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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幼儿教育现代化建设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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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幼儿教育现代化建设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创建区域教育现代化的总体目标,积极探索幼儿教育发展新思路,大力推进省优质幼儿园的创建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促进幼儿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形成“布局合理、发展健康、水平一流、人民满意”的幼儿教育发展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按照《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办法》、《省幼儿园设置基本条件》(教基〔〕28号文件)、《省优质幼儿园评估实施方案》和《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教基〔〕14号)的要求,确保全市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在园幼儿人数与4-6岁年龄组人口数之比)达90%以上,年12月底前,各镇乡所有幼儿园全部建成省标准幼儿园,年10月底前各镇乡至少建成一所省优质幼儿园,年10月底前,各镇乡60%以上的幼儿园建成省优质幼儿园。

三、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突出公益。提高对发展幼儿教育的认识,加强对幼儿教育工作的领导,把幼儿教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认真研究解决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制订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强化政府责任,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幼儿教育的投入,坚持幼儿教育的公益性质,促进幼教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各镇乡人民政府是创建幼儿教育现代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国家规定的“承担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责任”的义务。市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做好创建幼儿教育现代化工作。

3、科学规划、优化布局。根据各镇乡地域范围、人口现状、发展趋势和原有幼儿园数量、规模、保教质量、区域位置等实际情况,制订全市及各镇乡幼儿园布局调整和创建省优质园规划。

4、规范运作、培优扶强。根据省定建设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过合并、兼并、新建等途径,对全市幼儿园进行规范整合,确保按期达标。对积极创建省优质幼儿园的,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扶持。

5、分级分类、督查推进。要根据创建指标要求,分项目、分时段、分步骤推进实施,加强考核督查,不断激发各镇乡、各部门、各幼儿园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工作重点

1、全力优化幼儿园布局。年6月20日前,各镇乡根据本镇乡地域范围、人口现状、发展趋势和原有幼儿园数量、规模、保教质量、区域位置等实际情况,统筹规划,扶强汰劣,优化布局,制订镇乡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和省优质园创建规划,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总,经市创建工作领导组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各镇乡要对照市规划要求,结合本镇乡实际,破解难题、化解矛盾,过规范整合,切实做好幼儿园布局调整工作。

2、着力推进幼儿园达标创优工作。幼儿园创建工作由各镇乡具体组织实施。年12月底前,各镇乡所有幼儿园全部建成省标准幼儿园。省优质幼儿园创建工作,实行一镇一策。即镇乡根据实际确定创建模式,既可以过择优回购民办幼儿园或新建公办幼儿园的方式,完成省优质幼儿园创建任务;也可以鼓励有条件、有实力、办园基础条件较好的民办幼儿园业主,根据全市和各镇乡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在各镇乡具体领导下,按照自主投入原则创建省优质幼儿园。年10月底前各镇乡至少建成一所省优质幼儿园,年10月底前,各镇乡确保60%以上的幼儿园建成省优质幼儿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根据幼儿教育现代化建设要求,切实承担起发展幼儿教育事业的责任。

3、切实增加幼儿教育投入。加大对幼儿教育的投入,市、镇乡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比例用于发展幼儿教育事业,并做到逐年增长。幼儿教育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新建、改建、扩建幼儿园,按照中小学建设减免费用的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费用。市将根据各镇乡、幼儿园创建省优质幼儿园任务完成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4、不断提升幼儿教师队伍素质。大力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教职工准入制度,全部实行持证上岗。全市各类幼儿园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足配齐教职工,辞退不合格从业人员。普遍建立学历进修、园本培训和教育科研制度,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积极鼓励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教师资格的人员到省优质幼儿园工作。每年公开招聘部分具备幼儿教师资格的普大专院校毕业生,充实到幼儿教师队伍。被教育部门新录用的公办小学教师确定工作单位后,原则上先到指定的幼儿园工作1-2年。建立幼儿教师工资和福利保障机制,公办幼儿教师与当地中小学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全市推行幼儿园教职员工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

5、依法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突出幼儿教育的社会公益性质,端正幼儿园的办园方向。市各有关部门每年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标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规范各类幼儿园的办园行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幼儿园注册和年审工作。在年审中,凡达不到省定办园标准、不依法办园的幼儿园,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视情节给予降级降类等处理,直至取消办园资格,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加大对非法幼儿园的清理力度,妥善安置关停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和幼儿,切实保障合法幼儿园的权益,提高保育、教育质量,维护全市幼儿教育办园秩序的稳定,促进幼儿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强势推进。为切实推进我市幼儿教育现代化建设,市成立创建工作领导组,由市长任组长,市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国土局、安监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卫生局、妇联、审计局、物价局、信访局、调解中心、公安局、法院、交局、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等部门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创建组织领导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强化组织,突出重点,专人负责,确保创建工作的有序推进。

2、力合作,协调联动。创建幼儿教育现代化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镇乡、各部门要把创建工作作为系统工程来抓,增强争先创优意识,切实搞好创建工作的衔接与协作。各镇乡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创建工作纳入本镇乡的年度工作重点,协调各有关单位,共同做好创建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强化部门负责制,同时搞好分工合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加强执法检查工作,加大对非法办园行为的整治力度,形成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创建工作,努力形成镇乡统一领导、职能机关和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创建工作新局面。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镇乡、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宣传创建工作,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和教职员工积极投身到创建工作中来。各新闻单位要把创建中形成的具有创造性和可操作性的做法、经验,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对顶着不办、拖着不干、整改不力的现象进行公开曝光、跟踪报道。过全方位、广覆盖、立体式的宣传教育,营造浓烈的创建氛围,促进创建工作的全面开展。

4、明确责任,强化考核。各镇乡是创建幼儿教育现代化工作的责任主体,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创建幼儿教育现代化工作的业务指导主体,各幼儿园是创建幼儿教育现代化工作的实施主体,市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配合做好幼儿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市监察局、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财政局和审计局,要定期对各镇乡履行教育现代化建设职责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市把创建工作纳入对各镇乡和有关部门的年度综合考核,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把创建工作纳入对镇乡联校的学年度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