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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特色街区建设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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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特色街区建设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学规划、挖掘文化、强化特色、提升层次”原则,以创建商业特色街区为抓手,确立历史与现代交融、经济与文化并举的发展思路,把商业特色街区打造成美化城市面貌的新景观,体现城市商贸繁荣的新载体,展示传统内涵和现代时尚的新名片,成为商贸和旅游互动的新亮点,为广大消费者创造优美舒适的购物休闲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先行,科学定位。以《市城区商业网点规划》和各镇(区)商业网点规划为指导,按照“提升老街区、建设新街区、创建名街区”要求,遵循“一街一特色”原则,因地制宜,明确各条街区的布局定位、个性特色、业态规模和发展目标,做到理念创新、规划先行。

(二)依托基础,强化特色。充分挖掘原有商业特色街区的历史文化内涵,保护具有古镇传统风貌的商业建筑,依托街区的现实基础,发挥各条街区的商业特色、产业特色、地方特色和文化特色等方面优势,强化街区独特性和差异性的塑造。

(三)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政府充分发挥规划布局、政策支持、建设管理、优化环境、提供服务、督促检查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同时鼓励国内外著名的商业地产开发商和商业企业,采用先进的形象设计理念、现代的经营方式和信息化手段,参与商业特色街区建设。

(四)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紧紧围绕以人为本,确立生态街区、人文街区的理念,强调城市文化内涵挖掘和生态环境塑造,充分反映民心、体贴民情、满足民需、推动民生,积极为商家和消费者创造安全、方便、舒畅、亲切、诚信消费环境和人居环境。

三、工作目标

以“培育特色、完善功能、加强管理、创建品牌”为目标,秉承“高品位打造、精细化建设、专业化经营、规范化管理、优质化服务”发展理念,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通过以点带面,重点推进,对基础较好、规模较大的现有商业街区实施改造提升工程,用三年时间,重点打造成46条市级商业特色(著名)街区,争取在国家级商业特色街区的争创上有所突破,促进商旅互动,打造城市品牌。着力打造:

(一)以中档百货、精品服饰为主的永康路综合商业街。镇商业特色街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为管理主体,依托时代超市、广场等主力商家,大厦、商厦、广场和广场等物业管理单位,通过正确引导,规范管理,丰富业态,提升档次,着力打造集购物、餐饮、休闲、文化于一体的综合性商业示范街。

(二)以餐饮服务为主带动休闲娱乐、百货零售业发展的步行街。镇商业特色街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为管理主体,依托步行街商业发展有限公司,针对城区居民、东方丝绸市场商务人员的商务需求,加快对现有6.2万平方米商业设施的整体业态布局规划和招商工作着力引进一批国内外著名品牌商家,成为引领城区现代休闲美食的亮点,推动整个街区餐饮、休闲和购物的业态对接。

(三)以美食休闲为主的花园路餐饮街区。镇商业特色街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为管理主体,依托水乡、等物业管理单位,通过正确引导,规范管理,提升档次,着力引进一批品牌连锁主题餐饮和休闲餐饮店,成为城区现代休闲美食街区。

(四)以真丝绸面料和服饰批发、零售为主的北路真丝绸特色街区。镇特色街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为管理主体,依托荡口社区、丝绸房产物业等管理单位,通过发掘丝绸文化历史积淀,正确引导,规范管理,创“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逐步改造成集千年丝绸文化、商贸于一体的街区,成为绸都形象品牌。

(五)以明清古建筑风貌为特征经销土特产和旅游产品为主的明清历史文化特色街区。镇商业特色街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为管理主体,通过分类引导,逐步形成具有风味小吃、休闲茶室和风味菜馆等的美食街区、土特产为主的购物街区、古玩、字画街区,不断规范管理,提升档次,吸引人气,逐步打造成以传统商业和人居文化为内涵,集旅游、购物、休闲于一体的步行街,以商业繁荣促进古镇旅游业兴旺发展。

(六)以古建筑风貌为特征、经销土特产和旅游产品为主的特色街区。镇特色街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为管理主体,依托镇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分类引导,逐步形成具有风味小吃、休闲茶室、土特产和蚕丝制品销售为主,集旅游、购物、休闲于一体的步行街。不断提升档次,吸引人气,以商业繁荣促进古镇旅游业的兴旺发展。

