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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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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制度

一、建设目标

按照国家、省、市及区的要求,结合镇实际,制定镇人口管理工作制度与规范,建设镇人口管理信息库,采用自主采集,部门交换,信息整合等各种方式,实现人口信息的及时更新,形成适合本镇实际的人员人口个案数据和流动人口个案数据采集及变更工作机制,推动与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的人口信息交流与共享。基本建成标准统一,管理规范,覆盖全部人口的个案信息库,建立人口信息化应用程度、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能力,提升人口计生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主要内容

1、统计口径。

全员人口信息。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的管理统计对象为常住本地及户籍在本地的所有人口,以户为单位进行统计登记。

流动人口信息。离开本镇市区域30日以上(流出人口),流入现居住地30日以上(流入人口),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流动人口和随其一起流动的未成年人口。其中:市区与区之间人户分离人口及婚嫁人员除外;因出差、就医、旅游、探亲、访友、服现役、中等以上学校在校生等人口除外。

2、主要项目。

全员人口信息。主要项目包括:现居住地址及代码、户籍地址及代码、门牌号、户编码、联系电话、居住类型、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身份证、出生日期、户口性质、民族、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建卡日期、退出日期、退出原因、配偶姓名、配偶身份证、父亲姓名、父亲身份证、母亲姓名、母亲身份证、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日期、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日期、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日期等。

其中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日期、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日期、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日期等信息项可从省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奖励扶助信息系统中自动获取。

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流入人口和流出人口的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家庭户信息、户籍所在地地址、公民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文化程度、户口性质、流动原因、流出(返回)日期/流入(离开)日期、婚姻状况、联系电话等12个;家庭户信息项目包括:是否家庭户流动、(已婚人口)配偶是否随同流动等2个。

3、数据标准。

全员人口信息的数据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全员人口个案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结构与分类代码(试行)的通知》(人口厅发[2008]59号)、《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XS)基础数据结构及分类代码》国家标准、《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区划代码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信息平台》相关代码等现有标准执行。

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的数据标准按照《全员人口管理基础数据结构与分类代码(试行)》、《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ZS)基础数据结构及分类代码》国家标准、《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区划代码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等现有标准执行。

三、工作流程

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工作流程一般为:信息采集与变更、信息录入与上报、信息汇总与分析、信息接收与下载、信息审核与监控等。

1、信息采集与变更。

⑴初次信息采集。

村(居)委会按照统计口径和指标的要求,参考公安、民政、卫生、劳动保障、统计等部门帐册、户籍等资料,集中时间入户调查,采集核实修正人口相关信息,认真填写人口信息登记表。

⑵变更信息采集。

人口变更信息的采集依靠系统自采,部门共享获得,村级根据信息进行核实、修正,保持信息收集的连续性和及时性。

2、信息录入与上报。

经核实无误后,由(区)组织人员负责将个案信息录入人口管理信息系统;以部门共享等方式获取的相关信息,经确认后再入库,数据录入变更一般在每月5日前完成,通过信息网络上报区人口管理信息系统。

3、信息汇总与分析。

接收到信息后,镇级对有关数据进行汇总与查询,生成相关报表及各类分析表。

4、信息接收与下载。

通过信息网络,镇定期上报各种人口信息统计报表和流动人口个案信息,定期下载国家颁发的跨省流动人口个案信息,并由镇级流动人口管理人员核查后再反馈区级人口管理信息系统。

5、信息审核与监控。

采取层级负责的方式,对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进行质量监控。镇规划统计人员加强对信息采集、录入、上报等环节的监控,提高信息准确率、上报及时率、信息完整率,确保数据质量。

四、工作安排

1、建立组织。

镇建立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同志任组长,由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社会事业中心副主任、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由财政所长、民政助理、镇统计管理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共五名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人口计生线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落实。并按联系的村(居)分片包干负责。

各村(居)由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全体村(居)干部参加,并分片包干。

调查员队伍的建立。各村(居)应按不多于300人一个调查员的要求配备调查员。调查员必须符合工作认真、字体端正、熟悉调查组人口情况的要求,最好是退休教师、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等。

每村(居)落实数据录入人员一名,必须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电脑操作熟练,工作责任心强。

2、时间部署。

年初步建立人口管理信息工作制度,基本完成全员人口信息和流动人口信息的采集。

镇制定方案,组建领导班子,选调信息采集员。

完成信息采集。

完成数据录入、修订,并初步运行。

健全完善人口管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各项制度,正常运行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建成人口数据库,利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开展相关分析及宏观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持。

3、考核奖惩。

镇建立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区镇对各村(居)人口信息采集、录入工作进行百分考核,得分95分以上为一等奖,90-94.9分为二等奖,85-89.9分为三等奖,85分以下不得奖。其中信息采集工作占60分,在11月20日前完成并通过验收的此项工作占60分,在11月20日后完成的,每迟一天扣1分。信息质量占20分,主要考核数据项登记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人口信息登记表的工整性和美观性;信息录入占20分,要求做到及时录入,准确无误。具体以区、镇考核登记为准。

这次调查采取以奖代补,根据考评总分、评出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500元、三等奖2000元,一等奖不受名额限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建设人口管理信息系统是关系全局的重要工作,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能转变的迫切要求,是提升人口计生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各村(居)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作为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重要内容。各村(居)要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2、制定规范,认真实施。

各村(居)要按照省、市、区、镇的统一要求,结合各村(居)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步骤,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立即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全员人口信息和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的采集、录入、审核、上报工作,把人口信息采集工作落到实处,提高采集信息准确率。

3、强化质量,加强监督。

信息质量是系统的生命,建立数据评估制度。镇对上报数据要进行分析和评估,切实把好质量关。定期进行各种抽查,检查并考核系统质量。

4、加大投入,提供保障。

镇政府切实保障全员人口信息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将采集信息、培训维护等相关经费纳入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预算。要加强对村(居)人口信息采集人员的配备和培训,提高信息管理的业务能力与工作水平,切实保证全员人口信息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人口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