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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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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制度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快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以来,我市的职业教育取得了长足发展,事业规模不断扩大,学校布局更趋合理,资源配置得到优化,职业技术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的功能日益增强,培养了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各类实用人才,为全市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为的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但面对全面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面对我市丝绸纺织、电缆光缆、电子资讯、沿沪外向经济以及“一镇一业”区域集群等五大经济板块而逐步形成跨越式产业高地的强劲态势,面对我国入世后对教育提出的面向世界、扩大开放的必然要求,面对全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劳动者整体素质仍然偏低,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投入机制需要改革和完善,就业准入制度尚未得到全面落实,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当前,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已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在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下,围绕全面建设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真正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职业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各类职业培训)是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联系最为直接和密切。推进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施科教兴市发展战略、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是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劳动效益和产品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加快人力资源开发、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劳动力就业和再就业、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的必由之路;也是应用和推广农村实用技术、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最有效的手段。各地各部门务必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职业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认清职业教育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努力开创我市职业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进一步明确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和省、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各项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建设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加快推进体制创新,着力提高教育质量,突出为经济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服务,为做大做强五大经济板块服务,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服务,为农村、农业和农民服务,逐步建立中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职前教育与职后培训并举、与普通教育和成人教育相沟通、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结构合理、特色明显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今后一个时期的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是:

1、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量稳定在5000人左右,高中段入学率保持在95.5%以上,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大体相当,做大做强做优主体型骨干职业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建成5个以上省级中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市职业中学创建成在校生规模为3500人以上的省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市第二职业中学创建成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努力提升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综合实力。

2、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建设好邮电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加强中高职之间的衔接与沟通,进一步扩大高等职业教育的规模,同时鼓励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参加普通高校单独招生、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使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中有20%的学生能继续接受高等教育。

3、广泛开展各类职业培训。积极引导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以技能为主的就业前培训、岗位培训、技术等级培训和再就业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每年培训城镇职工15万人次,全员培训率稳定在50%以上;实施再就业培训计划,对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免费的职业指导教育和技能培训,培训后再就业率在60%以上。

4、重视发展农民职业教育。要更多、更好地为农村、农业和农民服务,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城市化进程服务,年培训农村劳动力达15万人次,农村致富带头人达3500名,重点推广20个农业科技致富项目,农村从业人员的年培训率达到40%以上。

三、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

(一)强化政府在发展职业教育方面的统筹管理责任。市政府将根据区域经济发展趋势、就业需求预测和教育发展情况,认真制定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制定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为发展职业教育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科学确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宏观结构,打破部门和学校类型界限,整合现有各类职业教育资源。市将建立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市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市职业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职业教育事业,制定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整合全市职业教育资源,制定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定期研究职业教育工作的重大部署和政策措施,确保全市职业教育得到健康、有序、可持续地发展。

(二)落实部门在发展职业教育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市教育局负责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具体负责指导职业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并对全市职业教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技工教育管理、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通过对职业资格证书的有效管理,为职业教育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市经济贸易委员会重点抓好全市各类企业的岗位培训,尤其是企业技改项目新技术、新工艺的培训;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根据企事业单位人才现状、人才需求和人才市场、劳务市场的动态,对全市专门人才和技术人才的总体需求进行预测,并定期调研,及时反馈到办学部门;市财政局要按照“三增长一优先”的原则,保证职业教育经费的稳定供给;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要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就业需求预测和教育发展情况,协助制定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纳入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三)继续完善政府主导,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坚持职业教育以政府举办为主的原则,集中力量重点办好两所主体型骨干职业学校,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职业教育的协调和指导并继续办好相关的培训机构,各企业都要依法强化自主培训功能,有计划地对职工和准备录用的职工进行培训,建立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相结合的培训制度,实行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政策。市级骨干企业和大型集团企业,都应与有关职业学校建立深层次的广泛的合作关系,开展多形式的联合办学和校企合作。支持企业在职业学校建立研究开发机构和实验中心。积极鼓励和支持民办职业教育。经过批准举办的民办职业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优惠政策;民办学校的教师和学生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和学生同等权利和义务。市教育和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民办职业学校或培训机构的管理。要扩大职业教育的对外开放,积极引进国(境)外组织和个人来我市合作举办高水平的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借鉴国(境)外先进的职业教育经验和办学模式,引进国际先进的证书制度,并结合自身实际,形成富有我市特色的办学理念、教学和培训模式及课程体系。

(四)继续做大、做强、做优两所主体型骨干职业学校。根据宏观调控、合理布局、提高效益的原则,依据行政区划和全市初中毕业生数变化的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整合全市的职业教育资源。要加快实现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成人培训机构等教育资源的优化组合和合理配置,做大、做强、做优市职业中学和第二职业中学这两所主体型骨干职业学校,同时要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设立面向社区、服务社区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努力提升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

四、深化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一)加强职业学校教育管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认真贯彻实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与改进职业学校德育工作,不断探索符合时展需要的,与当代学生心理、生理发展相适应的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新途径、新方法,进一步增强德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降低入学门槛,稳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推进学分制和灵活的学制,积极推进办学模式改革。加强与高等院校的沟通与联系,构建人才培养立交桥。切实加强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引导学生转变就业观念,提高自主创业能力,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打好基础。坚持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学校的教学安排,要充分体现相关职业资格的要求,为学生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创造条件。加强实践教学,努力提高学生技能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按照“一专多能”要求,组织学生参加计算机、英语应用能力等级考试。