(七)以时尚女装为主的油车路女装街区。镇商业特色街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为管理主体,积极引进加盟店、连锁店、专柜等业态,提升档次,着力打造时尚女装街区,形成辐射全市的时尚女装集中销售区。

(八)以精品服饰为主的南路精品服饰街区。镇商业特色街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为管理主体,通过正确引导,引进品牌服饰加盟店、连锁店、专柜等业态,提升档次,精品服装销售辐射南片区,形成精品高档服饰消费集散地。

(九)以船餐为特色的休闲餐饮区。镇特色商业街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为管理主体,通过政府推进,发挥交通便利和太湖资源优势,建设形成集水乡渔家船餐特色、生态农产品特色和太湖风光特色于一体的太湖休闲餐饮、游玩娱乐集中区,加强包装宣传,提高在上海等周边地区乃至整个地区的知名度,吸引外来客源。

同时,着力推进面上商业特色街区的争创工作。对规划新建的商业街区,如经济开发区新商业街区、经济开发区新商业街区、高档美食休闲商业中心等,要精心选址,合理布局,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以吸引更多的品牌入驻。对在建的商业街区,如新城商业街区、中心街,要完善整体规划设计、形象设计,把握业态功能定位,加强包装宣传工作,实行选择性招商。对有一定基础和规模的已建商业街,如镇南横服装街和七都镇(庙港)水产品交易一条街等要加强整合、改造,优化整体外观效果,增加公共设施,调整业态结构,增强街区特色。通过卓有成效的商业特色街区建设工作,争取到年,镇、镇、镇、经济开发区和经济开发区各有不少于2条、其他各镇不少于1条市级以上(含)商业特色(著名)街区,全市有12条国家级商业特色(著名)街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市商业特色街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经贸委、发改委、建设局、财政局、国土局、文广局、城管局、工商局、公安局、环保局、卫生局等部门以及相关镇(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和落实全市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推进工作机制;负责重大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作;负责各街区年度工作任务的目标考核管理;抓好创建特色商业街区的督促检查和验收工作;做好街区工作动态、信息反馈工作;做好整体策划、宣传以及街区风采展示工作。

(二)积极探索,强化街区管理。学习借鉴其他城市商业特色街区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办法和营销策略,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和开创商业特色街区管理的新模式。按照镇(区)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镇(区)政府负责,建立由建设、城管、工商等部门组成的镇(区)商业特色街区建设管理办公室,配备相应工作人员,明确管理职能,制订好创建商业特色街的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择时组建街区商会,发挥街区民间社团的作用,坚持自我管理和行政管理相结合,推动街区规范化管理水平的提高。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建设“诚信街区”等活动,推进诚信建设,综合运用评比、信息、舆论监督等手段,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商业环境。加强工商、城管联合执法检查,维护商业特色街区正常的经营秩序,保持街景街容的整洁,加大街区经营业态结构的调整力度,为入驻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政策扶持,加快工作进度。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制定商业特色街区管理办法和相关配套政策,通过设立专项引导资金,对创建成功的市级、省级、国家级商业特色街区的管理主体分别给予15万元、20万元、25万元的奖励。各镇(区)要负责落实街区管理的办公场所和办公经费,将街区的户外广告收入专项用于商业特色街区的建设和管理,对创建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对重点培育的街区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吸引各种资本参与。要整合社会商业资源,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争取各方面的财力支持。

(四)多措并举,加大整体宣传。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商业特色街区整体提升和宣传推广计划,每年组织各新闻媒体,加大对街区建设和发展工作的宣传力度,吸引广大民众关注和参与。要结合各种节庆活动等,开展街区风采展示活动,进行整体包装宣传,分块组织实施,突出各街区特色,创造各街区亮点,打造整体品牌形象,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通过组织各街区经常性的主题文化活动和群众文化活动等,不断扩大商业特色街区的影响力。

(五)各方配合,提高办事效率。商业特色街建设涉及相关职能部门多,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各镇(区)政府共同做好街区内的相关管理工作,形成合力,加快推进。对商业街区建设改造过程中的有关审批事项要加强服务,提高效率,方便各街区建设管理工作开展。同时要加强街区及周边交通的组织和引导,保障交通顺畅,多方法解决停车难问题,确保商业街区有序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