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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任务明确、责任靠身、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以深入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为主线,以开展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为载体,全力打造一流城乡环境卫生水平,让朐阳变得更加整洁、干净、有序。
二、活动范围
本次活动范围是:各村、社区、公司所管辖范围内的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市容卫生环境,第一批为锦屏路环境整治。
三、整治内容
整治内容主要包括市容市貌管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清除违章搭建等。
一是要取缔、规范占道马路市场。彻底取缔新建中路马路市场,将摊点向附近农贸市场、临时疏导点和背街小巷宽阔区域疏导分流,并实施规范管理。
二是要严厉打击占道经营行为。严格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重点整治商户店外经营、占道加工、占道摆摊、占道摆放、设点和乱涂乱画行为。
三是要重点整治居民占道乱摆乱放行为。重点整治居民门前乱堆放、占道乱摆乱放、乱搭乱建、乱扯乱挂和乱涂乱画行为。
四、实施步骤
此项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查找问题阶段
各责任单位要针对此次活动的整治项目、范围和内容迅速行动起来,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利用宣传车、条幅、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同时,认真对照示范路创建标准,针对本辖区内的环境卫生管理状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和整改措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
(二)综合整治阶段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制定的整治方案和整治措施,对照创建工作标准和承担的创建任务,各司其职,排查问题,寻找差距,并组织力量迅速整改。同时,对创建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组织协调,相互配合,形成集中整治高潮。
(三)检查验收阶段
由办事处创建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效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其中9月8日—9月24日的综合整治阶段,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还将多次进行不定期检查。
(四)限期整改阶段
对经考核验收不合格和未完成的整治项目,限期整改,并于9月28日起转入长效管理。9月30日以后,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对长效管理实施跟踪检查,考核结果与“四城同创”相关奖补政策直接挂钩。
五、主要措施
1、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形成创建合力。结合文明城市等“四城同创”工作要求,建立文明示范路创建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单位,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努力形成各村、社区、公司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格局。
2、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市民文明交通素质。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加大对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积极引导广大市民树立文明风尚。相关单位要在重要路段、路口醒目位置设置文明示范路宣传栏、公益宣传牌,营造创建文明示范路的良好氛围,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3、强化执法管理,从严治理违法行为。各村、公司、社区要加强管理,严肃查处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行为,彻底解决“脏、乱、差”现象。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文明示范路既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志。各村、社区、公司要把文明示范路创建作为提高全社会文明水平、促进城市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2、狠抓责任落实。各村、社区、公司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办事处创建办要加强协调、督查和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3、强化科学管理。要立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长远发展目标,切实加大城市道路管理力度,严格按照市、区市容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科学有效地抓好文明示范路创建工作,做到增亮点、攻难点、求实效,确保创建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