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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对两委机关计算机网络及设备的管理,保障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原则
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两委机关设立的计算机网络中心机房,由综合处负责管理。局域网物理线路墙内隐蔽网络双绞线及接入光纤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室内由信息点模块接口连接至终端计算机网卡的网络双绞线由综合处负责管理。
综合处安排专人担任两委机关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管理员、系统保密员、系统审计员、安全管理员和设备管理员。
第三条计算机设备选型及采购
两委机关计算机设备采取统一采购方式。设备选型由设备管理员负责,计算机设备选型必须基于广泛的市场调研,在掌握各类计算机设备性能、价格之后定型。涉及重大计算机设备的选购,经委领导同意后,邀请专业公司招标或咨询,确保计算机设备的功能升级,以及维修、维护服务的承诺。计算机设备采购过程中,设备管理员先要做好硬件的验机工作和软件测试工作,确保计算机设备的可用性。
第四条计算机设备管理
两委机关计算机设备管理由设备管理员负责,依据《设备管理制度》开展各项工作。同时,协助各处室领导,督促检查工作人员,避免随意更换计算机硬、软件系统和其他外部设备,以及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和光盘。
第五条计算机保密管理
两委机关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保密工作由系统保密员和系统审计员共同负责,依据《省经济委员会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计算机信息系统涉密媒体的使用、保存和销毁暂行办法》、《系统帐户和口令管理制度》、《计算机日志管理制度》和《系统审计管理制度》开展工作。设置进入计算机、加密文件的密码或口令,设置系统权限表,对密级文件、数据进行加密处理。协助室领导,督促检查工作人员,避免随意打印、传播有关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保密资料。
第六条中心机房管理
机房管理针对网络中心机房,由机房值周人员依据《机房管理制度》、《机房值周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开展日常工作,其中网络中心机房由系统管理员依据《网络中心机房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第七条计算机病毒防治
两委机关计算机病毒防治由系统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负责,使用公安部批准的电脑杀毒产品。计算机出现病毒,操作人员要及时报系统管理员或安全管理员,由系统管理员或安全管理员对计算机系统进行病毒查、杀工作,系统管理员或安全管理员必须对两委机关各计算机系统建立双备份,对重要资料除在电脑贮存外,还应拷贝到磁盘上,以防遭病毒破坏而遗失,并随时关注计算机病毒新动向、防治新措施,根据计算机病毒的发作特点及时调节计算机参数,避免两委机关计算机遭受病毒侵袭。
第八条计算机使用管理
各处室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设备时,须严格遵守《计算机操作规程及操作人员管理制度》,使用计算机设备结束后,必须关闭计算机,方可离开办公室。
第九条软件开发与管理
综合处根据两委机关各方需求,负责统筹或协助开发各种应用软件。由处室分管领导牵头,确立开发总体方案、实施步骤、时间进度、费用预算、人员安排等事项。软件开发一般分为系统调研、可行性分析、功能定义、框架设计、程序编制、调试、试用、反馈、完善验收等几个阶段。管理工作由系统管理员负责,依据《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开展工作。
中心机房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一、机房工作规定
1、机房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计算机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因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事故损失,当事人及室有关领要承担相应责任。
2、机房实行每周值班制度。下班时,机房值班人员要对所有计算机及设备的电源进行细致检查,切断必要电源,并关好门窗。
3、双休日、节假日,系统管理员和值周人员检查网络运行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处理,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4、机房工作人员,要爱护机器设备,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坏,如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向值班人员或系统管理员报告,以得到妥善处理。机房内所有设备、仪器、仪表等物品需向外移(带)时,需有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的批条。
二、机房安全规定
1、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机房。
2、机房内严禁吸烟。
3、不准在机台上吃饭、吃零食或进行其他有害、污损电脑的行为。
4、严禁在机房乱拉接电源,以防造成短路或失火。
三、机房净化规定
1、机房内不得有卫生死角、可见灰尘。
2、调节适合机房的温度、湿度,定时换风。
3、门窗密封,防止外来粉尘污染。
4、机房内不准带入无关物品,不准午睡或过夜休息。
5、工作人员进入机房时须穿软底鞋,着白色长衫工作服,机房用品要定期清洁。
四、机房参观规定
1、经综合处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安排外来人员参观。
2、外来人员参观机房,须有本处室指定人员陪同。
3、计算机处理涉密事务时,不得接待参观人员。
4、根据参观人员要求,经主管领导批准,操作人员可进行计算机演示;对参观人员的不合理要求,陪同人员或操作人员应婉拒,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计算机。
5、经综合处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参观人员在本室工作人员监督、协助下可以实地操作计算机,但不得调阅计算机中的涉密文件资料。
6、陪同人员要做好参观人员的引导,避免拥挤、喧哗。参观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将机房整理如常。
计算机网络设备管理制度
一、两委机关计算机网络中心的计算机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管理(登记)与维修,由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管理员每半年要核准一次设备登记情况。
二、设备包括:各类主机(服务器、计算机);网络设备(网络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外部设备(空调、UPS)。
三、设备管理员每周要对主机、网络设备及外部设备进行例行检查和维护,尤其要注意观察设备供电、运行状态是否正常等。
四、中心机房以外各处室的终端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原则上由各处室自己负责。如需要修理时,设备管理员要做好登记。
1、由计算机操作系统本身原因导致的故障,由设备管理员负责维修。
2、由计算机硬件引起的故障,设备管理员首先需检测硬件故障是由于人为因素还是由于硬件正常磨损造成的,登记后提出相应的技术维修办法,处室按照技术维修办法实施。
3、由计算机应用程序引起的故障,设备管理员首先需检测该应用程序是合法应用程序还是非法应用程序,如果是由于合法应用程序引起的计算机故障,登记后由设备管理员负责维修;如果是由于非法应用程序引起的计算机故障,登记后由设备管理员报请主管领导,得到批准后再予以解决。
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
一、系统管理员对两委机关计算机软件进行管理,严格控制使用范围。
二、计算机软件主要包括:系统软件、各类应用软件。
三、系统管理员要定期对计算机软件进行维护与备份,备份至少保存一式两套,并存放在湿度适宜的磁介质库中。
四、系统管理员要根据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的运行频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备份工作,备份软件中的数据也应存放在磁介质库中。
五、应用软件的源程序除在磁介质上备份外,系统管理员要督促软件开发人员对其打印备份,以防应用软件发生意外,难以恢复。
六、系统管理员负责将各软件开发项目的调研资料,各阶段的设计说明书、图表、源程序、应用系统运行流程图等进行分类归档,以便查阅。
七、当应用软件修改(功能修改、逻辑修改、程序变动等)时,系统管理员监督软件开发人员,做好相应的文档记录,以备查阅。
八、为确保计算机软件的安全,系统管理员应每月对磁介质的保管进行检查,落实防火、防磁、防静电、防灰尘措施。
九、为了便于对计算机软件进行应用与管理,系统管理员负责在机房中准备计算机软件有关的应用手册和各种指南等资料,以供运行、维护人员查阅。所有资料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带出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