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建立外来人员信息社会化制度范文

建立外来人员信息社会化制度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建立外来人员信息社会化制度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建立外来人员信息社会化制度

一、工作目标

建立外来人员信息社会化采集共享机制,就是由涉及外来人员管理的公安、劳动社保、计生、卫生、工商、教育等政府部门,将日常工作中采集的外来人员信息统一输入“外来人员信息社会化采集共享计算机管理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和综合利用。同时,按照“谁用人、谁采集、谁输入”的原则,由各企业负责将本单位外来员工信息采集、传输到该“系统”,最大限度地减少外来人口登记发证等管理工作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这一“系统”为建立外来人员信息社会化采集共享机制奠定了基础,从而实现外来人员管理工作的“三个转变”,即:外来人员信息采集的模式由过去的公安一家采集向专门采集与社会采集相结合的模式转变;外来人员信息采集的途径由过去依托公安专网传输向依托政府网站和因特网通过社会各方面力量采集输入转变;外来人员信息应用由过去为公安一家服务向为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劳动社保、工商、计生、教育、卫生等相关政府部门服务转变。

建立外来人员信息社会化采集共享机制的具体目标是:

1、行政部门加入外来人员信息采集共享机制的目标是:凡工作中涉及外来人员的公安、劳动社保、计生、卫生、教育、工商等部门,原则上均要加入外来人员信息社会化采集共享计算机管理系统,实行信息交换共享,以减少重复劳动。上述部门的下属单位同步纳入外来人员信息社会化采集共享系统,做到即时采集、即时输入。

2、企业加入外来人员信息采集共享机制的目标是:外来务工人员数在300人以上的企业,或内部有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宿舍、入住人员在100人以上的企业,年内力争50%加入外来人员社会化采集共享计算机管理系统,明年达80%以上;全市所有专业外来人员集宿区必须全部加入社会化采集共享机制;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人事档案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其他企业加入社会化采集共享机制。

3、各镇(区)必须确定参加社会化信息采集的企业,并按要求上报市外管办,起正式启用。外来人员信息社会化采集共享系统,采集登记数必须占该镇(区)外来人员登记总数的90%以上,以社会化促进专业化,以专业化服务社会化。

二、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建立外来人员信息社会化采集共享机制重要性的认识。

市政府将外来人员信息社会化采集工作列为年实事工程之一。各镇(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外来人员信息社会化采集工作迅速开展。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到建立外来人员信息社会化采集共享机制是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落实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外来人口急剧增多,如果不整合政府部门资源、不整合企业人事档案管理等社会资源,仅靠单纯增加专业管理队伍是难以为继的,是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外来人员信息社会化采集共享机制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共享。另一方面,要狠抓宣传发动,动员涉及外来人员管理及用工的企事业单位,参与社会化信息采集系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会议动员、上门宣传等工作,使企业认识到加入外来人员信息社会化采集共享机制,原则上不需要增加设备,不需要增加投入,只需利用企业现有的电脑、数码相机等,结合员工人事档案基本情况及登记工作,按“系统”的固定格式,登陆指定的网址就可以实现数据上传,从而避免了外来员工为登记、办证多次往返公安机关而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同时,要让企业认识到社会化信息采集系统具有可靠的保密性、安全性,每个企事业单位只能根据自己的密码上网查询本单位的员工信息,且企业登陆密码可随时修改。参与外来人员信息社会化采集共享机制的政府部门,可查询本部门登记的经过多个部门数据叠加、整合的信息及其他与该部门工作相关的信息,减少本部门登记信息的缺项、漏项;其他部门只能查询全市、镇区的统计信息,但不提供查询具体外来员工基本情况信息及企业用工数量的统计信息。

(二)认真做好调查登记、准备工作。

1、要及时上报参与社会化信息采集共享机制的企业单位名单。各镇(区)要做好辖区内参与外来人员信息社会化采集共享机制企业的登记工作,具体登记企业名称、单位地址、企业代码、联系电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计生委、工商局、教育局、卫生局等部门要做好本部门及其下属机构参与社会化信息采集共享机制的登记工作。原则上不仅要使本部门参与信息共享机制,而且要使下属的劳动就业管理所、社保村村通、计生办、工商所、学校、医院等参与信息共享机制,并将本部门及下属机构参与社会化信息采集共享机制的单位名称、地址、单位代码、联系电话登记造册,于前上报市外管办。

2、凡参与社会信息采集共享机制的单位,必须配有与因特网联网的计算机(可以兼用),参与社会化信息采集共享机制的企业还必须配备数码相机,以便在采集企业员工基本情况时采集照片信息。

3、凡参与社会化信息采集共享机制的企事业单位必须确定一名信息采集专管员(可与其他工作结合起来,但必须是与信息录入管理相关的岗位)。

(三)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推进外来人员信息社会化采集共享机制建立。

市外来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公安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外来人员信息社会化采集共享机制的组织协调,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建设及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作。要尽快在政府政务网或公安门户网的醒目位置建立“新市民信息上报查询系统”,方便参与单位登录“系统”进行数据的上传和查询。要及时做好上传数据的叠加、整合,及时为相关部门、企业提供查询服务。要超前做好参与外来人员社会化采集共享系统的各企事业单位信息专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使他们尽快熟悉信息采集要求、系统操作流程,为全面开展外来人员信息社会化采集工作打牢基础。要通过外来人员信息社会化采集解放的劳动力重点加强专业化管理,以社会化促进专业化,以专业化服务社会化。各镇(区)要加强面上宣传发动,动员企业参与外来人员信息社会化采集系统,鼓励企业配备数码相机,采集外来员工的照片信息,减少因公安机关采集图像信息而对企业生产造成的影响。劳动社保、工商、计生、教育、卫生等成员单位要做好内部动员及相关工作,确保下属机构参与社会化信息采集系统。

(四)加强检查,严格考核。

外来人员信息社会化采集将列入今年外来人员管理考核内容,市外管办将根据本通知提出的目标,进行检查考核。凡参与外来人员信息社会化采集系统的企事业数不达到目标要求、通过社会化采集系统录入的外来人员数与本地区外来人员登记总数的比例达不到90%的镇(区),一律视为不达标单位,将在目标考核中予以扣分。自6月份起市外管办将对各镇(区)、各部门参与外来人员信息社会化采集共享机制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度,以推进这项工作的全面开展。