份,以便监督检查。

五、财务审批

财务审批必须以预算为基础。各村年初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制定收支预算方案,并报乡村级财务服务中心备案,未列入预算或超出预算的,乡村级财务服务中心不予报帐。

1、一次性开支在200元(不含200元)以下的,由村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审批。

2、一次性开支在200元以上至500元(不含500元),由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共同签字审批(支书、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村,必须有另一名定工干部共同签批)。

3、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村两委集体讨论决定,在有一名两委成员签字证实的基础上,由支书、村委会主任共同签字审批(支书、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村必须由另一名定工干部和一名两委成员签字)。

4、一次性开支在1000元以上的,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全体成员(每村不小于5人,名单必须经党员组长推荐,并报乡政府备案,村干部不得担任理财小组成员)签字同意,由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共同签字同意,由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共同签字报乡村级财务服务中心分管领导,审批。(乡批复工资、乡政府通知应开支的款项及突发性事件除外)。

5、一次性开支在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含2000元,不含3000元),通过正常会议程序讨论通过后,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全体成员、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共同签发审批,并报乡村级财务主管领导审核后方可报帐,3000元以上大额支出同时要报请乡长审核同意。

6、争资金、跑项目发生不便公开的特殊支出,必须在村两委主要领导碰头后,报乡分管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领导审核后由村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审批,同时,所争取到位的资金必须在3天内及时进入村级财务中心,并且支出费用(招待费)不得超过争取到位资金30%。

7、对非正常的支出(不符合审批要求的票据)由包村干部统计登记,提交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能否报帐。

六、责任范围

1、各村在年前要制订村级财务预算计划,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审议通过后,报乡人民政府审查备案,此预算计划要与本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级收入状况和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相应,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原则,在确保当年收支平衡的基础上应按计划归还部分老欠,绝不允许出现新的债务。

2、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必须确保当年村级财务收支平衡,若当年出现赤字,赤字部分由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当年工资充抵。

3、上级拨付的支农专项经费及通过社会捐赠等筹集到的专项建设经费(如水利工程、交通设施等建设经费等)要单列科目,确保做到专款专用,并杜绝一切白条入帐。

4、村级财务服务中心必须从严把关,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凡发现有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帐手续的条据入帐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和纪律责任。

七、加强领导

乡成立村级财务领导小组,负责村级财务相关制度的制定、管理、审核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