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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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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内部财务管理责任制

(一)总务主任岗位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协助校长做好财务管理参谋,具体负责领导财会人员及财务往来工作,积极做好教育第一线服务工作。

2、负责总务部门职工的管理,加强后勤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关心后勤人员的业务进修和技术培训,做好服务育人的工作。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与政教处、教导处密切协作,对广大师生进行“学校是我家,美化、绿化靠大家”的爱校教育。

3、负责教育、教育用品的采购、管理和供应,按计划发放师生的课本、簿本以及教师办公、教育用品,会同有关人员购买图书、仪器、体育器材、医疗用品。

4、管理校产: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和校舍、课桌等校产的登记,管理、添置、维修,督促师生爱护校产。

5、管理财务:审核一切收支凭证,做到各项开支都符合规定,一切帐目清楚、准确。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贯彻民主理财精神,合理使用各项经费,搞好师生的生活福利及其它公共福利事业。做好学生杂费、代管费的收缴工作。

6、组织学校的绿化和协助搞好环境卫生工作,改善办学条件和学校环境。

7、抓好门岗室,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8、完成好校长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1、会计人员必须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树立全局观点,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努力钻研业务,不断丰富会计理论知识,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正确处理会计帐务,熟练运用计算技术和分析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2、认真执行会计制度,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工作,如实地全面反映单位资金活动情况。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结报,对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和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指定的人员签名和盖章,对填写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会计人员填制会计凭证必须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潦草。

3、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的核算和管理。

4、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总结经验揭露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建议。

5、协同有关后勤人员做好校舍安全、检查和维护管理工作,加强对学校财产、物资的管理,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档案资料工作。

6、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7、认真完成校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出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好预算内、外资金的收付工作。如有违反制度的开支,有权拒付,并向学校有关领导人汇报。

2、按照银行制度的规定,加强存款和现金的管理。

3、根据收付的原始凭证,按时记帐,定期与会计做好结算工作。

4、应逐日盘点和保管好库存现金,每天限额为1000元,及时核对银行存款,做到帐款相符,不出差错。

5、要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每天结帐,大量现金要及时交银行,日清月结,严密手续、妥为保管、保证安全,切实做到现金收付业务、及时记帐。收入款项应及时如数缴入银行。对暂付的现金支票要按规定催促有关人员来报销结帐。

6、保管好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

7、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四)保管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按本职工作,熟悉掌握本行业务,树立为教育服务的思想,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保管好财产、仪器、物资及各类教学用品。

2、财产、仪器、物资、教学用品的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使学校财产,物资保持完好,不受损失,充分发挥财产、仪器、物资的作用。

3、期初按时发放各类教学用品、仪器设备及教学上有关的物资,期末按时收回并查对各类物资损耗情况,精打细算,有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4、新购置的教学仪器,固定资产的收入,经校长或主管领导批准方能购入,购入后必须验收入库,登记造册。领用时要填写好出库单方可使用。校产出借要通过总务处办理出借手续,管理人员无权出借。

5、完成学校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财务工作指导思想、任务、基本职能

1、学校财务工作是整个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整个国家财政工作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学校各项资金的安排、使用,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要为学校各项工作,广大师生员工的学习、生活而服务。

2、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勤俭办学方针,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包括预算内、外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开源节支、量入为出提高有限经费的使用效率,为提高教育质量改革和发展教育事业服务。

3、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令维护财经纪律,保护公共资财的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具体情况,编制和执行学校的财务计划,拟订学校财务和财产、物资管理的具体制度、办法、措施。通过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工作。调查、研究、分析、考核资金使用效果,积极参与经济决策。

三、会计人员内部牵制制度

1、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会计、出纳、实物保管员明确分工,相互牵制。出纳除登记银行存款、现金日记账外,只管钱、不管帐;会计管帐不管钱;保管员只管实物及分派。

2、空白支票、现金,学校法人代表章由出纳保管。发票、学校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保管。

3、每月结帐,出纳填好结报单,连同本月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原始凭证的张数,按时上报给会计,会计核准结报单及原始凭证的金额、张数并分别在出纳结报单上签字。

四、财务收支稽核制度

1、审查财务。各项经费的支出,必须按《经费开支标准》和《经费年度预算计划》办理。

2、各项财务收出,每类收入都应开具财税部门监制的合法的票据,统一管理、统一核算。每笔支出报销单据都应按规定进行严格稽核。稽核人员应严格审查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合法、真实、是否有经手人签名,说明用途。如实物的票据,是否有保管员签名。

3、报销人员应把稽查过的原始凭证送校长或总务主任审批、签字,方可到出纳处报销。

4、审批过程中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原始凭证,出纳有权拒绝付款。情节严重的扣留原始凭证,并报告校长,但校长坚持要支付,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上级领导汇报。

5、对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在未报出之前进行稽核。如有差错应及时纠正保证质量。

五、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一)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下列内容

1、原始凭证的名称

2、原始凭证的的填制日期和编号

3、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

4、经济业务内容摘要

5、经济业务的实物数量和金额及收付款方式

6、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及填制人员、经办人员的签章

(二)原始凭证的填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记录真实2、内容完整

3、填制及时4、书写清楚

(三)原始凭证的审核

1、合法、合理性的审查

2、完整、正确性的审查,以合法凭证审核凭证有关数量、单价、金额是否正确无误。

3、自制原始凭证应有经手人、填制人、负责人的签名。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填制。

