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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林绿化工作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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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林绿化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围绕“总体达小康,建设新海安”的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为主题,以绿化、美化和生态安全为切入点,与镇村规划建设、园林城市创建、环境综合整治、道路交通建设、河道疏浚整治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发展林业产业,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主要道路、河道、圩堤、海堤全面实现绿化,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区绿化达相关要求。农户庭院绿化、美化、香化相结合。城镇进一步提高绿化档次,提高品位,增加城镇绿地农村林地覆盖面积。按2008年全县绿化达小康指标的要求,成片造林2.2万亩,其中生态林、防护林1.70万亩,扩桑0.5万亩;四旁植树120万株,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10万亩;新建大公、角斜两个绿化示范镇,全县新建绿化示范村6个,合格村20个。2008年全县林木覆盖率达20%,城镇绿化覆盖率达40%,农田林网控制率达90%,路、渠、河道、圩堤绿化率达90%以上。

三、建设内容

1.道路造林绿化:面积3000亩。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以及一、二级公路、县乡道路两侧林带宽度,按县大交办标准实施。要求全县境内已建成的县乡级以上道路绿化率达100%。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各镇。

2.河道造林绿化:面积2500亩。一、二级河道两侧防护林带宽度各20米以上,三、四级河道两侧防护林带宽度各10米以上,全县今冬明春实施通扬、通榆、北凌河等河道绿化208公里,其中各镇每个村绿化示范不少于1000米,每处连片不少于300米。

责任单位:各镇、县水利局。

3.圩堤造林绿化:面积2500亩。现有圩堤780公里,冬春建设70公里的圩堤绿化示范点,结合冬春新退圩或选择标准较高的圩堤清杂后绿化。

责任单位:墩头、白甸、、大公镇、县水利局

4.湿地保护区绿化:造林1000亩。启动以县农业工程学校、县麻防院、国营砖瓦厂、实验农场、县原种场、渔种场等区域为主体的湿地保护区建设,凡是宜绿化的地段要按规划全面绿化。

责任单位:机关工委、旅游局、发改委、教育局、农牧局、卫生局、墩头镇、大公镇。

5.海堤绿化:造林面积1800亩。我县海堤在现有林带60米的基础上向内外拓宽140米,形成200米宽的海堤林带,同时在宜绿化地段全面绿化。

责任单位:县开发区、水利局、资源局、农牧局、中洋集团。

6.城区集镇绿化:新增绿地2500亩。城区主干道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次干道绿化覆盖率达25%以上。县城建城区和建制镇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2008年重点实施、、、等道路绿化工程,完成广场、公园、公园、等景观绿化工程。

责任单位:各镇、县建设局。

7.县开发区、工业园区绿化:面积1500亩。开发区、各类园区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区内所有道路必须高标准实施到位。

责任单位:县开发区、各镇。

8.国营农场、县属场圃:造林面积500亩。境内国营农场、县属场圃林木覆盖率均要达20%以上。

责任单位:海安农场、县农牧局。

9.单位绿化:新增绿地面积1700亩。单位绿化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绿化,一般单位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学校、医院、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积极开展园林式单位创建工作,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教育局、卫生局、机关工委等。

10.经济林绿化:扩桑5000亩。结合全县农业结构调整和高效农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引导,搞好服务,推进扩桑,不断壮大蚕桑支柱产业。

责任单位:各镇、县农牧局。

11.农田林网和村庄绿化:新增四旁植树120万株,充分利用沟、渠、河、路进行绿化,全县新建农田林网10万亩,农田林网控制率达90%以上,按照村内河道、道路绿化率达90%以上,村庄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新建农村集中住宅区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户均拥有绿化林木15株以上的要求,把村庄绿化与城市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责任单位:各镇、县农牧局(农田林网)、县建设局(农民集中居住区)、县资源局(农业开发项目)。

12.树种选择及标准:农村绿化可选择银杏、柳树、水杉、池杉、意杨、香椿、桤木、女贞等米径在3厘米以上高规格的苗木;城市绿化可选择香樟、广玉兰、栾树、马褂木、榉树等大规格的苗木;主要行道树要选择米径在15厘米以上高规格的苗木。

造林面积仅指当年新造面积,树木更新、老桑更新不列入造林任务范围。下达各地的造林面积为总面积,生态防护林、新扩桑园之间可相互调剂。

四、工作措施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充分认识绿化造林在加强生态建设、加快实现小康目标中的重要意义。成立由县委书记总挂帅,县长任总指挥,四套班子分管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县委办、政府办以及绿化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镇镇长为成员的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指挥部。县四套班子负责人挂钩联系各镇造林绿化工作。县级机关各部门挂钩各镇绿化造林工作,并在挂钩镇完成100亩成片造林任务。各镇要成立相应的绿化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镇造林绿化工作。

2.分解任务,明确职责

各镇负责本镇范围内造林绿化的组织实施工作。县农办、农牧、水利、建设、交通、财政、教育、卫生、发改委、国土、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绿化造林工作。

县农林部门要按照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林业发展和植树造林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重点推进农田林网、所属场圃造林200亩及扩桑5000亩的任务。

