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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为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教育系统应有的贡献。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促进教育事业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师生文明素质明显提高,校园环境整洁优美,教育教学秩序优良,不断提高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力争成为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排头兵和主力军。
三、重点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们教育系统着力抓好四方面的工作:
1.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加快市图书馆建设和功能完善,有效地满足市民文化需求,从而提升公民的文明素养。
2.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广泛组织“学习道德模范,争当文明使者”、“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等形式多样的道德实践活动,不断放大道德模范示范效应,从小事抓起,提升广大师生员工的文明修养和道德情操。
3.拓展社会志愿服务。加大志愿服务组织力度和推动力度,在立足校园、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的基础上,广泛组织志愿者“进社区、进街道”,开展“与雷锋车同行”、“为群众办实事、为党旗添光彩”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在活动中陶冶情操、提升境界,形成尊老爱幼、团结友爱、扶贫济困、互帮互助的良好风尚。
4.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强有力支撑。
四、工作安排
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工作安排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年我市教育系统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周密部署,明确责任。
各单位成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建任务,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明晰,并广泛地宣传发动,使广大师生人人知晓,全员参与。
第二阶段:重点突破,整体推进
对照测评体系和标准,依据各自现状,查找各自差距,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确定完成时限,并完成资料收集整理工作,逐项落实,整体推进。市教育局和市文明办将加强督查力度,审核材料与实地考察,各单位、学校要对照检查情况,积极整改提高。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申报迎检
各单位、学校积极巩固创建成果,提升水平,抓好特色,进一步完善资料台账的整理归档等基础性工作,各“实地考察”、“问卷调查”涉及单位应对照标准,进一步提高校园环境和文化建设,精心准备材料和受检点,确保逐项落实,按时达标,确保创建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五、保障措施
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社会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是实现创建目标的有力保证。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学校要充分认识到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当作近期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机制,亲自部署动员,亲自检查组织,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创建工作局面。
2.突出重点,真抓实干。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在全面抓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我们教育系统重点是:抓好文明和谐校园创建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要将创建的目标任务逐项分解,把责任落实到人。对一些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下功夫加以解决,各单位要做到“时间、人员、进度、标准”四落实,确保创建工作有条不紊推进,确保各项创建任务顺利完成。
3.广泛动员,全员参与。
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是一项群众性活动。因此,各单位、学校要统一协调、全面参与,要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和周末,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党团队组织的优势和作用,通过开展人文校园、活力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努力增强广大师生文明意识、参与意识和道德素养,把学校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做好做实做出声势,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教育实践活动,“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使广大少年儿童进一步提高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同时把教育活动延伸到家庭和社会,促使家长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达到学生、教师、家长共同受教育、共同提高素质的目的,形成学生文明、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4.加强督导,确保实效。
这次创建工作时间短、任务重,必须加强督导检查工作,防止走过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单位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加强创建工作的通报交流工作;加大督查力度,做到“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必到底”,对在创建工作中创出特色、成绩突出的学校(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措施不当,落实不力的学校(单位)和个人,视情节对主要领导或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诫勉谈话,直至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