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城市管理长效考评制度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一、考评机构和人员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是城市长效管理考核评比的主体。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城市长效管理考核评比的组织。考评人员由市住建委、市城管局、市交管局、市市政园林局和区、市区人民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担任;监督人员从市纪委、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记者、市民等代表中产生。
二、考评内容
(一)各区暗查明检考评内容。
1.城区市容管理;
2.区管道路及居民社区环境卫生作业管理;
3.乱搭乱建及违章建筑的执法管理;
4.散体流体物质运输管理。
(二)市直部门暗查明检考评内容。
1.市城管局主要考评市管主次干道的环卫作业管理;
2.市交管局主要考评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以及散体流体物质运输无牌、超载撒漏管理;
3.市市政园林局主要考评城市绿化及市政管理。
三、考评对象、范围及方法
(一)考评对象。
1.区、市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2.市城管局、市交管局、市市政园林局。
(二)考评范围。各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社区及街头游园、绿化带等城市建成区。
(三)考评方法。
1.暗查方法。所有暗查以第三方城市管理检查数据为准,每月计分1次,采取系统监控计分的方法,市容环卫监督员纠章采取巡查及系统监控方式进行。
2.明检方法。每月最后3个工作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城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1次明检,检查采用百分制计分。
3.督办扣分。未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督办要求进行整改的,1次扣0.5分。对市领导的批示、指示未按要求整改落实的,1次扣1分。对督办工作本月未落实到位的,下月双倍扣分。
四、计分公式
考评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其中,暗查占50%,明检占50%。
各区每月总成绩=月暗查成绩×50%+月明检成绩×50%-督办扣分。
各区年度总成绩=每月成绩平均值。
市直各部门参照以上计分方式计算分数。
五、奖惩办法
(一)设立城市管理奖励专项资金。
1.每年从区、市区、开发区财政预算中各扣减100万元,从市城管局、市交管局、市市政园林局财政预算中各扣减50万元,市政府财政拿出150万元,共计600万元作为奖励专项资金。奖励专项资金由市财政设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2.奖励专项资金的60%用于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投入,40%用于奖励城市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二)奖励。对区、市区、开发区当月排名第一的奖励20万元,排名第二的奖励10万元,排名末位且当月考核总分低于85分的罚5万元。罚款费用从各区财政经费中减扣后,划入奖励专项资金。
市城管局、市交管局、市市政园林局按检查分值进行考核,每月95分以上的奖励10万元,90-95分奖励5万元,85分以下的罚5万元。罚款费用从各局财政经费中减扣后,划入奖励专项资金。
年底剩余的城市管理奖励专项资金用于城市创建方面的考核、城市管理年度总结表彰,若还有结余,滚存到下一年度奖励专项资金中使用。
每年评选“先进城区”、“先进环卫企业”、“城市管理先进单位”、“城市管理先进街道”、“城市管理先进社区”、“优秀城市美容师”(评选办法另行制定),在每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大会上予以表彰奖励。
(三)惩罚。
1.3个区连续2个月排名末位且考核总分在85分以下的,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向市政府说明原因。连续3个月排名末位且考核总分在85分以下的,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在全市月评会上检讨,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全市人民通报。
2.3个市直部门连续2个月总分在85分以下的,其主要负责人向市政府说明原因。连续3个月总分在85分以下的,其主要负责人应在市月评会上检讨,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全市人民通报。
3.全年综合考评成绩纳入各区和单位及主要领导的绩效考核内容。
(四)考评结果运用。每月考评成绩以简报的形式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市领导,并反馈给各区及相关单位。同时,将考评排名情况和相关责任人的姓名及职务通过新闻媒体公布。
六、考评监督
(一)建立市领导定期检查制度。市领导每月带队检查1次城市管理工作,并召开城市管理月讲评会。年底召开市城区城市管理总结表彰大会,奖励城市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确定下年度城市管理目标及任务。
(二)加强督查。对考评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整改不力的重大案件专题报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由市政府进行专项督查和问责。
(三)严肃考评纪律。考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四个不准”、“三个一律”规定:不准接受考评对象任何形式的“吃请”,不准收受考评对象的红包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向考评对象索拿卡要;不准徇私舞弊。如有违反,领导干部一律撤职,考评人员一律调离岗位,监督人员一律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