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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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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院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降低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廉政风险,保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党委、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关于建立廉政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落实,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增强预防腐败工作实效,真正实现“权力在监督中行使、权力在阳光下运作”,根据《关于推行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一个坚决和三个更加注重”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从正面抓、从上面抓、从源头抓”,切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第三条目标任务

按照突出重点、分级管理、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2014年全面试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积累、总结经验;到2011年底,基本形成覆盖全院各单位、各部门的廉洁风险防范工作网络,建立制度保障、程序运行、技术监控和考核评价等配套体系;到2012年底,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廉洁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全院反腐倡廉建设特别是预防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第四条工作要求

院属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廉洁风险防范管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各单位(部门)要选齐配强工作人员,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工作实效。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从加强业务管理入手,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推进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第二章廉政风险防范制度体系建设

第五条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领导,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成立推行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院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运行组。办公室设在院纪委,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计划制定、组织协调等工作。各基层单位以及院机关的政办、处办、管办系统要分别成立由书记和行政主要领导挂帅的工作运行组,主要职责是组织风险点的摸排、风险评估和措施制订等。各运行组要明确联络人,具体负责日常联络和情况上报等工作。

第六条工作原则

1、全员参与,突出重点。党员干部是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主体,领导干部及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是廉洁风险防范的重点。突出抓好重点部门、重要领域以及人、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的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

2、岗位为主,人岗结合。坚持客观和主观并重,既要认识岗位风险的客观性,认真查找并严格防控岗位存在的廉洁风险,也要重视人在履职尽责中的主观能动作用,认真查找并严格防控人为产生的廉洁风险,达到综合防控的目的。

3、注重预防,教育为先。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第一要义是预防腐败、防微杜渐,充分体现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推行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必须坚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创新教育形式、完善教育方法、提高教育效果,努力做到腐败隐患早消除,不良苗头早发现,问题初显早解决。

4、扎实推进,务求实效。认真落实各环节重点内容,显现廉政建设重点,强化源头防治力度。紧密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措施,注重工作实效。紧密结合岗位实际,认真查找风险点,力戒避重就轻,敷衍了事,本着对事业和个人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到查找风险显问题,加强防控促提高。

第七条实施范围

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在职领导干部,二、三两级机关工作人员及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第八条工作重点

抓好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包括财务资产、基建计划、房屋租赁、机动设备、科技节能、安全环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会经费使用等人、财、物管理的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

第三章廉政风险防范点相关界定标准

第九条廉洁风险五种表现形式

1、思想道德风险。主要查找在理想信念、工作作风、职业操守等方面可能造成履职行为偏移的因素。主要表现为:放松世界观改造,理想信念动摇缺失;作风飘浮,跟班劳动敷衍了事,不深入基层,不注重分析研究市场规律,工作措施脱离实际等;廉洁自律意识淡薄,将权力当作是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到业务关系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项费用等。

2、岗位职责风险。主要查找由于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可能造成岗位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因素。主要表现为:岗位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工作质量不高;不履行“一岗双责”,或履行不到位;违反廉政承诺和服务承诺等相关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或特定关系人牟取私利;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软弱放任;不执行(上级部门)及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相关工作制度;工作失职、渎职、不作为或滥用职权等。

3、业务流程风险。主要查找由于工作程序不规范或自由裁量空间过大,可能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的因素。主要表现为:私自决定或审批应由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主观臆断;超越岗位权限,决定或审批相关事项;不执行上级安排,私自变更工作要求和内容;私自简化运行程序,工作透明度不够或不按内控制度和业务公开要求搞暗箱操作,导致无法监督等。

4、制度机制风险。主要查找由于缺乏工作制度和监督制度的明确覆盖及工作时限、标准、质量等明确约定,可能导致工作用权行为失控的因素。主要表现为:未根据形势需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度可操作性不强;执行制度不力,贯彻落实不到位,导致出现损失和工作疏漏;工作运行机制缺乏相互支撑、相互制约,约束力和监督力的作用不明显。

5、外部环境风险。主要查找因工作对象、服务对象、行业所谓“潜规则”对正确行使权力的干扰,个人生活圈和社交圈的不利影响等因素。具体表现为:在交友、社交过程中,不慎重,没有原则立场;八小时外的自我管理、约束能力差,贪图享受、心存侥幸;经不起各种利益的诱惑:在业务关系单位投资参股、合伙经营或接受干股;接受业务关系单位的各种佣金、回扣、咨询费、中介费等各种费用;接受业务关系单位提供的车辆、房屋等财产;接受业务关系单位安排自己及亲属节日期间外出旅游;接受业务关系单位安排的高消费娱乐活动等。

