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街道社区工作制度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为夯实社区管理基础工作,不断加强社工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各项制度。
一、社区网格化管理制度
为夯实社区管理的基础工作,按照责任分工“线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社工在负责分管线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责任区块内的各项日常工作。
一、区块
以楼栋党支部地域范围为基础,结合适当的人口数量,兼顾居民的生活习惯传统,将各个社区划分为若干个责任区块。
二、责任
每个区块落实1至2名社工,对区块内的各项日常工作全面负责,按照街道对社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认真落实好各线布置的任务,及时全面收集掌握各方面信息,为居民提供各方面服务。
三、走访
在完成分管线工作的同时,每周走访住户达5户以上,全年访遍责任区块内全体住户。
四、记录
走访要有书面记录,详细记录每户走访对象的具体情况,并有走访对象的签署意见。走访记录要长期保管积累,形成社区民情档案。
五、交流
各个社区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走访碰头会,沟通交流,互换信息,共同研究解决走访中发现的问题。
六、评议
社区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定期对每位社工的走访情况和走访记录进行评议,签署建议意见。
每周走访住户未达5户,或走访记录不完整、走访对象未签署意见的,认定该周走访未完成。
根据全年的走访记录和反馈意见等各方面情况,由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和街道驻社区干部对每位社工年度走访工作作出评价,作为日常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全年3周以上走访未完成,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12周以上走访未完成,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七、督查
社区办不定期采取各种形式,对各社区网格化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作为日常考核的依据。各社区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本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落实。
弄虚作假达3次,日常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社区内全年平均每人2周以上走访未完成,书记、主任(副书记、副主任)日常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二、社工日常考勤制度
按照统筹工作需要与个人生活需要、考勤与工资奖金及年度考核挂钩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具体上下班时间与街道一致。
二、值班
公休日实行值班制度,每天至少安排1-2人以上值班,值班时间视作工作日,列入日常考勤。
三、加班
确因工作需要,并经社区办批准,在公休日或法定节日加班的,加班时间视作工作日,列入日常考勤。
四、考勤
1、考勤由社区书记、主任负责,各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具体办法。
2、上下班迟到或早退15分钟内(含15分钟),每3次视作事假1天。
3、上下班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每1次视作事假半天。
4、旷工按事假的两倍计算。
5、公差视作出勤,以上级通知或书记、主任指派为准。
五、请假
分为事假、病假、年休假、生育假,请假以书面形式逐级审批,病假、生育假需出具医院病假条。书记、主任请事假、病假1天以上报街道联系领导审批;其他人员请事假、病假3天以内,由社区书记、主任审批,3天以上(含3天)由社区办审批。年休假、生育假报社区办审批。
六、结果运用
日常考勤与奖金、年度考核挂钩。当月事假累计在3天以内,按实际出勤天数支付考勤奖,5天以内(含5天),考勤奖按全月的70%支付,5天以上10天以内(含10天),考勤奖按全月的50%支付,10天以上不支付考勤奖。因病请假,按实际出勤天数支付考勤奖。全年事假累计达30天,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旷工累计达15天,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七、督查
各社区每月初将社工上一月考勤情况上报社区办,社区办根据上述规定计算发放考勤奖。社区办将不定期采取各种形式开展督查,如社区上报的情况经核查不符合实际,书记、主任当月的考勤奖按应发额减半发放。
三、社区特色工作制度
特色工作指在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党建等方面的创新,包括工作内容的创新、管理制度的创新和方式方法的创新,或在原工作基础上的深化拓展。特色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务求取得实际效果。
一、项目申报
年初,由各社区根据实际情况,拟订计划方案上报社区办,通过必要性和可行性评估后,列为特色工作项目。各个社区每年度要有1个以上特色工作项目。
二、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过程,必须要坚持节约经费原则和务求实效的原则,落实责任人,落实具体措施,确保项目取得预期成效。
三、项目宣传
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宣传,注重对经验做法的总结提炼,在区级以上报刊杂志、电视台或网络等媒体上,须要有2篇以上宣传报道。
四、经费补助