六、财务收支报销审批制度

1、结合本校自身的特点,对各种办班和有偿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的各项费用,按《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使用统一的收款收据,向学生和家长公开收费范围、标准,接受监督,防止巧立项目乱收费行为。

2、学校的各项财务支出,必须严格审批制度。

3、审批程序:学校所需买的物品,学生应用的学习资料等,事先由班主任填写清购单,报送总务处查验后具体由总务处办理采购,其它不得代购。购物人员凭单据和实物交保管员,班主任清点核实并签名交稽核人签名,方可向出纳报销,如手续不完备,出纳拒报。

4、其它非实物性支出,一律按上级有关规定票据范围、标准、办理。当事人写明事由签名,经校长总务主任审核签名,方可报销。

5、学校基本建设等与外单位有往来的经济业务,必须有事先的合同、签约。事后有验收人员、经办人员及国家有关规定预、决算等应具备的手续,经稽核审批后方可报销。

七、财产物资计量验收制度

1、对校财产实行专管、兼管和群管相结合的方法。财产专管和学校财务人员管理的帐物与各组室兼管人员的帐物相符。对购入、自制、收回的财产物资均在质量上、数量上、单价上进行严格验收,具体验收工作由有关人员,保管人员负责。验收合格后保管人员签字、编号入库。

2、各部门保管的财产,必须按学校规定实施保管职责。财产实物帐一式两份,一份上交总务处,接受总务处监督检查,一份自留备查。对学校的财产,每学期自查一次,每年由总务处核对一次。

3、保管人员在验收中发现质量上、数量上、单价上有问题,由经办人员负责退办,财产物资在盘点时,发现有质量、数量与帐面不符,应查明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

八、财产物资保管及赔偿制度

(一)保管员:

1、严格校产及各种物资的验收工作。购入或添置校产,必须经过有关保管员验收,清点数量、发生的时间,并签名、登记入册放入指定地点。

2、经常清理财物,实物应分类别,堆放整齐,防腐防蛀,注意仓库安全,切实做好防灾、防盗工作。贵重物品和危险品必须放入专柜,需购教学用品及时向总务提供购物计划,保障教学第一线的供应。

3、领用出租财物时,要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方可领发、出借。及时记录财产、物资减少数,并注明减少的原因,领用人的签名,杜绝借公济私。不符手续的领物一律拒绝。

4、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无关人员不得入库,不得索取财物,如有公出要预先安排好工作。

(二)出借、赔偿制度

1、学校一切财产出借,均由具借人向保管人员填写出借清单,归还后销号。

2、凡财产出借后遗漏、被盗、人为损坏均要按价赔偿,按实际情况,个人赔偿80%。

3、教室财产由各班负责保管,对爱护财产,财产管理好的班级,学校予以奖励,人为损坏的赔偿100%。如故意打碎玻璃,摔坏凳子等。

九、现金收支管理制度

1、坚持现金专人保管,学校的现金收支业务应由出纳办理。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管理条例,每天的库存现金为1000元,超过限额应在当日下班前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3、严格遵守使用现金的范围,不属于现金支付范围的款项,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

4、严格现金收支手续。收纳现金时,应给交款单位(人)出具合法的、完整的、正确的正式收据;付现金时,应先对原始凭证进行复核并加盖“现金付讫”的戳记。

5、出纳对当日办理的现金收付业务,必须做到逐笔登记,帐款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库。

6、学校的现金不准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没有经过有关领导同意、审批、出纳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临时出借。

十、财务预决算分析制度

1、按上年的财产收支决算和本年度的事业计划制定本年度的财务预算,年终编制收支决算。

2、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预决算进行分析,指出存在问题,找出原因,口头或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和建议,一年两次分析(一学期分析一次),并为校长提供决算的依据。

一、票据管理制度

1、根据上级规定,建立“票据结报手册”和缴销登记制度,由会计人员购票据,实行会计专人保管,做到帐据相符,领用时签字,遗失要追究有关人责任。

2、严格票据管理制度,保管好存根,不得为任何单位或个人代开发票。

二、学生学杂费、借读费、资助费减免制度

1、学校应按规定标准,减免比例,认真做好学杂费和其它费的减免工作,对要减免的人员先由本人打上申请减免报告,班主任了解后向学校提出,经校长审批签字后总务处办理。总务处按审批后的标准做好收缴工作。

2、减免对象:①生活特殊困难的学生;②家中丧失主要劳动力,诸如丧父丧母或其它原因而缺乏经济来源的;③家中因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代管经费管理制度

1、严格控制代管费收支项目。代管费收费按上级文件规定收取。代管费支出项目主要以课本费、作业本费、学习资料费、文娱费、卫生保健费等。做到专项核算自求平衡,按期结算人手一册。学校、班主任一律不允许为学生代办、代购学习用品,应以学生自愿为原则。

2、结算办法:多余代管费财务科造册到班,班主任签字领取,班主任造册学生签字领取,班主任不得截留代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