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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倡导生态文明、建设宜居村镇”主题,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以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为保障,以宜居工程为支撑,突出调优产业结构、强化农村环境保护、改善修复生态环境等重点工作,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保证。
二、创建目标
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市卫生镇创建成果,全面推进全国环境优美镇建设。对照考核指标,结合我镇实际及创建难点,确定如下年度创建目标:(1)确保建成省级生态村4个,省环境友好型企业1家,省绿色学校1家;(2)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放达标率达100%;(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9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超70%;(4)森林覆盖率达20%以上,主要道路绿化普及率达95%以上;(5)农用化肥施用强度(公斤/公顷,折纯)不超过280;主要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达85%以上;(6)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超9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排放达标率达75%以上;(7)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
三、主要内容
(一)制定《全国环境优美镇创建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国家环境优美镇建设。
(二)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形成部门联动的创建网络。成立由镇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各中心负责人组成的创建领导小组,设立创建办公室,从有关部门抽调力量集中办公,统筹组织、协调、督查全国环境优美镇建设。
(三)明确各部门职责,分解落实各项创建任务。根据《全国环境优美镇创建方案》,将建设指标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制订创建工作方案,按时序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四)针对创建难点问题,推进重点工作。围绕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省级生态村创建指标中“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森林覆盖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创建难点快速启动各项重点工程建设。
四、实施步骤
1、准备工作阶段
组织编制《镇创建全国环境优美镇工作方案》,成立创建领导机构,制定总体目标,分解落实工作任务。
2、宣传发动阶段
落实创建工作方案,制订创建宣传方案,通过各级各类会议、编印工作简报、制作宣传标语、印发倡议书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营造人人参与的创建氛围。
3、全面实施阶段
将重点创建指标分解到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职责,明确责任人,明确时序进度,实施突击整治,狠抓长效管理,确保创建成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过程中,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组织、协调好创建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等媒介,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开展全国环境优美镇建设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创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加大财政投入。建立环境保护财政支出预算科目,将创建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在财力允许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财政对环境保护的支出,提高环保投入占GDP的比例。
(四)完善考核机制。围绕全国环境优美镇建设总体目标,明确重点工作的进度要求,镇人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