第十条廉洁风险界定

1、岗位廉洁风险。岗位廉洁风险主要界定为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人、财、物管理的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还要注意业务流程风险和制度机制风险。

2、院一级廉洁风险。院一级廉洁风险界定为业务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

3、二、三级单位领导班子廉洁风险。二、三级单位领导班子廉洁风险界定为“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的决策和执行风险。

(1)重大决策风险主要表现形式为:决策内容和事项不明确,具有随意性;决策提出无依据或依据不充分;决策提出未经分管领导同意;无调查研究、分析论证或调查研究、分析论证不充分;决策研究程序不规范,未经班子民主集中研究决定或交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2)重要人事任免风险主要表现形式为:提名考察不坚持标准,不能做到任人唯贤;推荐程序不符合规范;组织考核流于形式或考核不深入、不全面;未及时征求单位主管领导和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导致干部“带病”上岗和不胜任工作;未进行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对重要人事任免不公开竞聘或竞聘程序不规范等其它问题。

(3)重大项目投资风险主要表现形式为:对重大项目投资未能按照限额实施分级决策;无项目实施依据或依据不充分;未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对不同限额的重大项目投资,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上报审批;对投资未能做到专款专用,出现截留或挪作他用的现象。

(4)大额度资金运作风险主要表现形式为:超越权限调动使用规定限额以上的资金;超资金预算,存在虚假预算、报批等现象;未严格预算执行和项目资金计划划拨;未建立预算执行责任制度,对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缺乏监管,导致形成“帐外帐”、“小金库”等。

第十一条廉洁风险点查找

1、查找廉洁风险点要求。查找风险点是实施廉洁风险防范管理的重要环节,一定要突出重点,结合工作目标分解,结合单位(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突出重要职能和职责风险。在查找风险点的过程中要注重实际效果,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审的方式,力求做到准确、全面、深入,防止以偏概全。

2、查找领导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廉洁风险点。根据岗位职责,个人查找岗位廉洁风险点,填写《岗位廉洁风险查找表》;组织单位(部门)人员和职工群众座谈讨论,补充完善,查缺补漏;送分管院领导审阅;报院领导小组审定。

3、查找机关科室廉洁风险点。根据科室工作职能,查找科室廉洁风险点,填写《机关科室廉洁风险查找表》;组织科室全体人员座谈讨论,补充完善;经科室领导集体讨论后,交分管院领导审核,报院领导小组审定。

4、查找二、三级单位领导班子廉洁风险点。根据各单位的性质和特点,查找领导班子廉洁风险点,明确在“三重一大”方面存在的廉洁风险,填写《二、三级单位领导班子廉洁风险查找表》;发班子全体成员补充完善,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职工群众意见;经班子集体讨论后,报院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二条廉洁风险等级划分与评估

1、划分等级依据及风险等级。确定风险等级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以及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内容要求,认真分析部门和岗位对人、财、物、事的自由裁量权大小、权力公开透明程度、岗位制度和工作流程是否完善,以及监控难易程度、信访发案情况等,并依据廉洁风险可能造成的党纪政纪和法律后果,划分为三个廉洁风险等级。根据职能或职责权限,容易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等重大问题的为一级廉洁风险;比较容易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等严重问题的为二级廉洁风险;容易引发轻微不廉洁表现但不够给予纪律处分等一般性问题的为三级廉洁风险。

2、评估岗位廉洁风险等级。领导干部及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岗位廉洁风险等级报院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廉洁风险等级原则上三年一评估。对因工作职责发生变动或承担阶段性重要工作引起权力变化的,应按规定程序重新评定风险等级,及时报院领导小组审核备案。院领导小组根据掌握的有关信访举报、案件查处、民主评议、专项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情况,认为需要提高某部门、岗位廉洁风险等级的,按规定程序做出调整。

第四章、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实施章程

第十三条自我防控

针对个人岗位风险,由本人对照与业务有关的各项法规制度,制定并掌握防控措施内容,深刻理解防控措施的必要性。所在单位(部门)党政组织要加强对岗位廉洁风险防控措施的指导和审核,提高防控实效。针对单位班子集体风险,由党政领导班子围绕决策、执行过程和监督、检查、考核等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并将相关工作程序以流程图或表格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十四条组织防控