水利部门切实加强海堤、河堤退耕还林工作,负责海堤、圩堤、一、二级河堤绿化工程的规划指导和督查,新开挖、疏浚河道要根据“水系林网造林绿化标准”,将绿化造林列入河道整治总体规划,同步实施,今冬明春重点在海堤、一、二级河堤、圩堤造林5400亩。

交通部门牵头负责全县铁路、国道、省道、县乡公路两侧绿色通道建设,在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要根据道路林网造林绿化标准,同步推进绿化工作,重点在农四以上道路两侧造林3000亩。

建设部门负责城镇绿地建设规划,指导县城区和城镇园林绿化工作,重点在县城区和各镇镇区新建公共绿地2500亩,开发区和有园区的镇实施区内绿化,新增绿地面积1500亩。

农业资源开发部门对镇村、镇村、镇村,镇庄村、镇村和等新项目区,按要求营造成片林1000亩。

县开发区负责所在开发区和开发区绿化造林面积900亩。

国土部门在调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充分考虑绿化造林用地,编制全县林地、绿地的用地规划,同时协助林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林地、绿地的保护和监管。

规划部门在推进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时,将绿化纳入整体规划,同步实施。

财政部门将绿化造林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对绿化经费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地税部门要加强对绿化费、义务植树统筹费的征收。

监察部门要将绿化工作纳入行政效能监察内容,加强对各镇和相关部门绿化造林工作的监管,牵头负责对绿化工作的检查、督促、考核,每周通报一次各地各部门完成情况。

公安、林业部门加强对林木、林地的管理,加大林业执法力度。

宣传、广电部门要大力宣传绿化的意义、典型,在全县上下形成全党动员、全民参与的绿化氛围。

教育、卫生、发改委、机关工委等部门对所在系统的单位绿化,要进行认真督查,通过制定规划、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所有单位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其中教育系统确保新增草坪2.1万平方米,新增林地100亩。涉及到湿地保护区范围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完成所属范围内的绿化。

3.加大投入,严格考核

造林绿化是一项投入大、生态效益明显的公益性事业,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元化投入措施。凡是公益性林地、绿地以县镇两级政府为投入主体;机关、企事业单位绿化投入由各单位承担;商品林以受益者投入为主;河堤造林在鼓励农民自主造林的同时,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引进林业企业合作造林,收益分成。各镇连片10亩以上生态防护林和新扩桑园1亩以上的造林小班由县给予适当补助,对河堤、圩堤、海堤及湿地保护区重点造林区域给予重点补助。加大绿化费、义务植树统筹费的收缴力度,征收标准按每人每年绿化费16元、统筹费5元进行征收。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由地税局负责收取,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由县财政负责收取。县委、县政府对绿化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考核工作由县农办和监察局牵头,农林局、水利局、交通局、建设局等部门共同组成考核组,主要考核县有关部门及各镇生态防护林、经济林、合作造林、农田林网、小区绿化、单位绿化等绿化任务完成情况。林木成活、保存情况以及管护责任制落实情况,按考核意见进行考核。对未完成任务的镇及相关部门,县委、县政府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4.创新机制,加强管护

要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鼓励单位、企业、集体、社会团体以及个人以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合作等形式参与林权制度改革,盘活林业资产,对承包造林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林权证,确保其合法权益。科学施工是确保绿化质量和效益的根本保证,对投资大的造林绿化建设项目,要推广工程造林,组织招投标,把工程承包给造林信誉好、技术措施硬、质量有保障的营造林公司和专业队伍;对一般造林要通过技术培训,把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组织起来参与植树造林。随着绿化造林事业的迅速发展,农村林业资源、城镇绿地资源的保护已成为当前的突出问题。树木管护要明确责任主体,对于商品林由收益者管护,公益林落实三位一体管护机制,绿化管护与道路养护、环境整治相结合。河道、农田林网绿化树木由镇政府交各有关村进行管护,确保绿一片,成一片。严格执行造林绿化质量、破坏森林资源、林业绿化建设资金使用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项目稽查,强化责任约束。加大造林绿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保护森林资源的氛围。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和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对随意侵占林地、乱砍乱伐、毁坏林木、非法运输木材等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切实保护来之不易的林业资源。要加强林地和林业资源管理,严格把好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关。

五、时间部署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

召开全县绿化工作专题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县政府与各镇及有关部门签订绿化责任状,各镇、各有关部门对照绿化造林任务分解表,认真编制绿化总体规划,把绿化任务落实到河道、路道、海堤,落实到村组农户和具体田块。

第二阶段:实施造林

全县造林绿化突击月,掀起城乡绿化的第一次高潮,完成全年任务的80%,2月份为全面完成阶段。

第三阶段:初步验收

对全县绿化造林进行全面检查,通报各镇各部门完成情况,凡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要说明原因,限期完成。

第四阶段:管护阶段

新栽树木逐块逐地签订树木管护合同,巩固成果,要进行扶正、踏实、浇水,确保成活。

第五阶段:正式验收

各镇及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每个连片1亩以上的造林地块进行小班登记、上图、编号,在自查基础上统计汇总上报,县组织验收。

第六阶段:评比阶段

根据造林实绩按考核奖励办法对完成任务突出的单位,给予表扬奖励;未完成的通报批评,同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