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村庄垃圾治理办法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提高农村环境质量和农民文明程度,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争创省、市和市文明村镇打下良好的坚实基础,经研究,特制定村庄垃圾治理暂行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按照镇村统筹发展的要求,采取以村带组、循序渐进的方法,进一步加大沿庄、沿路、沿河垃圾为主要内容的治理力度,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治理范围
1、以通往行政村村部所在地视线范围内的村庄、道路、河道、沟塘为主。
2、有条件的村延伸到自然村庄或村民小组。
三、治理标准
1、绿化达标。实施林业绿化“五绿”工程,争创林业绿化小康示范区。
2、水环境整治达标。坚持“五个不变,四个统一”工作原则,实现“两无两有”整治目标。
3、“四无”:无杂树(芦竹)杂物、无露天粪坑、无秸杆和草堆乱堆乱放、无脏乱差现象。
4、“三有”:有专人管理(采取招标、签定合同落实保洁人员),有清运工具,有集中填埋地点。
四、以奖代补
1、镇按村庄规模大小,每个行政村补助7000—10000元。
2、镇统一配备一定数量的垃圾筒,村自购(不超过配备数)补助30—50%的资金;村自建垃圾池,每座补助100元左右。
五、工作措施
1、广泛宣传。各村要大力开展村规民约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村民综合素质。
2、部门协作。集镇办负责指导,村建站负责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镇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每季度开展督查,并通报情况,年中和年底检查验收。
3、考核评比。对村庄垃圾治理合格的村,镇财政所在年底将资金打卡发放到责任人(含村配套资金);对治理不合格的村将采取收回垃圾筒,取消以奖代补资金,并扣除专项考核分值;对村庄垃圾治理成效显著的村,由镇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