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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有关科室:
2012年初,我县提出了以大力发展精品农业为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思路,旨在通过三年的建设,全面提升我县的现代农业水平。发展精品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基础、是保障,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构建“统一领导、监管有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新格局,经研究,决定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由局长为第一召集人,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副局长为召集人。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科负责人协助召集人工作。
二、联席会议成员由质监科、畜牧局、办公室、法规科、产业科、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经管站、植保站、经作站、林业站、推广(土肥)站的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质监科,办公室主任由质监科负责人担任。各成员单位各派一名同志为联席会议联络员。
三、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坚持“安全生产,放心消费”的原则,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防止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为目标,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具体任务是:
1、通报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和各成员单位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职责情况,及时分析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督促各成员单位建立健全和落实本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组织对各成员单位及其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人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考评。
3、组织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要求。
4、负责制定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
四、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或者成员单位请求,经第一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决定召开会议。
五、联席会议会务组织工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需要召开联络员会议,收集各成员单位拟提交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六、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草拟联席会议纪要,联络员会议纪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审定,按程序报批后印发至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七、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本部门监管工作职责(详细内容参考《关于建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的通知》,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