(二)积极实施现代农民教育工程。要积极实施现代农民教育工程,拓展职业教育服务面,发挥职业教育在“三农”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教育培训工作;要深化教育的综合改革,努力推进农科教结合和普、职、成“三教统筹”,建设一批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和推广一批农民致富示范项目;要依托各镇成教中心校和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广泛开展现代种植、养殖等实用技术培训,努力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农村劳动力的有序转移,为农村繁荣、农民富裕和农业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要研究切实可行的经济补偿机制,减轻农民接受职业教育经费负担,为广大农民参加各类培训创造条件。要按照“实际、实效、实用”的原则,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

(三)稳步推进校企合作。鼓励和支持市骨干企业与骨干职业学校挂钩,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各自在职业教育中的资源优势,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水平。支持企业为职业学校提供兼职教师、实习场所和设备,鼓励企业在职业学校建立实验、实训室,设立企业奖学金。骨干职业学校要努力成为大中型挂钩企业的职工培训基地,新产品研发基地。职业学校应定期派专业教师到有关企业实践,了解企业的用工信息、培训需求和生产管理对一线职工的素质要求,特别是了解企业新工艺、新技术的使用情况,从而提升职业教育适应和服务市场经济的能力。

(四)切实加强专业现代化建设。要结合我市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的发展,以建好电子技术应用、计算机及应用、会计、机电技术应用、服装制作与营销等五大类示范专业为龙头,带动专业现代化建设。市职教中心、二职中的实验实习设备总价值都要达到省定标准,且保持实验实习设备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使学校装备与现代化生产现场基本同步;其余学校都要依据各自专业设置的实际增添、更新实验实习设备,不断满足教学、实训需要。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所有职业学校都要建成规范的校园网,45岁以下的教师都要会制作和开发多媒体课件。积极开展现代远程教育和电化教育,为受教育者提供更多的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继续鼓励教师参加学历进修,提高学历层次,组织专业课教师参加技能培训、考核,培植一批“双师型”教师;要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到有关企业参加实践,并创造机会派教师到国外研修。要深化职业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教师全员聘任制和中层管理人员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职务聘任制度。今后三年内,全市职业学校90%以上的专任教师达本科学历,5%以上的专任教师具有硕士学位,60%左右的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具备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培养5名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

五、依法行政,加大投入,确保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

(一)依法治教,依法管理。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职业教育法制宣传活动,增强市民的法制意识,大力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社会氛围。职业学校毕业生申请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及以下职业技能鉴定时,只进行操作技能考核。部分社会声誉好、教育质量高的职业学校开设的主体专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认定,其毕业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可视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经人事、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职业学校相关专业的毕业生,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可直接申请参加专业技术从业资格考试,并免试部分科目。劳动保障部门要统筹规划,充分利用职业学校资源,优先在具备条件的职业学校设立职业资格和技能考核、鉴定、认证机构。工商、税务部门要根据上级制定的优惠政策,适当减免有关税费,支持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

(二)严格执行劳动预备和就业准入制度,坚持先培训、后就业。今后,各用人单位招收录用职工,凡从事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的,必须从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从事个体经营的,也必须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用人单位招聘信息时,必须注明职业资格要求。职业中介机构在介绍劳动者应聘就业准入相关职业(工种)时,应从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进行推荐;在受理用工登记、备案等手续时,必须查验相关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对已经从事就业准入职业(工种)而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岗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培训或督促从业人员参加培训,达到相应的职业资格要求。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要责令其限期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同时对用人单位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加大对职业教育经费的投入。进一步拓宽职业教育筹资渠道,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以及公共财政体制的职业教育拨款政策和成本分担机制。市镇两级政府用于举办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机构(包括成教中心)的财政性经费要保持逐年增加。从今年起,教育费附加(原城市教育附加)中用于职业学校更新实验实习设备和改善办学条件的比例不低于20%;市镇两级在安排使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科技开发和技术推广经费时,要保证一部分资金用于职业学校和成教中心校建设;市财政安排的农村成人教育经费定额从年人均0.25元提高到0.5元以上,并由市统筹安排;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重点用于地方教材开发、师资培训和骨干学校建设;各类企业都要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5%提取职业教育和培训经费,并列入成本开支,其中1.5%由企业使用,1%由市政府统筹,专门用于发展的职业教育。对既不与有关职业学校联合办学,又不重视职工在职培训的,市政府将全额统筹其职工教育经费。积极运用金融、税收以及社会捐赠等手段支持职业教育发展。鼓励和支持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结合专业建设举办产业,在为学生提供实习教学服务的基础上为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增强职业学校的自我发展能力。鼓励社会各界及公民个人对职业教育提供资助和捐赠,企业和个人通过政府部门或社会中介机构对职业教育的资助和捐赠,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市教育、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审计、物价等部门要加强职业教育经费管理和监督,有关单位必须自觉接受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务审计制度,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