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农业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一、联席会议制度的组成
区人民政府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区长为农业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农业的副主任为具体召集人,区农业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财政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下设联席会议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区农业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协调、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可根据具体情况不定期召开由联络员单位提出并经总召集人同意予以安排,会前由联络员单位提前向与会单位告知会议议题及相关要求,并通知与会单位准时参会。
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即年初的项目计划、项目评审会议和年终总结评比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二、联席会议制度涉及的项目范围
包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专项、农业综合开发、高产农田治理、农村水利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畜禽养殖小区建设、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大中型沼气工程、林果产业发展、农业机械化建设、农田水利整理、农村土地流转、蔬菜基地建设、农民合作组织建设、现代农垦农业、农业示范园建设以及其他涉农产业项目等。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纳入联席会议制度的管理范围。
三、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职责
(一)审议全区农业项目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确定加强农业项目建设的重大政策;审议涉农项目区级投资计划;组织区级财政投资的农业项目年度审定和专家评审;协调各部门农业建设项目资金整合,控制重复交叉和不合理建设;督促、检查和验收农业项目的工程施工和资金的使用落实;监督、审核农业项目建设的招投标、施工管理、项目监理及项目审计等工作,并对不合格的项目作出处罚决定。
(二)加强涉农项目资金预算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编制预算,认真研究制定涉农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提出资金投向、分配的基本结构和实施方案。
(三)加强涉农项目的联合监管。各成员单位要将本部门涉农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投资计划、建设实施、检查验收结果及时报送联席会议工作办公室进行综合汇总,并组织联席会议作出必要的前置性分析,提出相关问题的处置建议。
(四)加强协调与配合。各成员单位的涉农专项资金预算、投资计划安排、项目建设管理职责及资金渠道、范围和管理办法不变。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加强工作沟通和协调配合,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和涉农涉农项目管理情况,提高农业项目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