项目经费先由社区自行筹集使用,项目取得成效后,被区级部门以上发文推广,或区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或区级以上发文表彰,或街道认为确实取得实效的,在年终予以专项补助。
五、项目考核
特色工作列入街道对社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按照街道制定的考核办法予以加分。
四、社工年度考核制度
按照日常管理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激励与鞭策相结合、广泛发扬民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分类
1、日常工作考核评价(40%)
根据网格化管理制度、分管线工作完成情况、考勤情况等日常工作表现,以及各方面反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书记、主任由考核组评价(20%)和街道各线各办评价(20%)组成。副书记、副主任、一般社工由书记、主任评价(20%)和考核组评价(20%)组成。
2、居民评议(20%)
由考核组组织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召开述职测评大会对社工进行评议。
3、社工互评(10%)
由街道驻社区干部负责组织社区内社工开展互评。
4、街道领导评价(30%)
书记、主任由街道领导班子进行评价。副书记、副主任、一般社工由社区委(社区办)进行评价。
二、评价方法
各类考核均采用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按规定比例取加权平均数作为综合得分。
三、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
根据六个社区全体社工的综合得分排名,依次取前3名正职和前6名副职、一般社工,确定为优秀等次。符合前述否决情形的,取消优秀等次资格,依次递补。
综合得分在75分以上确定为称职等次,60分以上75分以下,以及符合前述特定情形的,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
2、旷工达15天。
3、发生重大工作失误。
4、由于个人行为,对社区、街道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5、应当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其它情形。
四、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与年度奖金、交流、解聘、续聘挂钩。
(一)支付年度考核奖金
1、年度考核获称职等次,按规定系数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2、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按规定系数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另按奖金基数的10%享受额外奖金。
3、考核获基本称职等次,按奖金基数的70%支付年度考核奖金。
4、年度考核获不称职等次者,不享受年度考核奖。
(二)交流
年度考核获基本称职等次者,社区办进行诫免谈话,当事人可以进行陈述和申辩,如无正当理由,续聘时列为交流对象。
(三)解聘、续聘
1、聘用期内,每年度考核优秀或称职者,应当予以续聘。
2、聘用期内,连续两个年度考核基本称职者,提前解除聘用关系;聘用期内,最后一个年度考核基本称职,续聘后第一个年度考核仍然基本称职者,提前解除聘用关系。
3、聘用期内,累计两个年度考核基本称职者,不予以续聘。
4、聘用期内,年度考核获不称职者,提前解除聘用关系;聘用期内最后一个年度考核不称职者,不予以续聘。
五、社工工资、保险、福利制度
按照总体水平与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基本接近、激励与鞭策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职务工资、考勤奖三部分组成。
1、岗位工资
以社区工作年限(含原居委会工作年限)为依据,累计计算,达到规定年限晋升到相应档次。
5年以下5-10年10-20年20年以上
600元650元700元750元
2、职务工资
根据现任职务确定,职务变化,档次相应变化。
一般社工副职正职
500600700
3、考勤奖
当月全勤,考勤奖金按600元/月计发。当月事假累计在3天以内,按实际出勤天数支付考勤奖,5天以内(含5天),考勤奖按全月的70%支付,5天以上10天以内(含10天),考勤奖按全月的50%支付,10天以上不支付考勤奖。考勤奖按全月的50%支付,5天以上,不支付考勤奖。因病请假,按实际出勤天数支付考勤奖。
二、加班工资
确因工作需要,并经街道社区办批准,在公休日加班的,安排补休或以工作日平均工资的2倍支付加班工资,在法定节日加班的,以工作日平均工资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
三、奖励性工资
获得社会工作初级职称、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岗位工资分别增加50元、75元、100元。
四、带薪休假
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生育假。
五、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法定节日福利
法定节日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发放福利,具体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七、年度考核奖
1、根据街道对社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确定年度考核奖金基数。
2、奖金系数依据职务确定:
一般副职正职
3、根据社工年度考核等次支付奖金
年度考核称职,按上述系数支付奖金。
年度考核优秀,按上述系数支付奖金,另按基数的10%支付额外奖金。
年度考核基本称职,按基数的70%支付奖金。
年度考核不称职,不支付奖金。
八、节支奖
街道下拨的办公经费年终有结余,结余部分可按一定比例提取,作为奖金发放。
九、创收奖
各社区通过各种渠道开发积累的共建经费,可视创收金额与年终结余情况,酌情计提发放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