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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省委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市委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及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全省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以保障粮食安全、支撑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现代农业园区和沿海、沿路环境整治的要求,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统筹解决农村水资源供给、防洪除涝和水环境保护问题,提高综合管理水平,逐步建立良性投入和运行机制,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2012年计划投入7.3亿元,完成农村水利建设土方4460万方、小沟级以上建筑物6660座、新增旱涝保收田面积7万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8万亩、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9万人。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投资3709万元解决农村居民和农村学校饮水安全问题;投资15301万元完成疏浚农村河道3071万方、圩堤加固50万方;投资18293万元实施大中型灌区改造工程,整治及衬砌骨干渠道291公里,新建及改造灌排泵站36座、装机功率4041千瓦;投资1250万元建设水土保持及山丘区水源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平方公里、新建及整治塘坝38面;投资12773万元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整治及衬砌渠道548公里,新建及改造灌排泵站196座、装机功率7799千瓦。
二、工作重点
(一)继续开展农村河道疏浚工程。按照畅通水系、恢复引排能力、改善环境、修复生态、拆坝建桥、方便群众的要求,继续疏浚整治县乡河道和村庄河塘。2012年完成县乡河道疏浚整治土方1870万方,村庄河塘疏浚整治土方1201万方。要坚持疏浚整治的质量标准,真正做到把疏浚淤泥、疏通水系、提高引排能力与整治环境、植树绿化、土地复垦、道路建设以及水土资源综合利用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农村河道疏浚整治的综合效益。各地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地创新河道管理模式,把落实农村河道长效管理机制作为考核验收的重要标准,制订管护标准,落实管护经费,建立管护队伍。
(二)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积极推进区域统一供水,全面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强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认真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土地供应、税收优惠和供水用电价格优惠政策。各地要按照规划要求尽快提出2012年建设计划,并落实到具体项目。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资金筹措方案,尽早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到位。集中力量做好项目论证、设计和方案比选等前期工作。对具备审批条件的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及时申报审批,加快前期工作进度。
(三)大力推进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2012年要着力抓好省立项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以及专项工程的实施。一是各重点县和专项工程项目县(区)要依据县(区)级农田水利规划,按照集中投入、整体推进、形成规模、落实管护措施、发挥工程整体效益的原则,合理安排工程建设内容。二是要严格按照资金承诺进行配套,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同时,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及时拨付资金,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实行县(区)级财政报账制,要积极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制度,保证资金使用安全。三是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好的经验及时进行总结,要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宣传工作,积极推广典型,全面反映我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实施取得的丰硕成果。
(四)继续实施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扩大节水、抗旱设备补贴范围,积极推广应用节水灌溉技术,强化灌区用水管理,切实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提升灌区服务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的能力。一是大力实施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认真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进行项目管理。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抗灾能力、灌溉水利用率和水分生产率,改善和恢复有效灌溉面积。二是要抓好已实施项目的验收。各县对目前具备验收条件但还没有验收的项目要进行倒计时安排,做好验收准备工作。三是深化灌区改革。大力推广用水户参与的灌区基层管理体制改革。
(五)加强基层水利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职能明确、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管理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基层水利管理服务能力。各地要根据中央、省、市相关规定,在理顺体制、核定人员、落实经费、加强办公场所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下功夫,切实提升基层水利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要逐步建立水管员队伍,并依托农村用水合作组织,逐步完善农村基层水利服务网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项目落实。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将农村水利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和政府年度目标考核,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保证各项建设任务如期完成。要加强对重点农村水利工程进行督查指导,稳步推进全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各地要根据既定的目标任务和建设重点,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统筹兼顾,抓紧编制2012年度农村水利工程实施方案。对省、市明确的农村河道疏浚、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以及专项工程、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项目及时做好相关前期工作。同时要强化项目质量安全监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协调。依据省出台的项目建设管理和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出台县、区建设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
(二)加大资金投入和整合力度。各县、区要加大农村水利建设的投资力度,逐步建立政府投入为主导,受益群众按政策规定投工投劳和利用市场机制增加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各地要积极整合各类农村水利建设资金,统筹安排,强化集中投入,突出重点工程建设。要抓紧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资金监管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农村水利工程管理,落实工程管理责任主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根据省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办法、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法,各县、区要尽快出台相关细则,建立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专项等工程长效管理机制,保证农村水利工程长久发挥效益。同时,要积极研究制定专项奖励措施,通过开展“创先争优”等一系列竞赛活动,从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建设规划、实施措施等方面对各县区进行综合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