对确认的廉洁风险,要从组织角度加强防控。

1.强化教育防控。在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抓好日常廉政教育的同时,选择干部提拔、逢年过节、婚丧嫁娶、子女出国等廉洁风险容易出现的特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坚持开展警示教育、任前廉政教育、亲情廉政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和谈话提醒教育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

2.强化制度防控。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业务公开、内控管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轮岗交流、重要岗位亲属回避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用权行为,防控廉洁风险。尤其在民主集中制方面,要严格执行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关于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的暂行规定》,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在物资采购业务公开方面,要按照《物资采购供应业务公开实施办法》,对供应商管理、招标采购、物价管理、货款支付等重点环节按照进度进行公开,达到“决策民主、操作公开、过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的目标;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方面,严格执行《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制定》、《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廉洁从业个不准》以及有关廉政法规,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谈话和诫勉、廉政承诺、述学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监督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和支付凭证,违反规定插手物资采购、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和资产处置等活动。

3.监督防控。加强巡视监督,围绕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改革发展稳定、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等方面情况,采取个别谈话、座谈交流、问卷调查、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每三年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巡视监督一遍。深入开展效能监察,每年选定一到二个重点项目,按照《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物资采购供应业务监督实施细则》所列的检查内容、检查措施和监督手段,对重点业务环节开展监督检查,着重抓好对综合评议采购、招投标、采购取费、取样检验、直达物资、废旧物资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对领导干部开展任期或任中审计,促进其正确行使权力。此外,通过聘请监督员,加强群众监督,提高决策用权的公开透明水平。

第十五条监督管理规定

1、实施分级监督管理。对存在一级廉洁风险的部门(岗位),在分管院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院主要领导负责;对存在二级廉洁风险的部门(岗位),在科室(部门)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分管院领导负责;对存在三级廉洁风险的部门(岗位),由单位(部门)领导直接管理和负责。对上述各级廉洁风险,主要责任人要明确责任,组织制订防控措施,抓好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违规违纪问题。

2、实行廉洁风险防范管理自查报告制度。各基层党委(总支)、机关各支部以半年为周期,对廉洁风险防范管理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和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廉洁风险防范管理措施是否到位;二是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是否履职尽责、廉洁自律;三是单位(部门)管理方面是否存在不足;四是各项资料(实施方案、廉洁风险查找表、防控措施等)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自查评估报告分别于每年5月底、11月底前报院纪委备案。

3、加强对违规违纪的处置。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苗头,及时采取警示提醒、诫勉谈话、责令整改、调离岗位等处置措施,避免倾向性问题演变为违纪违法行为。对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要及时查处,分析原因,掌握规律,及时采取新的风险防控措施,同时对相关责任人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问责制追究责任。

第十六条廉洁风险考核规定

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考核根据职责权限由院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组织考核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实施百分制量化考核。采取听取单位(部门)负责人汇报、检查相关材料、召开座谈会、组织民主测评等方式,每年对各单位(部门)进行一次检查考核。主要考核查找的岗位廉洁风险点是否全面准确,对不同廉洁风险的具体表现形式分析是否到位,廉洁风险防范管理的教育、制度和监督等措施是否得当,人、财、物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是否有效落实等。具体考核办法将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廉洁风险防控操作规程

建立长效机制。以年度为周期,根据考核评估结果,纠正存在问题,完善工作程序。对于因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改革发展、社会周边环境变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点变化,要及时修正风险内容,优化更新防控措施,通过计划、执行、考核、修正四个环节的科学化、系统化循环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

第十八条工作进度制定

1.启动工作并制定实施方案。各单位(部门)要按照院里的统一部署,于2014年月日前全面启动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于2014年月日前上报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廉洁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查找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2014年月日至2014年月日)。分个人自查、组织确认和审核评估三个步骤,结合单位(部门)以及岗位业务特点,全面排查廉洁风险点。对岗位廉洁风险要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各单位(部门)于2014年月日前,上报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岗位廉洁风险查找表》、《岗位廉洁风险查找汇总表》以及《机关科室廉洁风险查找表》、《机关科室廉洁风险查找汇总表》、《二、三级单位领导班子廉洁风险查找表》,2014年月日前上报廉洁风险岗位自查报告。

3.开展宣传教育。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简报等媒体集中宣传廉洁风险防范管理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让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分认清每个岗位都有职责,每个职责都有职权,凡有职权的地方就一定有潜在的廉洁风险,切实统一思想,提高党员干部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各部门依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报院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