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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科技创业资金管理办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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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科技创业资金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区科技型初创型成长型企业的发展,优化和提升产业结构,增强中小型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成长,按照《区科技创业种子资金资助管理办法》,现公开征集年区科技创业种子资金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凡在本区注册、登记,财政收入级次在本区,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生产和服务业务的科技企业均可申报。

二、支持重点

年支持的重点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所规定的八大领域中符合本区区域特点和发展前景、有利于实现产业化及产品升级换代的项目。

同时,积极鼓励申报杭州市重点支持的十大产业,包括电子商务、信息软件、先进装备制造、物联网、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旅游休闲、文化创意、金融服务、新能源中属于本区科技政策支持范围的项目。

三、支持条件和标准

1、企业销售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2、年技术研发费支出不低于销售收入的6%,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符合区产业导向,技术相对成熟,市场前景较好;

4、财务管理规范,科技项目研发费用单独建账,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5、项目已投资额占投资总额的20%以上;单项科技经费资助不超过10万元。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提交:

⑴《区年科技创业种子资金项目申报表》;

⑵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⑷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及9月份企业财务报表;

⑸项目已支出经费清单及发票复印件;

⑹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附电子文档),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送交区科技局。

征集的项目,区科技局在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对拟立项支持的项目在科技网公示一周。根据公示结果,经区领导同意确定项目,由区科技局、区财政局联合下达立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