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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出发点,通过大规模的农地整理,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规模化、现代化;通过建设用地空间整合,优化用地结构,节约集约用地;通过农民向城镇集中居住和享受社会保障,促进农民到市民的身份转变,加快城市化进程,努力实现耕地资源、建设用地资源、劳动力资源、市场需求与公共服务资源的有效集聚。
二、目标任务
按照工程试点规模要求,用三年时间完成工程实施,建成集中连片,基础设施配套完备的高标准农田,促进区域内现代农业发展,推进农民进入城镇集中居住,加快我县城乡统筹发展。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
相关镇按照“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总体目标和年内工程实施完成的要求,认真做好工作衔接,组织制定工作方案,特别是资金筹集、规划编制、农户拆迁、安置房建设、农地流转、招商引资、土地整理和报批等工作方案,明确工程建设具体实施的时序安排和时间部署,确保工程建设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二)搭建融资平台
由项目投资主体镇和工程实施镇联合成立投资开发公司,作为“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收益的主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实行公司化运作,负责项目建设和资金调度等工作,并建立“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基金专户,实行资金封闭,专款专用,风险共担,安全运行。
(三)出台配套政策
相关镇要参照政发〔〕50号等文件,认真制定“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实施细则、安置小区建设、农用地流转、养老保险对接、户籍管理、就业培训、资金监管、工程招投标和土地复垦整理等相关配套政策,保证工程稳妥推进。
(四)推进安置房建设
以市场化为导向,吸引各类资本投资镇项目区安置房建设。坚持安置房与商品房同形、同质,采取“限房价、竞地价”和适度超前、高标准建设农民安置房。农民集中区安置房要向多层或小高层发展,严禁建设低层单体和联排别墅。安置房价格按照“高进高出、低进低出”原则确定,实行政策性补差。具体建设价格由各镇自行确定,并报县物价部门备案。优先保障安居小区建设用地指标,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手续;安置房的土地使用在办理农转用征收批准手续后,发放划拨土地使用权证。
(五)有序开展拆迁安置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见,科学评估,合理补偿,规范有序开展拆迁安置。由房屋评估中介机构对拆迁房主进行公开估价,同时全面测算安置费用,灵活制定安置方式,真正做到拆迁和补偿安置透明、公开、人性化,促进农户拆迁协议及早签订拆迁协议。
(六)认真组织土地流转
认真制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案,引导农民有序流转承包土地,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实现连片规模经营,推进现代高效农业发展。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尽快吸引高效益、高科技、高产出的农业项目落户,实现土地效益的最大化。着手进行土地整理,尽早完成土地复垦工作,认真做好水利配套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县成立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工作领导组,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县农办、发改委、国土局、建设局、人社局、财政局、公安局、审计局、农委、水利局、资源局、物价局等部门组成。领导组下设“一办六组”,即:领导组办公室,由农办负责日常工作;政策指导组,由农办、国土局、人社局等部门组成,负责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两置换政策的咨询答复和业务指导;业务保障组,由农办、国土局、住建局等部门组成,负责土地流转、安置房建设、房屋评估拆迁和政策指导等工作;项目推进组,由国土局会同农委、水利、资源等部门组成,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立项审批和建设管理工作;资金监管组,由财政局会同审计、纪委等部门组成,负责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督查考核组,由纪委会同农办、国土局等部门组成,负责对相关部门职能工作、任务主体镇序时工作进度、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督查。杆线迁移组,由县广电局、电信局、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供水公司等部门组成,负责“三线一管”迁移和农民集中居住区的相关配套建设工作。项目验收组,由农办、国土局、财政局、住建局、人社局、水利局等部门组成,负责按批准的《县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初验,组织相关资料,接收省级验收。
相关镇成立“万顷良田建设工程”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和常务副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纪检、国土、建管、公安、财政、社保、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实施村党组织书记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日常管理及推进工作。同时,建设“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宣传工作小组、搬迁工作小组、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土地复垦验收报批小组、农地流转工作小组、项目招商建设小组,加快“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工作宣传、农户拆迁、土地整理、规划编制、农地流转、土地报批和招商建设等工作,确保相互协作,各司其职。
(二)加强宣传发动
通过发放公开信、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宣传引导,畅通知情渠道和诉求表达渠道,做好过细的群众工作,用惠民政策深入人心,用耐心的工作感化人心,赢得绝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掌握工作的主动权。积极制订符合规定的配套政策,确保工程建设“零信访”、“零上访”,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三)拓展筹资渠道
通过整合土地整理专项资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资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县级安排的农林水利配套和新农村建设资金等,集中用于项目区建设,同时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县政府对农民集中居住区安置房建设过程中收取的相关费用,做到能免则免,能减则减,尽量降低安置房的建设成本。对项目区建设中新增的建设用地指标,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除新增指标的30%专项用于被拆迁农户安置房、必要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外,剩余部分坚持“镇留用为主,县调节为辅”,工程投资主体镇和实施镇优先使用,也可由县实行有偿、有序流动。具体由县国土局依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有关管理规定,负责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使用管理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
县“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办公室和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奖罚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一方面,要强化工程进度,保证按时按质完成工程任务;另一方面,要坚持阳光操作,政策透明,保证建设工程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对推进中因主观因素未能按时完成任务和违规操作的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