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农村造房用地督查监管办法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各村、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规范建房用地行为,有效遏制违章、违法建设,严格考核、问责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区域划分:以老圩河为界,老圩河南由国土所挂钩(联合、钟南、双徐、韩周、西凤、安东、孙联、朱文)。老圩河北由村建所挂钩(肖家、集镇、民乐、葛杨、双葛、文邱、潘王、郭徐)。
二、巡查目的: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把任何一宗非法建设用地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三、巡查办法:
1、各挂钩单位负责本责任区域的具体巡查活动,每周最少不少于两次,逐村、逐组、每个居住点。从主房、辅助用房、围墙、大门、填河扛土、打桩驳岸、副业生产性用房等一切建设用地活动。
2、巡查人在巡查中必须与村责任人对接,由村、组责任人签字作为已巡查和有关巡查结果的依据,没有村、组干部签字,后果由巡查人负责。
3、在非巡查期间由所在村组干部负责巡查,集镇由集镇办负责。
4、对被巡查人实施手续检查,在建过程中的行为督查,有关技术服务,并由户主或承建人签字。
四、追究制度:
1、巡查人在巡查期间由于工作疏漏没有能够发现违章、违法行为,有一起的扣除巡查人工资200元,有两起的对单位负责人启动问责程序,直管单位由党委政府、建议主管局给予相应处分。
2、各村、组负责人要积极主动与乡巡查人对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态度不主动或者非巡查期间出现的违章违法行为由所在组干部负责,制止不了的要及时向村会计或村主要负责人报告,不能发现、不及时制止又不报告的有一起扣除工资100元,行政村内有两起的除罚款外也启动相应的问责制度,直至免去或撤销职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