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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全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建立“预防在前、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土地执法监察新机制,保证国家土地矿产调控政策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保护国土资源,促进经济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健全土地监察网络,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1、健全土地监察网络,建立农村土地协管员、信息员制度。按照“预防为主、事前防范、执法关口前移”的工作思路,在全县建立四级土地执法监察网络,形成快速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即实行县、镇、村、组四级监管,县国土资源局包镇包所,基层国土资源所包村,各村包组,执法监察人员包案制度。建立农村土地协管员、信息员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各镇成立土地监察领导小组,各村设立土地管理办公室,确定土地协管员,聘请组级信息员。构建以县为龙头、镇为抓手、村组为基础,从上到下、从城镇到乡村的全方位土地监察信息网络体系,形成执法监察大队、镇国土资源所、村级土地协管员、组级信息员多层联动、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的监察网络管理体制,确保信息畅通、反馈及时、防范到位。
2、严格执行土地矿产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加强土地矿产执法监察动态巡查,是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和纠正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做好土地矿产监察工作的重要途径。按照重点保护的资源对象和违法行为发生规律划分一、二、三级巡查区域,明确责任、包片到人。土地巡查人员负责对责任区域内土地和矿产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常年的巡回检查,做好记录、统计、分析和汇报工作,及时发现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巡查镇级公路以上的道路两侧及城镇周边地区、群众举报违法用地问题突出的地区的用地和采矿情况,并对各国土资源所的巡查工作进行督查;各所负责巡查辖区内村级道路两侧的违法用地情况,配合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做好巡查工作。建立巡查结果通报制度,各镇巡查人员对巡查发现的需立案查处的违法用地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及时通报,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及时介入进行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结案一起。
二、突出执法责任,完善执法监察制度
3、建立土地执法问责制,强化领导责任。县人民政府与镇人民政府签订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保有量负总责,如发生重大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在综合考评时实行“一票否决”。各国土资源所一把手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切实做到依法管地,全面履行土地管理的各项职责,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绚私舞弊、不遵守和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巡查责任制不落实、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发生土地法违法案件较多的镇国土所负责人年终考评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年度考核和提拔任用时实行“一票否决”。对不巡查、不制止、不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分。
4、认真落实土地矿产执法责任制,强化内部监督。抓好土地矿产执法监察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综合素质,提高执法水平,建立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执法严格,纪律严明的土地执法队伍。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国土资源监察工作制度》、《案件承办制度》、《错案追究制度》、《国土资源巡回检查制度》、《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制度》、《办案时限制度》、《重大案件报告备案制度》、《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会审制度》,成立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审查委员会,保证土地矿产违法案件查处公开、公平、公正,防止发生错案、人情案。对在办案过程中调查充分、定性准确、秉公执法、刚正不阿、严以律己的土地执法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调查不及时、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土地执法人员坚决予以惩处。
三、突出全程监管,加强内部配合协调
5、进一步强化内部权力制约,加强内部配合协调,完善“四权制约”(规划审批、建设用地审批、地政地籍管理、土地执法)机制,完善业务会商、会审、会签制度,建立行政许可事项联审执法监察查验机制,项目用地分类管理与监察制度,建立用地审批与案件查处定期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对建设用地的批前、批中、批后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凡拟用地的项目单位和进入预审阶段的项目单位,即作为重点监督对象,逐个建立台帐,不定期进行检查,守住批前第一道防线。对发现违法用地的,立即停止办理正式报批手续。凡单位和个人经批准取得的建设用地,均纳入批后监管的范围,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改变容积率,不按规定的开发期限及投资额完成开发任务造成土地闲置,以及非法超占土地面积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土地监察人员在巡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在调查核实后及时通报相关业务股室,各业务股室暂停受理用地报批申请。
四、突出部门联动,形成执法合力
6、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合执法办案机制。为切实解决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制止难、查处难、执行难,工作中力度不够、手段不硬、合力不足等问题,要积极主动与公、检、法纪检监察机关建立联合执法协同作战的办案机制,实行整体联动,硬化执法手段,增强执法合力,做到查处、执行、追究、移送四到位,开创土地综合执法的新路子。联合执法中,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严肃查处国土资源部门移送的或群众举报的土地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妨碍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案件,严肃追究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建立部门协作配合工作制度。积极争取相关部门严格土地执法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发改部门不予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手续,规划部门不予办理建设规划许可,建设部门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电力和市政公用企业不予通电、通水、通气,房产部门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金融机构不予发放贷款,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占用农用地设立企业的,工商部门不予登记。
8、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县国土资源局将定期邀请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沟通,及时通报国土资源管理最新政策,土地矿产资源利用情况,国土资源违法新动向和案件移送及查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